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中心項目總指揮/項目總監崗位職責/工作清單
工作概要
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
崗位職責/工作清單
工作概要
負責5000萬以上工程項目管理。
崗位職責/工作清單
1、負責工程項目部的組建。
2、負責準備工程開工前準備工作:編制臨設、開辦項目計劃及預算,編制開工材料計劃表、工程進度計劃表、工人工數計劃表、編制工程重點、難點、疑點分析表。
3、做好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做好材料采購及成本控制,做好簽證付款結算等工作。
4、做好業主、顧問、設計、總包、監理等關系協調。
5、負責材料采購的數量、單價及供應商審核。
6、負責工地工人管理,審核人工費單價,審核工程進度及工程進度款的審批。
7、負責工地日常例會召開,每周按時提交工地周報。
8、按集團財務結算中心要求落實按時編制“預算總成本匯總表”、“進度款確認單”、“完工結算資料”。
篇2:火災撲救總指揮職責標準
火災撲救總指揮職責標準
一、向消防值班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了解火災的基本情況,包括起火的具體方位,燃燒情況,用戶疏散情況,滅火人員到位和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等。
二、命令消防值班人員啟動相應的消防系統,監視報警運行信號,緊急廣播通知住戶立即疏散。
三、命令掌握火場撲救情況,命令火場滅火隊采取適當方式滅火。
四、命令搶救隊采取有效措施,指揮住戶通過走火通道疏散,救護傷員,搶救重要物質,幫助運送消防器材,維護轄區外圍秩序,引導消防車到位等。
五、掌握消防設備和其他相關系統的運行情況,并根據滅火需要命令動力隊確保應急供電,確保消防供水,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消防電梯正常運行。
六、協助公安機關查明滅火原因,處理火災后的有關部門事項。
篇3:物業小區火災撲救總指揮職責
物業小區火災撲救總指揮職責
1.向消防值班人員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了解火災的基本情況,包括起火的具體方位、燃燒情況、用戶疏散情況、滅火人員到位情況及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等;
2.命令消防值班人員啟動相應的消防系統,監視報警運行信號,緊急廣播通知大廈用戶立即疏散;
3.命令管理公司員工根據各自的分工,迅速各就各位;
4.及時掌握火場撲救情況,命令火場滅火隊采取適當方式滅火;
5.命令搶救隊采取有效措施,指揮用戶通過走火通道疏散、救護隊員,搶救重要物資,幫助運送消防器材,維護大廈外圍秩序,引導消防車到位等;
6.掌握消防設備及其他相關系統的運行情況,并根據火場滅火需要命令動力隊確保應急供電,確保消防供水,確保通訊聯絡暢通,確保消防電梯正常運行;
7.協助公安機關查明火災原因,處理火災后的有關部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