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市房字〔20**〕56號
關于印發《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構建多元化社會矛盾化解機制,依法推進我市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我局于20**年印發了《關于做好贛州市房地產行業服務管理行政調解平臺建設的通知 》(贛市房字〔20**〕74號)?,F根據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贛州市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3號)要求,重新制定《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執行。
贛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20**年7月25日
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全省物業管理糾紛行政調解平臺建設的通知》(贛建房〔20**〕9號),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做好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6號),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贛州市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3號)等文件要求,為全面推進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組織機構
成立贛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服務管理行政調解平臺建設的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工作。
主 任:劉群英
副主任委員:黃澤軍
委 員:譚寶森、嚴裕華、肖繼來、李粹豪、賴昌洪、黃奇潔、范衛權(法律工作者)
調解委員會下設行政調解中心(辦公地點設在局政策法規科),由市場監管科、物業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等科室組成。范良泉同志任行政調解中心主任,林慧慧同志負責行政調解中心日常事務性工作。調解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涉及多個業務綜合性矛盾糾紛調解的牽頭工作,收集整理有關調解工作資料;研究制定調解規章制度,調解行為規范、文書的統一制作;組織調解人員培訓,并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等相關組織和部門的銜接。調解中心下設4個調解辦公室,負責本所轄業務的糾紛調解工作,并確定2名以上的調解員(包括負責人),分別為:
1.政策法規科:負責受理行政復議等方面的矛盾糾紛調解。
2.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與房地產開發方面有關的糾紛調解。
3.物業管理科:負責物業管理方面的糾紛調解。
4.征收管理科: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糾紛調解。
二、工作目標
通過調解,及時化解爭議糾紛,維護合法、公正、公平、合理、穩定的房地產行業管理秩序,嚴格遏制群體性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行政調解工作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充分尊重各方當事人的意愿,維護各方當事人在行政調解中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作為糾紛當事人時,與相對方的地位平等,權利與義務一致。
2.合法原則。行政調解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3.優先原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和矛盾糾紛的實際情況,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可優先選擇行政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
4.實效原則。在行政調解中,調解人員要積極推動糾紛各方當事人依法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簡便、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5.“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哪項業務引起的爭議、糾紛,由該業務科室(單位)負責具體的調解工作。牽涉多個業務部門的,由調解中心牽頭組織調解工作。
四、行政調解的范圍及效力
(一)行政調解的范圍
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的范圍主要包括:一是行政爭議,具體包括我局依法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無法進入行政復議程序且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委托調解或者需要我局協同調解的行政爭議案件、市政府交辦的行政爭議案件、其他依法可以調解的行政爭議。二是民事糾紛,主要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及物業服務糾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糾紛。
(二)行政調解的效力
行政調解達成協議的,負責調解的業務科室應當及時跟蹤了解協議的履行情況。對沒有及時履行的,應做好協議當事人的教育督促工作,推動協議盡快履行。履行過程中,協議當事人就履行方式、期限等重新自主協調的,應當將協商意見記錄備案,作為行政調解協議的補充內容。對于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請公證,或者到法院進行司法確認。
