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關于加強住院病人費用管理的規定
為了堵塞病員欠費漏洞,防止病員惡意欠費,明確有關人員職責,特此制定病員欠費管理有關規定,希各科室認真執行。
一、病員住院預交款管理
1、病員入院最低住院預交款3000元,托管病員應至少預交半年以上住院費。
2、住院預交款不足時由經治醫生簽字同意或經本院職工簽字擔保后辦理入院手續,主班護士應記錄病人家屬的詳細聯系地址和電話,經治醫生應督促病員家屬在五天內補齊預交款,擔保職工負責催款并負責相應的經濟責任。
收費室工作人員自作主張給予辦理住院手續,將承擔一切后果。
3、特殊情況下,院總值班可以特事特辦,但必須及時把有關情況反饋給經治醫生。
二、在院病員欠費管理
1、各病區主班護士應每日查詢病員預交款使用情況,發現病員預交款余額少于500元時,主班護士應及時電話通知家屬要求二天內來院補交住院費,并填好欠費催款通知單。并把相關情況向診治醫生、病區主任或護士長匯報。護士長、診治醫生或病區主任再次通知病員家屬,并做好記錄。
2、病人若醫療費用欠費500元的,病區上報財務科,財務科上報分管院長,由業務分管院長安排遣送病人。(病區不及時催款不及時上報的,欠費部分由病區全部負擔。)
3、在院病員發生欠費后,經治醫生應根據病情及時調整病人用藥,盡量控制病員的住院費。
4、住院病員原則上不得離開住院病區,特殊情況外出,需由經治醫生出示證明。欠費病員不得辦理假出院。
5、住院病員發生欠費,其欠費金額將暫時不計入相關病區和醫生的獎金計算,收回欠費后再予以計發。
6、已欠費住院病員逃跑,病區應承擔欠費金額的30%。
三、出院病員欠費管理
1、病區護士應根據住院結算發票辦理出院手續,如提前讓病員離開病區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其發生的病員欠費由當事人全部負擔。
2、病員出院結帳所發生欠費有擔保的由擔保人負責收回,如出院后的當月仍未能收回欠費,從次月起在擔保人的獎金中扣回。若在以后年度還清的,所扣的欠款全額返還。
3、托管、"三無"、"安保"等病人按相關規定處理。
篇2:人民醫院住院病歷書寫質量二級考核制度
> 某市人民醫院住院病歷書寫質量二級考核制度為了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更好落實《浙江省病歷書寫規范》,不斷提高病歷質量,尤其是病歷書寫質量,對本院現病歷書寫實行二級考核:
一、考核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培養臨床醫務人員科學的思維方式,提高專業技術水平,依法行醫,促進全院醫療質量和病歷書寫質量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標準
以《浙江省住院病歷評分表》為標準
三、考核方法
1、月底各臨床科主任對本科出院病歷書寫進行考核,抽查本科本月出院病歷總量的10%,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作記錄。
2、院部每月對各科現病歷和上一月歸檔病歷進行考核,隨機抽查科室各醫療組病歷1~2份,歸檔病歷5~8份,每季考評一次;將分析意見和整改意見匯總,發表在《醫療質量通訊》上,每科一本,作為反饋信息(一方面向科室反饋,另一方面向領導反饋)。
3、發現問題,責成當事人立即糾正,處理按《病歷質量時間行為程序監控考核辦法》執行。
篇3:某醫院住院病人探視制度
> 醫院住院病人探視制度(一)探視者按規定時間領取探視牌后進入病房,探視病員一次不超過二人,離開病房時須將探視牌交回門衛,不得帶兒童進入病房探視。
(二)危重病員持病危探視證可隨時探視證,如病情不宜探視,醫護人員應加以勸阻。
(三)住院病員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經醫師或護士長批準簽發陪伴證,病情穩定后即收回。
(四)查房及治療時間,陪伴人員應主動離開病房,如須了解病情,待查房結束后向醫護人員詢問。
(五)陪伴和探視人員應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內整潔安靜,不喧嘩、不吸煙、不隨地吐痰。
(六)陪伴人員不得亂串病房和私自翻閱病歷,未經允許不得請院外醫師會診和私自給病人用藥。
(七)陪伴探視人員應聽從醫護人員指導,愛護公物,節約水電,損壞公物應按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