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委托監理工作范圍及工作內容
1、負責施工圖紙的交底會審、施工階段一直到保修階段的質量監督、進度控制、信息管理、組織協調、檔案資料的管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以及對已完工程量的審核。
2、中標單位全面負責完成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任務,其中包括:
2.1建筑結構,包括樁基、圍護結構、地下基礎及地上結構;
2.2建筑安裝,包括建筑物內外的消防、給排水、供電、電氣、防雷、通風、煤氣、弱電、通訊、動力等專業;
2.3室外總體工程,包括圍墻、門衛、道路、路燈、會所、網球場、花壇、園路、地下管網等;
2.4配套工程,包括橋梁、河道、變電站、泵房、污水處理站、垃圾站、小區內市政配套的接口等;
2.5室內裝修:包括住宅樣板房、入口大堂及電梯房,小區公共輔助設施部分;
2.6小區綠化:綠化工程,包括與綠化有關的設備及上下水管道等;
2.7審核施工單位已完工程數量(月報、工程簽證),準確率應達到90%以上;如不能滿足要求,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2.8密切配合招標單位做好甲供材料(設備)的供貨計劃、跟蹤檢查驗收等工作,做好對各供貨商合同履約情況的評審和對各施工單位甲供材料管理的考評工作;
2.9負責審核施工總包單位編制的竣工圖后交付招標單位;
2.10負責工程監理文件的整理和歸檔,經招標單位認可后移交招標單位。
2.11監理階段所有提交招標單位的文件除書面正式資料外,還必須同時以電子郵件發招標單位。
3、在施工圖會審階段,中標單位的職責是協助招標單位進行施工圖紙審核,保障工程項目安全可靠。其中主要包括:
3.1對樁基、結構類型的選擇提出建議;
3.2審查設計圖紙、文件的經濟合理性、安全性(含使用功能)、可靠性;
3.3根據招標單位需要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及時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設備的選型意見,包括建筑、結構、水、電、風、弱電、動力(含建筑紅線內之室外管網)、配套工程及室外總體的相應設備等;
3.4協助招標單位與設計單位進行技術協調;
3.5協助招標單位審查修改、變更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確保設計在技術上可行,在經濟上合理,使用功能上安全。如果因圖紙審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返工或變更,中標單位應承擔部分責任。
4、在施工階段中標單位主要任務是全面負責對工程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協調各方的關系。其主要內容包括:
4.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4.1.1工程開工前及時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安全及文明生產措施,將審查結果書面答復施工單位,并抄送招標單位。
4.1.2工程的重點或關鍵部位,應要求施工單位提出具體方案,經中標單位審查認定后方可施工。
4.1.3審查施工單位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協助招標單位下達開工令。
4.2控制工程進度
4.2.1審核施工單位提出工程總進度計劃,對總進度計劃是否滿足規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見。
4.2.2在總進度計劃的前提下,審核施工單位月、周進度計劃的可行性,如發現執行過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計劃時,應檢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調整計劃和采取補救措施,以保證工程進度的實現。
4.2.3每周定期主持與設計院、各施工單位間的有關施工進度、質量及安全的協調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協調處理相關的問題。若情況特殊,中標單位應能立即研究并提出召開現場會議,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同時報招標單位簽字認可。
4.2.4建立工程監理日記制度,詳細記錄工程進度、質量、設計修改、工地洽商等問題和其它有關施工過程中必須記錄的問題。
4.2.5每月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監理工作月報。要求中標單位做到圖文并茂,切實反映每月工程質量、進度狀況,以實際與計劃作比較,發現偏差,及時找出原因,加以調整,確保工程進展順利。方便招標單位直觀、系統地了解整個工程面貌。
4.3控制工程質量
4.1根據施工圖紙、國家及相關施工規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技術操作規范》的要求嚴格監理施工質量,督促施工單位確保工程優良率為100%和所監理的標段部分獲"杯",創"杯"。同時配合招標單位進行施工質量100%細部檢查工作,經招標單位批準的檢查表單須完整、真實填寫,該分部工程結束10天內將表單提交給招標單位備查。
4.2分基礎主體、裝飾、總體配套、細部檢查四個階段制訂詳細的、有針對性的現場監理實施細則和相應的檢查表單(按分項工程寫),并嚴格按此進行操作。每個分部工程開工前須提交一份該分部工程的質量通病或可能產生的質量問題、采取的預防措施和施工過程中有針對性的辦法。
4.3實行分項工程樣板引路制(監理細則中明確樣板內容)。中標單位必須在各分項工程、特殊的工藝、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等方面把好樣板審核關,明確工藝流程和質量標準,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積展開。
4.4必須用激光經緯儀、測距儀等復核、驗收單體工程角點的定位放線。作好沉降觀測等的復核工作。
4.5中標單位在開工后,應及時制定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程質量的考核細則提交招標單位。并定期(半月)進行一次考核,將考核情況上報給招標單位。
4.4審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設備的訂貨和核定其性能
4.4.1審查施工總包單位提出的材料和設備計劃和清單,以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
4.4.2對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進場時必須檢查其出廠合格證、質保書、材質化驗單,同時進行見證取樣、送樣(由見證員進行),并按規定進行抽查和復驗。
4.4.3密切配合招標單位做好甲供材料(設備)的檢驗、驗收工作,并及時對甲供材料(設備)的供貨質量、進度狀況跟蹤考核,發現偏差,及時糾正。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按招標單位要求分階段提交各類甲供材料(設備)供貨質量及進度考核情況報告,并進一步配合招標單位做好對各供貨商合同履約情況的評審工作和對各施工單位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情況的考評工作;