五、行政調解的流程
行政調解的流程依據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贛州市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3號)要求進行。
六、結案歸檔
資料齊全,整理規范。各調解辦公室應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形成檔案材料,報送行政調解中心集中歸檔。
篇2: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2017)
贛市房字〔20**〕56號
關于印發《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構建多元化社會矛盾化解機制,依法推進我市房地產行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我局于20**年印發了《關于做好贛州市房地產行業服務管理行政調解平臺建設的通知 》(贛市房字〔20**〕74號)?,F根據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贛州市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3號)要求,重新制定《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執行。
贛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20**年7月25日
贛州市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全省物業管理糾紛行政調解平臺建設的通知》(贛建房〔20**〕9號),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做好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平臺建設工作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6號),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贛州市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3號)等文件要求,為全面推進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組織機構
成立贛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服務管理行政調解平臺建設的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工作。
主 任:劉群英
副主任委員:黃澤軍
委 員:譚寶森、嚴裕華、肖繼來、李粹豪、賴昌洪、黃奇潔、范衛權(法律工作者)
調解委員會下設行政調解中心(辦公地點設在局政策法規科),由市場監管科、物業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等科室組成。范良泉同志任行政調解中心主任,林慧慧同志負責行政調解中心日常事務性工作。調解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涉及多個業務綜合性矛盾糾紛調解的牽頭工作,收集整理有關調解工作資料;研究制定調解規章制度,調解行為規范、文書的統一制作;組織調解人員培訓,并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等相關組織和部門的銜接。調解中心下設4個調解辦公室,負責本所轄業務的糾紛調解工作,并確定2名以上的調解員(包括負責人),分別為:
1.政策法規科:負責受理行政復議等方面的矛盾糾紛調解。
2.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與房地產開發方面有關的糾紛調解。
3.物業管理科:負責物業管理方面的糾紛調解。
4.征收管理科: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糾紛調解。
二、工作目標
通過調解,及時化解爭議糾紛,維護合法、公正、公平、合理、穩定的房地產行業管理秩序,嚴格遏制群體性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行政調解工作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充分尊重各方當事人的意愿,維護各方當事人在行政調解中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作為糾紛當事人時,與相對方的地位平等,權利與義務一致。
2.合法原則。行政調解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3.優先原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和矛盾糾紛的實際情況,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可優先選擇行政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
4.實效原則。在行政調解中,調解人員要積極推動糾紛各方當事人依法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簡便、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定紛止爭。
5.“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哪項業務引起的爭議、糾紛,由該業務科室(單位)負責具體的調解工作。牽涉多個業務部門的,由調解中心牽頭組織調解工作。
四、行政調解的范圍及效力
(一)行政調解的范圍
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平臺的范圍主要包括:一是行政爭議,具體包括我局依法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無法進入行政復議程序且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委托調解或者需要我局協同調解的行政爭議案件、市政府交辦的行政爭議案件、其他依法可以調解的行政爭議。二是民事糾紛,主要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及物業服務糾紛、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糾紛。
