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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師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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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師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預防因用電不當引發火災等事故,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宿舍區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依據《江蘇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江蘇師范大學學生宿舍違章處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也是人員密集場所,宿舍安全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防止因用電不當引發觸電或火災等事故。

  第二條 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和設施,不得私自拆除、遷移、增設;嚴禁在宿舍、走廊和衛生間等處私自拉接電源。發現電器或設施損壞,應及時到宿舍樓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更換或修理。

  第三條 學生要養成人走關燈、關電源的安全習慣。宿舍內各類電器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室內無人時,杜絕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夜間宿舍統一斷電后,要及時關閉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早上統一供電時發生意外事故;不得在插座或插板周圍堆放紙張、書本等易燃物品;不得將臺燈靠近蚊帳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燈具或線路上晾曬和懸掛衣物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接電源線;不得私自破壞空調插座鉛封等。

  第四條 宿舍內使用的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的產品。禁止使用假冒偽劣、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

  第五條 除電腦和公寓配備的低功率電器外,學生宿舍禁止使用其他大功率或持續發熱類電器(如電爐、電飯煲、熱得快、微波爐、電熱壺、電熱杯、取暖器、電磁爐、電熨斗、電炒鍋、電熱毯、電冰箱、洗衣機、電吹風、電烘干機、功率轉換器等)。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第六條 學生宿舍違規使用的電器,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予以收繳并暫時保管。違章者本人出具檢查由宿管及所在學部(院)留存,待寒暑假放假前由本人領回,超時未領回的物品將按無主物處理。因違規用電造成宿舍停電的,由該宿舍宿舍長(或違章者本人)向輔導員(班主任)說明情況并主動上交違規電器,憑輔導員(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所在學部或學院公章)到宿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第七條 各學生培養單位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定期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加強對學生安全員、宿舍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能力。

  第八條 輔導員(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宿舍長共同負責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應認真開展日常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負責組織督查、抽查。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負責。

  第九條 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依據《江蘇師范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江蘇師范大學學生宿舍違章處理規定》等的有關條款,給予相應處理。造成個人、集體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 留學生公寓安全用電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后勤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后勤處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保障學生正常權益,更好為學生提供服務,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規使用電器,學生宿舍內實施智能控電管理,單個用電器功率不得超過800W,每個學生宿舍實際設計最大用電總功率1200W,若某宿舍總功率超過1200W,系統立即自動斷電,恢復正常功率后,系統將在兩分鐘內自動恢復該宿舍的供電。累計超功率15次后,系統不再自動恢復,需到用電管理員處說明情況,經調查沒有發現違規后手動恢復。

  2、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或網線、亂裝燈、亂裝插座和配電設施線路上亂掛物品等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責任。

  3、寢室內供電時間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作息時間執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時供電。

  4、學校將為每個學生每月無償提供5度電。每間寢室每年按10個月供電、供電度數按所住學生數×5度,提供正常生活學習用電保障。

  5、學生應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滅,合理用電,對超額使用部分按國家用電收費標準收取,學校會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

  6、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收取時間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繳納超額用電費用的,系統將作自動斷電處理。

  7、20**年4月7日起實行計量收費。

  8、交費地點:后勤集團二樓,

  交費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辦法由后勤處水電科、學生處宿管科負責解釋。

  z學院后勤處

篇3: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保障學生正常權益,更好為學生提供服務,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規使用電器,學生宿舍內實施智能控電管理,單個用電器功率不得超過800W,每個學生宿舍實際設計最大用電總功率1200W,若某宿舍總功率超過1200W,系統立即自動斷電,恢復正常功率后,系統將在兩分鐘內自動恢復該宿舍的供電。累計超功率15次后,系統不再自動恢復,需到用電管理員處說明情況,經調查沒有發現違規后手動恢復。

  2、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或網線、亂裝燈、亂裝插座和配電設施線路上亂掛物品等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責任。

  3、寢室內供電時間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作息時間執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時供電。

  4、學校將為每個學生每月無償提供5度電。每間寢室每年按10個月供電、供電度數按所住學生數×5度,提供正常生活學習用電保障。

  5、學生應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滅,合理用電,對超額使用部分按國家用電收費標準收取,學校會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

  6、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收取時間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繳納超額用電費用的,系統將作自動斷電處理。

  7、20**年4月7日起實行計量收費。

  8、交費地點:后勤集團二樓,交費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辦法由后勤處水電科、學生處宿管科負責解釋。

  z學院后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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