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積分制考核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新任務新要求,扎實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迸一步延伸拓展“四個一”活動內容,加強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監督,激勵和引導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F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組織關系隸屬***的全體黨員
二、目標要求
一枚黨徽、亮身份;一本筆記、重學思;一份心得、促踐悟; 一百基分、強考核
三、基本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結合實際、 分類管理,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
堅持分類考核原則。在職黨員的積分考核按照《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在職黨員)》(附件1)執行。離遐休黨員的積分考核按照《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離退休黨員)》(附件2)執行。
四、積分內容
(一)基礎分(分值80分)
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的情況。按照章程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圍繞“四個合格”的要求,分別設定4個積分項目并賦予相應的分值?;A分是對一名黨員的基本要求。
(二)履職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
主要考核黨員履行崗位職責,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履職分或作用分是對黨員完成崗位職責賦予任務的客觀評價。
(三)鼓勵分(分值5分)
鼓勵分是對具有突出貢獻或表現優異的黨員的鼓勵,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評價指標之一。
(四)扣分
實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據黨員不落實和未完成基礎分相應的項目,在工作中出現錯漏、失誤、不到位、不盡責、不作為等情況,由黨支部核實認定并據實扣分。
(五)一票否決
黨員因違*紀國法而被黨紀政紀處分的,根據處分程度相應扣分,其年度評先評優的資格實行一票否決。
五、積分規則
積分周期為1年,即12個月。周期開始時,黨員的初始基準分均為100分。周期內,黨員每月依據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進行加減分,次月以上月黨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積分作為基數計算當月的積分,以此類推,周期末的積分即為黨員的年度積分。新一輪積分周期開始時,基準分將回歸到初始的100分。
六、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照月度開展考評。一般采取以下步驟。
(一)黨員申報。黨員個人對照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的項目,每月如實向所在黨支部申報積分事項和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事項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初評。黨支部每月召開支委會或黨支部會,根據黨員履行義務、履職情況,對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和考評標準,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事項和積分。
(三)黨員大會評定。每季度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支委會或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并由積分記錄員嚴格填寫《黨員積分登記表》(附件3)
(四)公示并報送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進行公示,接受黨員、職工群眾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場黨委申訴,黨支部或場黨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并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經公示黨員無異議后,每季度將《積分登記表》上報。
(五)年度積分。每年最后一個月的黨員積分數值即為該黨員的年度積分。黨支部要將每位黨員的年度積分填入《黨員積分情況匯總表》(附件4),并報場黨委審核備案。此項工作要在黨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目彳完成。
(六)積分審核。場黨委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對各級黨組織上報的黨員積分事項進行審核。如發現黨員存在扣分情況而黨支部未進行扣分的,將按照標準給予扣分,并將扣分情況反饋黨支部,由黨支部反饋黨員本人,并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
七、積分運用
(一)“黨員之星”評選依據。黨支部每季度開展“黨員之
星”評選,黨員每季度的積分作為評選的主要依據,應當把黨員積分排名在前的作為支部“黨員之星”的推薦人選。
(二)與民主評議黨員掛鉤。黨員的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80-70分(含7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 度積分低于60分的黨員,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三)與年度評先評優掛鉤。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以及年度內被評為“黨員之星”的,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 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對積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與個人年度考核掛鉤。在職黨員的年度積分將作為其個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年度積分迗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黨員,方可在年度考核中參評“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積分在80分以下的黨員,取消其參評“優秀”等次的資格。
(五)與年度績效考核掛鉤。在職黨員的年度積分達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方可全額領取個人激勵性績效。年度積分在80分一70分(含70分)的,個人激勵性績效扣減3%。年度積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的,個人激勵性績效扣減5%。年度積分低于60分的,個人激勵性績效扣減8%。
