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顧問公司電話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電話,不得因私使用辦公電話;
二、營銷人員實行人手一部,話費用自費;
三、非營銷人員由統一管理,主要是作為方便開展業務之用;
(一)不得借用,也不得打私人電話;
(二)使用電話時,通話人員需力求言簡意賅,盡量縮短通話時間,執行“三分鐘原則”,即一般市話每次不超過3分鐘;
四、話費由公司總務專員到電信打印清單結算,從工資中扣除;
五、不得盜打其它他部門或他人電話(每次下單 20 元);
六、話機自行清潔、鎖管;
七、電話機由公司提供,新入職員工到崗后,由部門經理填寫簽呈申請安裝,經總經理或總經辦執行經理審批后,由總務專員負責提供安裝(24小時內安裝到位,超時50元/天)。
八、如有員工離職或異動,在工作交接時話機交至人事部,后交總務專員負責登記保管。
篇2:公司電話費管理責任制度
電話費的管理工作責任制度
1、每半年對公司所有辦公電話進行審查,是否有在用,如果沒用的需進行"停機保號";
2、每月十號之前收集完各辦公電話上月話費帳單(來源:電信客服)
3、每月20號對上月各辦公電話進行清查有無打私話或無按規定打電話的現象。核查時注意以下幾點:
(1)、通話時間較長的現象;
(2)、午休或者下班后打電話的;
(3)、公司內部電話沒有拔打短號,直播的現象;
4、辦公電話管理制度:
(1)、各辦公室內能打內線的,一律要求打內線
(2)、能使用手機短號的,盡量使用手機短號互打電話
(3)、拔打長途請在號碼前加拔17909
(4)、拔打國際長途請在號碼前加11808
5、責任條款
(1)、沒有按照以上要求打電話的,所造成的費用由本人承擔。
(2)、嚴禁用辦公電話打私人電話,若打私人電話費用由本人承擔。
(3)、嚴禁其它部門人員使用本部門電話打私話,對于人力資源部查出的不明電話將由本人承擔
篇3:公司電話管理規定(9)
公司電話管理規定(九)
第一條 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員工打電話,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總機接外線電話至分機時,一般電話鈴聲響五次無人接聽,即掛聽,即掛線。
第四條 總臺文員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公司”當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說:“請稍等!”如分機占線,說“電話占線,請稍后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臺!”其他內容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五條 公司不允許員工在公司掛私人長途電話。有外線電話的貿易部門不得到總臺掛長途電話。行政、管理部門因工作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需親自填寫長途電話申請單,注明部門、通話人、對方地區及單位、因何業務通話等,并經該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予掛撥。負責人不在的,應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均不在,又確因業務需要掛長途電話的,通過總辦同意可先行掛撥,但事后通話一定要三日內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不補辦者視為掛私人電話,電話費由其本人雙倍負責。
第六條 值班人員不按上述第三條的規定,手續不全即幫他人掛長途電話的,除電話費由其負責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條 員工不經同意即私掛國內長途電話,或以公事為由騙掛國內人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元;私掛香港或澳門的,每次罰款100元;私掛國外長途電話的,每次罰款500元。屢教不改的,視情節給予扣發獎金,直至辭退處理。
第八條 公司可為高層領導住宅裝電話并報電話費。部門正職負責人,經申請可報銷電話費。其他員工公司不予考慮電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