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污水處理站管理制度
一、醫院污水必須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方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網。
二、醫院污水處理設施應定期保養維修,保證正常運轉。
三、操作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巡視設備運轉情況,24小時對醫院污水排放進行監控。
四、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五、必須對污水、污泥嚴加管理,未經消毒,不準任意排放。
六、應對每天污水的處理情況進行登記。
篇2:醫院污水處理管理制度(3)
醫院污水處理管理制度(三)
1、污水處理人員負責全院污水處理和消毒工作,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堅持先處理后排放,排放標準按GB18466-20**執行。實行24小時排放。
2、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3、糞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4、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時,總余氯量應在2-8毫克每升。
5、污水處理員要嚴格遵守自己的職責,遇到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向科長匯報。
篇3:人民醫院污水處理消毒隔離制度
人民醫院污水處理消毒隔離制度
一、有人管理,并經過專門訓練。
二、嚴格按照設備運行程序和有關規定操作。
三、定時測檢處理后的污水余氯量,要求達到排放標準6-8mg/L,檢測結果隨時登記。
四、每月抽查一次大腸桿菌、菌群數量、致病菌存活天數,要求大腸桿菌菌群總數≤500個/L無致病菌,HBSAG(一)。
五、污水處理時,氯化消毒接觸時間不少于1-1、5小時。
六、接受院感管理人員的抽樣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