4.4.4檢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設備、半成品、構配件是否符合設計文件或標書所規定的廠家、型號規格和標準。對進口設備必須檢查其海關商檢書。
4.5監督檢查安全和文明施工
4.5.1監督和定期(每周一次)檢查施工總包單位現場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并作好記錄,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條例。
4.5.2督促施工單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質量、
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與實施。4.5.3按照招標單位《關于文明工地標識標準》的要求進行監控。
4.6投資控制
4.6.1復核施工總包單位工程月報及已完工程量,并提出書面意見。
4.6.2負責現場技術核定及工程簽證,對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設計修改、工地洽商,如涉及費用的須提醒招標單位并征得招標單位簽證認可方為有效。
4.6.3中標單位會簽有關各種設計變更,應側重審查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是否有不利影響,如發現有不利影響時,應明確提出監理意見,及時向招標單位反映。
4.7工程驗收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
4.7.1負責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初驗,并督促整改。對工程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評估意見。
4.7.2配合招標單位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7.3提供專業檢測儀器和工具,協助招標單位在中間驗收、竣工驗收、每月的例行檢查時對工程實體進行實測實量。
4.7.4審查總包單位編制的竣工圖,保證其正確無誤,并及時提交招標單位。
4.7.5負責工程監理文件的整理和歸檔,經招標單位認可后移交招標單位。
4.7.6協助招標單位組織施工總包單位、設計單位研究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監督整改方案的實施,并監督檢查整改工作實施。
5、工程保修階段中標單位的職責(保修期為2年):
5.1負責工程保修期內工程量的確認和施工質量監督。
5.2從入住開始后2個月內,中標單位留土建監理工程師、水電監理工程師共2人配合招標單位作好入住工作;對住戶提出的質量問題進行技術解答,督促施工單位對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修復。中標單位應對入住時所發現的問題作好匯總,并在這項工作完成后半個月內向招標單位提交這項工作的評估分析報告;
5.3保修期內安排負責人(接物業公司通知后24小時內到場)審核維修方案,對工程維修工作量進行確認,對維修過程進行監督,并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匯報維修工作結果。
5.4參加工程保維修期內的質量回訪,并將回訪記錄提交招標單位。
篇2:大廈主體工程施工和設備安裝階段工程監理物業顧問內容
大廈主體工程施工和設備安裝階段工程監理的物業顧問內容
?。ㄒ唬┽槍χ苓叕F存有關影響未來的管理問題,提出實施改進建議,使發展商能有時間考慮增減設施;減省日后管理設施修改或增加的費用,并可避免給實質運作管理帶來影響:
1、物業周邊圍欄、崗亭、垃圾中轉站的位置、規格及標準等;
2、從使用及管理的角度對公共部分、房屋內裝修材料的選用提出合理化建議;
3、協助發展商對多家電梯品牌進行優化選擇,從性能價格比等多方面確定最優方案;
4、協助發展商選擇性能穩定、質量可靠、售后服務良好的智能化產品和服務分包商;
5、建議成品保護方案,減少因施工對材料可能造成的損害;
?。ǘ﹨f助發展商對會所及商業鋪面的招商策劃,回饋客戶需求,以便在施工建設中及時調整優化。
?。ㄈ┙榻B、應用與物業管理相關的高新技術科技成果。
?。ㄋ模┙獯鸢l展商及物業管理公司關于物業管理相關法規、政策的咨詢或提供相關法規、政策文本。合理利用法律法規,保障發展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的權益,避免糾紛,規避風險。
?。ㄎ澹﹨f助選聘和培訓物業公司工程人員提前介入重點工程安裝過程,使其能監督各專業設備安裝和調試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同時可以熟悉樓宇中的各種設備和線路,以降低日后物業設備管理難度。
?。┱驹谑褂谜叩慕嵌葘τ嘘P工程設備的選擇以及對于供貨商的售后質量保障服務標準提供意見。
?。ㄆ撸┍匾獣r參與有關工程聯系會議,對可能影響物管實施的事項提供建議。
篇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ι霞壷鞴懿块T的檢查內容平日里根據工地情況對照檢查)
1、將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的情況,以及在監理規劃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監理細則中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面情況。
2、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考核合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情況。
3、審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
4、審核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情況。
5、審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投標時承諾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情況。
6、復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情況。
7、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8、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9、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事故隱患情況或暫時停工情況;
10.整改結果復查情況;
11.向建設單位報告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
12.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