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文件類別 **粘合劑實業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控制與糾正、預防措施 文件編號 HS1-MT-09
質量手冊 版本A.0
1.目的
避免不合格物料的使用,控制不合格產品的進一步加工或當作合格產品交付。確認目前存在的和潛在的質量問題,并且采取措施在最大限度內減少重現率。
2.范圍
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所涉及的不合格(原材料、產品等)品以及對質量問題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均適用。
3.定義
無
4.職責
4.1質量管理部門主管負責不合格品的控制;
4.2審核組負責人有權安排其他成員跟蹤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與效果確認;
4.3公司全員均有責任對任何引起質量問題的潛在原因和現存的原因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
4.4管理者代表負責監督該文件要求的實施。
5.作業內容
5.1不合格品各階段標識、處置記錄如下:
階段 判定 處理單位 標識 記錄
原材料檢驗 質量管理部主管 倉庫主管 隔離和掛標牌 原材料檢驗報告表
制程檢驗 質量管理部主管 生產部主管 標識 不良品記錄表
成品檢驗 質量管理部主管 生產部主管 成品不合格或分級包裝存放 不良品記錄表
顧客退貨 質量管理部主管 市場營銷部主管 隔離和掛標牌或降級處置 顧客投訴退貨記錄表
5.2不合格品的處置
5.2.1原材料不合格時,可由采購部直接退貨或見5.3;
5.2.2在制品不合格時,可由生產員工提出報生產主管理處理;
5.2.3成品不合格時,質檢部提出,質量管理部主管作不合格品處理。
5.3不合格品的評審及處置
5.3.1由相關部門按照評審結果進行處理,并進行相應的記錄。
5.4糾正措施
5.4.1不合格品的識別(包含顧客投訴、顧客不滿意事項,內審中所發現的不合格等)。
a. 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成品判為不合格品;
b. 達不到顧客要求(合理、正當、雙方協定法律法規要求的)而起的投訴、退貨判為不合格品;
c. 在顧客滿意度調查中,所出現的不滿意事項判為不合格品;
d. 在內審或管理評審中所發現的不合格視為不合格品;
e. 在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出現了不合格事項也視為不合格品。
5.4.2不合格品的記錄
凡在5.4.1中所列的不合格品均由相關部門的發現者或責任者(含作業員)客觀地記入對應的記錄表中,并及時上報或聯絡相關部門以便及時處置。
5.4.3確定不合格品的原因
下列各項不合格品的原因由對應部門進行確定,不能確定時召集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一起確定不合格品的原因,并填入相應的記錄中。
a項不合格品原因由質量管理部門確定;
b項不合格品原因由市場營銷部確定;
c項不合格品原因由市場營銷部確定;
d項不合格品原因由審核組確認;
e設計開發不當造成的不合格品由質量管理部確定,相關部門協作;
f在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中所出現的其他不合格品的原因,由審核組對其原因進行確定。
5.4.4評價確保不合格不再發生的措施的需求
由認證審核組組長召開全體組員會議,研討如何確保不合格不再發生,對應的措施是什么,是否存在資源提供不足等。并把對應于各項不合格事件的糾正措施呈報廠長批準。
5.4.5確定和實施所需的糾正措施
所呈報的糾正措施一經廠長批準,即刻落實到責任部門及實施措施的負責人,在糾正措施的實施過程中,責任部門須真誠配合審核組長的階段性確認工作。責任部門不可弄虛作假或只做一些應付式的表面文章。
5.4.6記錄所采取糾正措施的結果
由審核組長把分階段的確認情況如實地記錄在“糾正和預防措施要求書”中,必要時適時向廠長報告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對于實施措施力度不夠或進度緩慢的部門,廠長應該親自過問或下達相應的指示,促使糾正措施能按計劃的時間預定的效果來完成。
5.4.7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
當糾正措施結果驗證完成時,審核組長須召集審核組其他成員對所采取的糾正措施進行評審,評審本次糾正措施的優缺點,總結經驗記錄在“糾正和預防措施要求書”中的“其他事項摘要”欄目里,并及時報告廠長,以便按廠長的要求執行后工作,促使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
5.5預防措施
為了識別并及時消除潛在的不合格原因,本公司將采用潛在失效模式分析、統計過程控制等預防的方法來預防對公司財務產生重大影響的潛在不合格原因以及對顧客滿意度有重大影響的潛在不合格原因,促使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
5.5.1顧客需求和期望
a. 識別顧客(含潛在的顧客和最終使用者)的需求和期望,并設法將其轉化為如下 的要求:
? 本公司產品的可用性、可信性、符合性、交付能力、價格和壽命周期的費用。
? 本公司產品的關鍵特性應達到的具體指標值。
b. 把轉化為要求的需求和期望在公司內部進行溝通,確保相關過程的改進。
5.5.2市場分析
通過廣泛的市場調研活動,分析、確定并評價本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識別機會、發現并消除自身的弱點,為增強未來的競爭優勢配備充分必要的資源。
5.5.3識別潛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公司認證審核組將通過:
a. 管理評審的輸出;
b. 數據分析的輸出;
c. 顧客滿意度調查(不滿事項、一般事項)的改進狀況;
d. 過程測量;
e. 顧客信息的匯總管理;
f. 有關質量管理體系記錄;
g. 自我評價結果;
h. 提供運作條件失控的早期報警過程
i. 質量成本的優化管理。
識別出潛在不合格及其原因,研討策劃出適于本公司運作的預防措施,明確預防措施的優先順序并上報廠長批準后,采取對應的預防措施。
5.5.4確保實施所需的預防措施
為了確保公司相關職能部門有效地實施所需的預防措施,認證審核組的全體成員應充分地研討“糾正和預防措施要求書”中“糾正和預防措施計劃”欄目里責任部門所提出的計劃是否可行?是否有效?資源提供是否充分?是否應指派協助部門或協助人?