(二)行政調解的效力
行政調解達成協議的,負責調解的業務科室應當及時跟蹤了解協議的履行情況。對沒有及時履行的,應做好協議當事人的教育督促工作,推動協議盡快履行。履行過程中,協議當事人就履行方式、期限等重新自主協調的,應當將協商意見記錄備案,作為行政調解協議的補充內容。對于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請公證,或者到法院進行司法確認。
五、行政調解的流程
行政調解的流程依據市綜治辦、市政府法制辦《關于印發<贛州市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贛市綜治辦〔20**〕3號)要求進行。
六、結案歸檔
資料齊全,整理規范。各調解辦公室應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形成檔案材料,報送行政調解中心集中歸檔。
篇3:物業社區文化建設工作指引
物業社區文化建設工作指引
1、 目的
為各地物業公司社區文化建設工作提供指引。
2、 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集團下屬各地物業公司。
3、 職責
3.1. 集團物業管理部負責本指引的編寫、修改、發布;
3.2. 集團物業管理部負責整合集團資源,組織、策劃全集團范圍內的大型活動,總結推廣社區文化建設經驗,組織經驗交流,規劃社區文化建設目標及發展方向;
3.3. 各地物業公司負責社區文化建設的具體實施,并在本指引的基礎上根據當地情況編制社區文化建設的相關制度和規范。
4、 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社區文化建設指導思想
將萬科企業文化融入社區文化建設中,讓業主分享萬科文化成果,創建有萬科特色的社區文化;體現全國化特色,發揮萬科在各地開發所具有的規模優勢。
4.2社區文化建設目的
促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提升社區文化環境。
增強業主對社區的歸屬感、凝聚力。
擴大萬科品牌影響力,增加業主對萬科的滿意度、忠誠度。
4.3社區文化建設主題--“健康、文化與生活”
萬科社區文化的建設將在倡導健康人生的同時緊隨萬科企業文化的脈落,集中體現出健康與文化溶入生活的精髓。
健康
健康是面對所有業主永恒不變的社區文化主題,它是業主自身最基本的需求,也是萬科社區文化滿足客戶需求的基本內容。它包括健康的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人居關系和健康的社區文明。
文化
社區文化如同企業文化一樣,對群體中的每個人起著熏陶和影響作用。萬科具有獨特的企業文化,業主也有較高的文化需求,通過在小區內營造濃郁的文化氛圍,形成獨特的萬科社區文化特色,從而形成別人無法模仿、無法取代的核心競爭力。
生活
一種高雅的社區文化的形成,是發展商、管理機構及業主、住戶共同努力的結果。在社區文化這一園地中,發展商及物業管理單位更多是個園丁的角色,社區文化的基本載體是全體業主、住戶,他們的生活模式、價值取向、道德觀念、行為方式等最終決定了一個社區文化的面貌。我們需要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業主,了解他們的需求,創造條件,倡導現代生活方式和居住理念,展現萬科業主的生活品位。
4.4社區文化的內容
社區文化不僅僅單純的指社區活動,而更多的是指一種整體性的社區氛圍,如同一個企業的企業文化一樣,對這個群體里的所有人均起著渲染和影響作用。隨著觀念的不斷發展,社區文化所包含的內容也日益豐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建筑文化:小區本身的建筑風格、住區規劃、配套設施的配置;
制度文化:小區業主自發制定的大家共同遵守的小區公約、社區歌曲,小區的管理模式等;
環境媒體:海報、宣傳欄、電子顯示屏、溫馨展板等可傳遞相關信息的介質;
節日文化:母親節、三八節、生日會等表達心意的方式;
服務禮儀:員工遇到客戶微笑、主動打招呼等適時傳遞的企業文化;
客戶關懷:保安員主動幫客戶提重物、提醒雨天業主管好窗戶等;
傳媒文化:小區內部刊物、業主自辦報紙等;
社區活動:各種類型的社區活動;
社團文化:老人夕陽紅、童子軍、合唱隊等。
社區文化的內涵豐富多彩,涉及到社區生活的方方面面,社區文化的建設、社區氛圍的營造需要從我們工作的方方面面去體現,去關注、去用心,更要引導業主同我們一起來共同創建社區的精神財富,營造溫馨舒適的文化生活。
4.5社區文化建設組織運作
社區文化建設在組織運作方面須有明確統一的戰略和系統性的部署。各地物業公司應有相應的職能部門負責社區文化活動的統一安排與實施,在充分利用公司內外資源的基礎上,組織豐富多彩的以“健康、文化與生活”為主題的具有萬科文化特色的社區文化活動,營造健康、文明的居住氛圍。
4.4.1設立社區文化建設的運作機構或崗位,按照集團的規劃及部署,并結合當地特色在本地建設起具有萬科特色的社區文化:
負責制訂年度社區文化工作計劃,對各管理項目開展的社區活動統一調配資源,確保各管理處社區活動按照公司既定目標進行;年度計劃須報集團物業管理部備案。
負責建立社區文化工作操作規范,培訓專職人員,指導社區文化工作的開展;
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對社區文化工作進行評估與總結,對計劃進行修訂;
對社區文化活動的開展進行包裝、宣傳,對社區文化氛圍的營造起到統一、持續的作用。
4.4.2整合公司內、外部資源,實現社區文化建設與活動開展的規模效應,減少活動成本,增強活動效果。
A) 管理項目自身資源利用。
管理項目獨立開展社區文化建設時,應充分利用項目自身現有資源,包括會所、圖書室、游泳池等生活配套設施,結合項目特色舉辦活動,既可減少成本支出,使社區設施得到充分使用,亦可以使社區文化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在充分把握客戶需求的基礎上,利用社區內的業主資源,一方面積極鼓勵業主參與社區文化的組織建設工作,引導業主自發地開展社區活動,予以協助策劃組織;另一方面可以借用業主因其社會身份所享有的資源,如活動場地、活動贊助、活動宣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