(六)離退休黨員的考核結果僅作為黨員之星評選、民主評議黨員和年度評先評優的依據。
(七)依規定處置不合格黨員。對符合相關規定、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組織處置。
八、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要載體,作為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二)建立管理檔案。黨支部應安排一名支部委員負責做好本支部黨員積分管理的記錄、檔案管理、黨員信息完善等工作,沒有設支委的黨支部,上述工作由黨支部書記負責。要及時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健全黨員名冊,確保枳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
(三)堅持陽光操作。要將黨員積分管理情況定期公示在單位的場務公開欄,接受黨員、職工群眾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確實保障黨員、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統籌協調。黨員積分管理要與年度考核、民主評議黨員等緊密結合起來,在考核內容上融合起來,在工作環節上銜接起來、在時間安排上結合起來,避免“兩張皮”。
(五)強化督促檢查。場黨委將定期檢查支部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情況。同時,通過巡查督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特殊情況處理。原則上全體黨員均納入黨員積分制管理。因患病、行動不便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黨員,經黨員個人提出申請,黨支部研究后以書面形式報場黨委備案。
篇2:物業項目安全員工作獎懲積分制度
物業項目安全員工作獎懲積分制度
為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規范隊伍建設,提升服務質量,樹立**的標準。結合各項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定本規定。通過實施《員工獎懲積分制度》,規范員工隊伍的日常工作和行為舉止。促進隊伍建設,做到獎懲分明,打破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思想。為以后優秀員工的評選提供依據。
具體細則
一、獎勵積分的條件
1、及時發現并抓獲犯罪嫌疑人的。+10分
2、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請銷假制度落實較好的。+ 5分
4、在服務過程中得到業主好評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時上交的。+ 5分
6、為集體建設提供好的建議并采用的。+ 5分
7、犧牲個人時間不計得失為集體服務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領導好評的。+ 2分
9、崗位上形象始終保持較好的。+ 2分
10、衛生標準高,積極主動清整的。+ 2分
二、處罰積分條件
1、工作方面
?。?)因工作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參照安全管理手冊處罰規定執行)-10分(2)不服從管理、消極怠工的。(不執行上級命令、不服從安排或執行不堅決
打折扣的)-10分
?。?)工作期間打盹、睡覺的。- 5分
?。?)因工作失誤造成他人投訴的。(指有效的投訴)- 5分
?。?)工作期間擅離工作崗位、竄崗與隊員聊天的。- 5分
?。?)不按規定私自放人進入小區的。- 5分
?。?)對進出小區的物品不登記或手續不齊全就放行的。- 5分
?。?)人為損壞公物的。- 5分
?。?)對發生問題隱瞞不報的。- 5分
?。?0)上班前集合遲到的。- 2分
?。?1)交接班期間交接不清的。&
nbsp;- 2分?。?2)上班時間不帶工牌、不按規定著裝的。- 2分
?。?3)上班期間不帶耳機或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的。- 2分
?。?4)崗位上形象差,座、臥、依靠的。- 2分
?。?5)不及時更換對講機電池、收聽對講不及時的。- 2分
?。?6)在崗位上會友聊天的。- 2分
?。?7)上班期間電話不關機、玩手機、看書報、聽音樂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不請假并夜不歸宿的。-10分
?。?)與隊員之間發生矛盾,制造不團結因素的。(發生打架斗毆、拉幫接伙) - 5分
?。?)無故不參加訓練、培訓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應參加)- 5分
?。?)外出23:00前不歸宿的。- 2分
?。?)衛生值日清潔不干凈、標準低的。(參照宿舍管理制度執行)- 2分
三、獎懲實施辦法
1、主要由各班長實施考評,做到公開透明化,每十天結合班務會進行講評。
2、設置獎懲積分的底線,及時進行獎懲。(每季度對積分前十名者管理處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通報表彰,對扣分累計-10分以上的給予一定的處罰并批評教育。)
3、管理處每月要根據積分情況進行一次講評,每季度進行一次獎勵。做到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物質處罰相結合。
4、建立長效機制,搞好跟蹤監督,確保效果。
篇3:黨員積分制考核管理制度
黨員積分制考核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新任務新要求,扎實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迸一步延伸拓展“四個一”活動內容,加強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監督,激勵和引導黨員做到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F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組織關系隸屬***的全體黨員
二、目標要求
一枚黨徽、亮身份;一本筆記、重學思;一份心得、促踐悟; 一百基分、強考核
三、基本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崗位、重在日常,結合實際、 分類管理,量化考評、動態調整,簡便易行、民主公開的原則。
堅持分類考核原則。在職黨員的積分考核按照《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在職黨員)》(附件1)執行。離遐休黨員的積分考核按照《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離退休黨員)》(附件2)執行。
四、積分內容
(一)基礎分(分值80分)
主要考核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的情況。按照章程規定的黨員基本義務和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圍繞“四個合格”的要求,分別設定4個積分項目并賦予相應的分值?;A分是對一名黨員的基本要求。
(二)履職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