確保預防措施的有效實施,堅決反對個別部門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缺乏團隊合作的態度,審核組成員認可預防措施計劃后,由審核組長簽名認可。
5.5.5記錄所采取預防措施的結果
由審核組長或審核組長指派其他審核組成員,對預防措施實施情況有計劃分階段地確認,必要時,適時地向廠長報告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對于實施措施力度不夠,效果不佳,或進度緩慢的部門,廠長應該親自過問或下達相應的指示,促使預防措施能按計劃預定的時間完成并達成預期的效果。
5.5.6評審所采取的預防措施
當預防措施結果驗證完成時,審核組全體成員應對所采取的預防措施進行評審,并把評審結果記錄在要求書的“其他事項摘要”欄目里。并及時報告廠長,以便按廠長的批示要求執行后續工作。
6.相關文件
6.1管理評審
6.2資源提供
6.3質量目標
6.4內部審核
6.5數據分析
6.6以顧客為中心
6.7生產和服務提供
6.8采購
6.9設計及開發控制
6.10產品的監視和測量
7.相關表單
7.1顧客滿意度調查表
7.2資源提供評估表
7.3糾正和預防措施要求書
8.附件
無
篇2: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原因,將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過程和項目開發建設的全過程。
3.職責
3.1工程部是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主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糾正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1.1工程部負責收集以下的有關信息,進行調查分析,確定是否采取糾正措施:
a)質量體系內審及第三方驗證的不符合項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日常體系運行監督檢查的結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況;
c)顧客意見及處理情況;
d)實施監督和測量中發現的問題;
e)各部門執行公司經營生產計劃中發現的問題。
4.1.2工程部根據上述信息,對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顧客的投訴和意見)進行評價,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對象,填寫“糾正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1.3責任部門接到“糾正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糾正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重大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2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2.1工程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本程序4.1.1條款規定的信息進行分析,找出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和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潛在不合格,調查分析原因。
4.2.2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和需要進行改進的項目和目標,由工程部確定應采取預防措施的對象,填寫“預防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2.3責任部門接到“預防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組織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重大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驗證
4.3.1各部門嚴格按照制訂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實施,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負責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驗證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并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效果不明顯或無效時,應重新進行調查分析,采取新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3.3當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需要對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時,由工程部負責依據《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門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要予以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質量記錄
5.1QR16-01糾正措施通知單
5.2QR16-02預防措施通知單
篇3: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原因,將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質量體系運行過程和項目開發建設的全過程。
3.職責
3.1工程部是糾正和預防措施的主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糾正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1.1工程部負責收集以下的有關信息,進行調查分析,確定是否采取糾正措施:
a)質量體系內審及第三方驗證的不符合項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日常體系運行監督檢查的結果;
b)不合格品的控制情況;
c)顧客意見及處理情況;
d)實施監督和測量中發現的問題;
e)各部門執行公司經營生產計劃中發現的問題。
4.1.2工程部根據上述信息,對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顧客的投訴和意見)進行評價,確定需要采取糾正措施的對象,填寫“糾正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1.3責任部門接到“糾正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糾正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進行實施,重大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2預防措施的制訂和實施
4.2.1工程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本程序4.1.1條款規定的信息進行分析,找出項目的開發建設過程中和體系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潛在不合格,調查分析原因。
4.2.2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和需要進行改進的項目和目標,由工程部確定應采取預防措施的對象,填寫“預防措施通知單”,下發責任部門。
4.2.3責任部門接到“預防措施通知單”后,應分析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2天內反饋工程部,由工程部批準后,組織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重大預防措施由管理者代表進行審批。
4.3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驗證
4.3.1各部門嚴格按照制訂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進行實施,消除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原因。
4.3.2工程部負責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驗證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并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效果不明顯或無效時,應重新進行調查分析,采取新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4.3.3當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需要對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時,由工程部負責依據《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進行文件的修改。
4.4各部門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結果,要予以記錄,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質量記錄
5.1QR16-01糾正措施通知單
5.2QR16-02預防措施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