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裝修工程施工部署
為了合理搭配裝飾工程的施工力量,有利于施工管理和交叉作業,本工程計劃分為二個施工作業層,即五樓、六樓各為一個施工作業層。
同時劃分為三個施工階段,即第一階段拆除、改建工程:鋼結構工程、砌塊隔砌筑、輕鋼龍骨隔墻基層、通風管道、消防管道、強弱電管理道吊裝、吊頂基層施工階段;
第二階段粗裝工程:墻體、平頂封飾面板、木裝修、墻地面大理石、墻地磚鋪設等;
第三階段精裝工程:包括面層油漆、涂料、地毯、吊頂板、燈具安裝、消防、通風空調及潔具等設施的安裝和調試。
為確保工程質量,在合同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及時音樂使用,根據該工程特點,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具體負責各工種、工序的銜接,勞動力的調度,工程進度計劃的安排和工程質量、施工技術的管理工作,各階段及區域施工派專人負責,根據項目經理制定的生產計劃,質量要求安全生產落實到施工班縛,做到上下銜接、工作有序。
篇2:商業大廈二次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
商業大廈二次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
為了保障大廈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黑河市建委、市公安消防局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由雙方共同遵守。
1.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火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部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8.搭建臨時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9.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10.未經上級機關批準,禁止在施工現場內住人留宿,經批準的內住人員要遵守安全、防火措施和規定,并將名單報保安部門備案。
11.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2.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3.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14.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5.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16.施工現場,未經保安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范。
17.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8.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19.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20.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無理取鬧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21.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制定關于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并報甲方備案。
22.施工現場應有專職防火、保衛干部,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3.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4.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25.施工人員要按大廈保安部指定出入口進出大廈及大廈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上指定的廁所。
26.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27.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有效滅火器材及水桶等。
28.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罰款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29.由于乙方責任而造成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SS貿易城(簡稱甲方):
公司(客戶):
裝修隊(簡稱乙方):
篇3:物業二次裝修消防安全責任書
物業二次裝修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zz物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消防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為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原則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努力作好群防、群治工作、維護ZZ能源中心的安全。根據《太原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太原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暫行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施工單位必須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在工程設計、材料選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須符合防火規定和要求,在籌備期間,將施工圖紙方案報予甲方。
2、乙方在開工前需到甲方ZZ能源中心物業管理處進行工程審批并或批準。
3、乙方要嚴格施工管理,批準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施工現場用電,電器設備需由正式電工安裝,并設置配電箱,不得隨意亂拉臨時線,必要的臨時線要用雙層護套線。
5、乙方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到甲方辦理《動火證》,并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乙方應對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有關規定。如施工現場發生火災,須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注意保護事故現場。
7、乙方施工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必須符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過夜存放。
8、乙方施工不得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設施,不得和其它工種交叉作業,現場嚴禁有明火,要使用防爆電器。
9、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禁煙標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施,不得堵塞道路、并應及時清運垃圾。
10、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并為上述條款的執行提供方便和協助,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過程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未辦理應辦理的手續,甲方有權對當事人給予處罰并責令其停工。
11、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規而造成火險、火災,必須承擔責任,并賠償全部損失。
12.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 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