主要考核黨員履行崗位職責,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履職分或作用分是對黨員完成崗位職責賦予任務的客觀評價。
(三)鼓勵分(分值5分)
鼓勵分是對具有突出貢獻或表現優異的黨員的鼓勵,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評價指標之一。
(四)扣分
實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據黨員不落實和未完成基礎分相應的項目,在工作中出現錯漏、失誤、不到位、不盡責、不作為等情況,由黨支部核實認定并據實扣分。
(五)一票否決
黨員因違*紀國法而被黨紀政紀處分的,根據處分程度相應扣分,其年度評先評優的資格實行一票否決。
五、積分規則
積分周期為1年,即12個月。周期開始時,黨員的初始基準分均為100分。周期內,黨員每月依據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進行加減分,次月以上月黨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積分作為基數計算當月的積分,以此類推,周期末的積分即為黨員的年度積分。新一輪積分周期開始時,基準分將回歸到初始的100分。
六、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照月度開展考評。一般采取以下步驟。
(一)黨員申報。黨員個人對照黨員積分制考核標準的項目,每月如實向所在黨支部申報積分事項和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事項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積分事項。
(二)支委初評。黨支部每月召開支委會或黨支部會,根據黨員履行義務、履職情況,對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和考評標準,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事項和積分。
(三)黨員大會評定。每季度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支委會或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積分,并由積分記錄員嚴格填寫《黨員積分登記表》(附件3)
(四)公示并報送積分。黨支部將黨員積分進行公示,接受黨員、職工群眾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場黨委申訴,黨支部或場黨委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并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經公示黨員無異議后,每季度將《積分登記表》上報。
(五)年度積分。每年最后一個月的黨員積分數值即為該黨員的年度積分。黨支部要將每位黨員的年度積分填入《黨員積分情況匯總表》(附件4),并報場黨委審核備案。此項工作要在黨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目彳完成。
(六)積分審核。場黨委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對各級黨組織上報的黨員積分事項進行審核。如發現黨員存在扣分情況而黨支部未進行扣分的,將按照標準給予扣分,并將扣分情況反饋黨支部,由黨支部反饋黨員本人,并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
七、積分運用
(一)“黨員之星”評選依據。黨支部每季度開展“黨員之
星”評選,黨員每季度的積分作為評選的主要依據,應當把黨員積分排名在前的作為支部“黨員之星”的推薦人選。
(二)與民主評議黨員掛鉤。黨員的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80-70分(含7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 度積分低于60分的黨員,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三)與年度評先評優掛鉤。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以及年度內被評為“黨員之星”的,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 并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對積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與個人年度考核掛鉤。在職黨員的年度積分將作為其個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年度積分迗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黨員,方可在年度考核中參評“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積分在80分以下的黨員,取消其參評“優秀”等次的資格。
(五)與年度績效考核掛鉤。在職黨員的年度積分達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方可全額領取個人激勵性績效。年度積分在80分一70分(含70分)的,個人激勵性績效扣減3%。年度積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的,個人激勵性績效扣減5%。年度積分低于60分的,個人激勵性績效扣減8%。
(六)離退休黨員的考核結果僅作為黨員之星評選、民主評議黨員和年度評先評優的依據。
(七)依規定處置不合格黨員。對符合相關規定、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組織處置。
八、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要載體,作為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二)建立管理檔案。黨支部應安排一名支部委員負責做好本支部黨員積分管理的記錄、檔案管理、黨員信息完善等工作,沒有設支委的黨支部,上述工作由黨支部書記負責。要及時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健全黨員名冊,確保枳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
(三)堅持陽光操作。要將黨員積分管理情況定期公示在單位的場務公開欄,接受黨員、職工群眾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確實保障黨員、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統籌協調。黨員積分管理要與年度考核、民主評議黨員等緊密結合起來,在考核內容上融合起來,在工作環節上銜接起來、在時間安排上結合起來,避免“兩張皮”。
(五)強化督促檢查。場黨委將定期檢查支部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情況。同時,通過巡查督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特殊情況處理。原則上全體黨員均納入黨員積分制管理。因患病、行動不便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黨員,經黨員個人提出申請,黨支部研究后以書面形式報場黨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