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機關信訪工作制度
(1)信訪工作職責
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問題;向辦領導報告信訪問題有關事項;承辦上級部門或領導批示、轉辦的信訪案件;承辦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負責信訪、*人員教育、疏導和勸解工作;負責通報、上報信訪案件辦理結果情況;負責信訪案件信息報送、資料立卷、歸檔;制定和完善信訪工作制度。
(2)信訪工作守則
忠誠黨的事業,熱愛本職工作,認直履行職責,刻苦鉆研政策理論知識。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文明熱情接待來訪群眾,杜絕官僚、“衙門”作風。實事求是、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堅決同違紀違法行為做斗爭。嚴格遵守信訪制度,服從組織領導,嚴守工作秘密,不得泄秘;不得公開、泄露舉報人姓名和舉報內容;不得將舉報、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向被舉報人或者被舉報單位透露,不準對信訪舉報人打擊報復,保證舉報人的安全。
(3)接訪工作制度
文明接待,態度熱情,說話和氣。認真做好接待談話記錄,要與信訪人當面核準。信訪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領導包案化解制度,主任負總責,分管領導負責包抓,有關科、站人員各司其職。做到不推諉扯皮,恪盡職守,秉公辦事。堅持符合政策,當時能解決的問題,立即解決,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說明原因,耐心解釋。要求呈報辦理結果的案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并按照固定格式上報辦理結果。因案情重大、復雜等原因不能按期辦結的,應及時申請延期報告,經相關部門批準同意方可延期,并在規定時限內辦結。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做好信訪問題統計、分析、批閱和督辦,按期報告辦理結果和資料立卷歸檔工作。要保守機密,不得擅自泄密。
(4)領導掛牌接訪制度
執行領導掛牌接訪制度,接待來訪由帶班的縣級干部掛牌接訪,政秘科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聯絡和記錄,接訪地點為一樓會議室。接訪時,應耐心聽取來訪者反映的情況,認真記錄,按規定程序接收書面材料。對來訪者反映的問題,屬于受理范圍的,按照有關工作程序辦理。能夠當場解釋答復的,應該給予解釋答復;不屬于受理范圍的,要向來訪者說明情況。來訪者直接找主任反映的問題,按照主任批示或安排意見,由分管領導或相關工作人員按規定辦理。
(5)信訪工作問責制度
工作人員不履行、不正確履行信訪工作職責 ,引發信訪突出問題或群體性事件,或處理信訪問題(事件)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要進行問責。問責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有錯必糾、責罰相當,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對相關負責人的責任追究采取口頭批評、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調離工作崗位等組織處理。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采取責令改正、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免職、給予黨政紀處分等組織處理方式,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責任追究由辦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受到責任追究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依法申辯。受到問責處理的,取消當年評先爭優資格,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取消提拔和評先資格。
篇2:醫院信訪工作制度
信訪工作制度
一、醫院黨政領導要有一名負責同志分管信訪工作。
二、領導干部要定期接待來訪群眾,原則上每半月一次
三、各科室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有專人負責,逐件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信、來訪人的姓名、單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問題和要求及處理結果等),并簽署承辦人的姓名,以備查考。
四、對群眾來信、來訪,提出問題答復和處理,要按各部門的職責權限辦理。對于超出自己權限的問題,要以一定形式呈請領導批示或商請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五、上級機關和領導批辦的問題,應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黨辦、院辦對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要及時催辦。
六、對重要事件的處理結果,要按有關要求將情況整理出材料歸檔備查。
篇3:某藝術學院黨院辦信訪工作制度
藝術學院黨院辦信訪工作制度
一、來信、來訪中提出的各種問題,包括建議、要求、批評、申訴、檢舉、控告等,均屬信訪工作范疇。
二、對信件來訪,要進行登記,視信訪內容對口或逐級提交解決。
三、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要督促催辦,屬辦公室承辦的,承辦者要積極主動辦理。需做回復的要及時回復信訪人。
四、對上級領導機關和院領導交辦的信訪事由,要及時匯報辦理結果。
五、對來訪者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意見。對正確的意見和要求,能解決的要盡量解決;對不符合政策和難以辦理的,要耐心說明情況,做好疏導工作。
六、重要來信、來訪,要向有關領導請示,并按領導要求辦理,不得自作主張。
七、重要來信來訪記錄和有關材料要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