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衛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掌握和執行上級消防管理制度,明確和履行本崗位責任制,敢于向違規行為作斗爭,努力做好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本責任區內外環境,掌握基本情況,對消防設施、電源、消防通道及 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儲存、使用和生產、生活用火情況心中有數。做到"三知":知重點部位,知防火措施,知用火部位的數量;
3、值勤時堅守崗位,按照規定填寫記錄,做到一勤、二及時、三不準(一勤:勤檢查巡邏。二及時:發現違章及時制止,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三不準:不準擅離職守,不準躺臥睡覺,不準監守自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時發現有違反消防制度的,應及時制止,遇有發生火災或爆炸危險作業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上報,交班時,將責任區內各種用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情況、存在問題交待清楚。
5、施工現場、倉庫、料場、生活區等單位,外運各種材料和物品,必須憑主管部門開具的"出門證"查驗放行。并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做好"四防"工作;
6、主動配齊和經常保養消防設施,保持靈敏有效。達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的標準;
7、遇有人報警時,應到現場查看,禁止不查看行為;
8、發生火災事故,要及時報警、及時撲救,保護現場。
篇2:某學校特殊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學校特殊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1)水、電工消防安全職責
1、從事電業工作人員必須按電氣有關規章作業、掌握用電防火安全知識,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否則禁止操作。
2、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責任制,對不符合規定的用電設施,電工有權拒絕安裝。
3、安裝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電氣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源。不準隨便增容,電氣設備不準帶病運行。
4、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更換、防止由于短路、超負荷、電火花和電弧所引起的火警,火災事故。
5、加強對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烘箱,移動電具等電熱設備的安全管理。所用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對違反規定不聽勸阻的,電工有權采取斷電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領導匯報。
6、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懂得報警常識,發生火警,立即打"119"火警電話,并積極投入撲救。
(2)電焊氣焊工消防安全職責
1、焊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必須熟知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不準非焊工進行焊接,切割。
2、所有氣瓶壓力表、安全線、防震、膠圈和安全帽要齊全,氣瓶放置牢固,防高溫、防暴曬、防沾油污、防震動。
3、乙炔瓶和氧氣瓶與焊割地點及時火地點,不少于10米,乙炔與氧氣兩瓶之間,應不少于5米的安全距離。
4、對裝過油類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壓力管道容器,未經徹底消壓清洗和安全處理,不得進行焊、割,嚴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進行焊割。
5、電焊機上丵電源接頭要牢固,絕緣要可靠,導線破觀及時更換。安裝接地時應注意防止電火花引起火警。
6、操作前首先檢查焊接工作地點、清除作業地周圍5米以內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結束后,徹底清理檢查焊渣,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7、在防火重點部位,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場所焊接前必須在動火工作單上簽字,經現場監護、安監、消防人員批準后,方可焊接。其它設備動火必須嚴禁格按電力部門動火工作票制度執行。
8、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禁止動火焊接。
篇3:校教職工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教職工消防安全工作職責4
1.要提高警惕,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2.遵守用火、用電的安全規定,工作完畢或下班必須滅火源、斷電源。
3.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并有權制止違反消防規章制度的行為,同時報告學校消防負責人。
4.保護本部門的滅火器材,不得挪用或損壞,并知道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發生火災要積極撲救并及時報警,火災撲滅后要自覺保護現場,
6.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查清起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