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督、驗收與備案作業指導書
實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以后,我國工程質量監督和驗收從傳統上的核驗制向備案制轉變,實現了國際接軌,政府質量監督機構的角色也從運動員向裁判員轉變,并重點放在建設參與各方質量行為和地基基礎與主體結構等涉及建筑物結構安全分部工程的監督上。結合上海市的實踐情況,介紹在竣工驗收備案制下,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施工許可證辦理、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驗收、監督和備案的程序、要求以及建設監理單位所應履行的質量責任。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和備案流程
1.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流程(見130頁)
1.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流程(見131頁)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流程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流程
2工程質量監督申報
2.1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根據監督范圍分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2.2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程序:
2.2.1建設單位向質量監督機構領取和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報表》,加蓋公章簽字,提交監督機構審核。
2.2.2建設單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
項目立項審批文件,擴初設計批文,規劃許可證;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中標通知書、合同;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證書;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其他規定需要的文件資料。
2.2.3送監督機構審查提交的文件和資料,對符合要求的簽發《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2.2.4建設單位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并據此正式開工。
3三、施工許可證申辦
3.1建設工程具備施工條件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2施工許可證申辦條件: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資金入帳憑證;
通水、通電、通路以及場地平整的有關證明;
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副本和廉潔協議;
工程監理合同(應當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
建筑工程質量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申報所需要的資料;
勘察、設計、施工中標通知書;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4工程項目建設首次監督檢查和首次監督工作會議
由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后,質量監督機構將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指派有關質量監督工程師,并編制《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在此基礎上召開由項目建設參與各方參加的首次監督工作會議。
首次監督工作會議上,監理單位應提供總監任命手續和項目監理規劃供質量監督機構審核,同時將協助建設單位填寫《從業人員資格核查表》,并介紹項目建設參與各方的有關人員及工程概況。在質量監督機構介紹項目質量監督人員、公布監督方案之后,監理單位將做根據質量監督機構提出的監督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向監督機構作出說明并提出自己的意見和要求。
5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涉及結構安全的分項、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監理單位將做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并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監督。
5.1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前準備
樁基分項、地基與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等施工完畢后監理單位將在施工單位的自評的基礎上經驗收提交分項、分部工程監理單位的評估報告,并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工作。在驗收前3個工作日內日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監督機構。
5.2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組織
由監理單位協助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工作,質量監督機構實施監督。
5.3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人員
驗收小組組長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
5.4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為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準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5.5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及內容:
5.5.1由驗收小組組長主持驗收。
5.5.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5.5.3由驗收小組組長查閱施工圖后隨機確定抽查部位,數量按現行驗收標準確定。
5.5.4驗收小組分組進行檢查、驗收:
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檢查工程實物質量,包括混凝土、砌體等分項實測實量;
工程檢測,重點檢測砌體砂漿灰縫密實度、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等檢測。
5.5.5驗收小組在驗收通過后,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有關驗收小組人員簽字,并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分別簽字蓋章。
5.5.6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的質量問題,由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并委托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后,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
5.5.7驗收小組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驗收標準時,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
5.5.8驗收小組對驗收情況進行匯總形成驗收意見,在3天內將由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簽字蓋章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報質量監督機構備存。
6竣工驗收工作
6.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監理單位協助。
6.2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條件:
6.2.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竣工標準;
6.2.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自來能夠進行了全面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竣工報告;
6.2.3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參加簽署的更改原設
計的資料進行了檢查,確認勘察、設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并提出工程質量檢查報告;6.2.4對于委托監理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勘察、設計單位認可的基礎上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并核定合格質量等級,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6.2.5有完整的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竣工檔案資料;
6.2.6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由工程款支付證明;
6.2.7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簽署了工程質量保修書;
6.2.8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了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
6.2.9由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6.2.10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6.3竣工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6.4竣工驗收標準
竣工驗收標準為國家及上海市的強制性標準,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6.5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6.5.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6.5.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6.5.3驗收組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對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臺潑水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立管通球試驗機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并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準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
6.5.4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商裁決。
7、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7.1工程竣工驗收后,監理單位將協助建設單位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報建日期、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驗收小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有下列文件:
施工許可證;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提供的工程質量核查報告,監理單位提供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可文件;
公安消防、環保等主管部門認可文件;
建設工程竣工質量驗收和使用功能試驗資料;
商品住宅的還應用建設單位簽署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7.2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建設部的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竣工驗收報告;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交的其他文件。
8監理單位在工程驗收中的質量責任
8.1監理單位已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可承擔本項目工程的監理業務,監理單位承諾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8.2監理單位將格守監理行為規范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
8.3監理單位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8.4監理單位將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8.5未經監理工程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8.6監理工程師將按照工程監理規范,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9監理單位在工程驗收中的主要工作及要求
監理單位將做好如下工作確保工程驗收符合規定的條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9.1對項目工程量的檢查、確認;
9.2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和質量文件進行檢查確認;
9.3勘察、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聯系單等審計有關文件進行檢查確認;
9.4對工程項目質量合格標準的確認;
9.5協助建設單位查閱工程項目全過程竣工檔案資料;
9.6配合建設單位確認工程量、工程質量、支付工程款;
9.7監理單位已和建設單位合同約定工程質量保修期監理的責任;
9.8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要求整改的問題。
監理單位在自查基礎上及對工程質量進行預驗收后,并按規范要求確認建設工程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簽署并提出監理單位工程中關鍵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合格證明書)的填寫樣張見下表,供項目部參考。
監理單位將按照上述工程驗收程序和要求的規定,協助建設單位開展各項協調工作,指導工程建設各方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以確保各項驗收程序如期順利的進行。
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合格證明書)
單位工程名稱
監理單位名稱
監理單位地址
監理單位郵編聯系電話
質量驗收意見:對該單位工程進行了全面的施工過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確認本單位工程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根據《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規定確認?、艈挝还こ趟植?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全部驗收合格;
?、瀑|量控制資料完善;
?、菃挝还こ趟植?子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驗資料完整;
?、戎饕δ茼椖康某椴榻Y果符合相應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捎^感質量驗收符合要求。
該單位工程質量評估意見:通過監理驗收,核定工程質量合格。
總監理工程師:
年月日監理單位公章
企業技術負責人:
年月日
企業法人代表:
年月日
注:填寫樣張供參考
篇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2009年修)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78號)作如下修改:
一、名稱修改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
二、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刪去“公安消防”。
三、第五條第一款增加一項“(四)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住宅工程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第九條修改為“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未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對部分條文的文字作相應的修改。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斗课萁ㄖこ毯褪姓A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20**修正)
(2000年4月4日建設部令第78號發布,根據20**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統稱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第五條 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⒐を炇請蟾鎽敯üこ虉蠼ㄈ掌?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四)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五)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六)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六條 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后,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第七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八條 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九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未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 建設單位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前,擅自使用的,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采用虛假證明文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竣工驗收無效,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并責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設單位在備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設單位擅自繼續使用造成使用人損失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辦理備案手續的,由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筑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軍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3:山東省實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細則
山東省實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細則
第一條為加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統稱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建設單位應當按本細則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第六條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該工程項目經理審核簽字;
(三)對于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