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常務副廠長崗位職責
一、服從公司經理、廠長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對其負責。
二、對工廠的安全生產運行工作負有督導職責。
三、負責組織編制年、季、月度和平時作業的檢修計劃及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工作。
四、配合組織審定技術管理標準,編制生產工藝流程改造方案,并負責組織工廠的成本節約、降本增效的具體實施工作。
五、組織做好生產原始記錄、臺賬、統計報表管理工作,確保生產報表及數據的正確性。
六、負責組織生產管理人員及各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革新工作和培訓工作,并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七、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整改,對各崗位工作及勞動紀律檢查,配合公司的安全檢查及協調整改工作。
八、對工廠的物料考核工作進行督導并負責上報物料的審核工作。
九、配合廠長做好各專業日常工作的檢查及協調。
十、按時完成公司領導及廠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十二、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十三、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十四、組織編制、審查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五、組織工廠各專業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篇2:企業分管(專管)安全工作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分管(專管)安全工作的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一、協助廠長(經理)并對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當好廠長(經理)的"安全"參謀,并對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擔與其職責、權限相應的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定;
三、具體組織制訂和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計劃、勞動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組織企業開展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和教育,實施"三級"安全培訓制度,考核勞動保護工作;
五、有權拒絕上級不條例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六、組織落實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完善防火防爆設施和設備;
七、發生順利地應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同時報告上級領導。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
八、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記錄。
篇3: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
1.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