連鎖藥店藥品養護檢查管理制度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篇2:藥品溫濕度檢查登記標準操作程序
藥品溫濕度檢查登記標準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溫濕度檢查登記標準操作程序,維護藥品儲存環境,保障被儲存藥品的質量。
范圍:門診、病區藥房、藥庫等。
責任人:門診、病區藥房負責人、藥品庫管等。
程序:
1、每天定時(上、下午各1次)查看室內溫、濕度表及冰箱溫度表。
2、及時做好《溫濕度檢查記錄單》登記。
3、發現異常及時上報負責人,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備注:
冷處:范圍2-8℃(冰箱溫度);涼暗處:范圍0-20℃(冷處);常溫:范圍0-30℃;相對濕度:范圍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