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學院教職工傷病及喜喪事慰問的有關規定
1、學院教職工本人或其配偶因傷病住院,院領導代表、工會主席(或福利委員)應親往探視,學院行政和工會分別提供200元慰問金。
2、學院教職工結婚、生子,院領導代表、工會主席(或福利委員)應親往參加或探視,學院行政和工會分別提供200元慰問金。
3、教職工直系親屬去世,學院行政和工會分別提供200元慰問金。喪事辦理地點在長沙市內(含郊區),原則上學院領導代表出席(違反國家喪葬政策的出外)。
4、本院在職教職工去世,學院一次性補助3000元;本院離退休教職工去世,學院提供200元慰問金。
5、教職工本人或配偶因施行整容、整形或違反生理的手術及因自戕致病、違反計生政策的,均不在本補助辦法之列。
篇2:酒店住客傷病處理規定
酒店住客傷病的處理規定
1、飯店備有急救箱,備有急救時所需的醫藥用品與器材。
2、員工發現有傷病客人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3、客房部經理接到有傷病客人的報告,應立即趕至現場查看。
4、如傷病情況不嚴重,應征得客人同意,應按排醫生來出診或送客人到醫院,作仔細檢查或治療。
5、如傷病情況嚴重,應邊進行急救,邊安排急救車將客人送到醫院治療,不可延誤時間。
6、事后寫出客人傷病的有關報告,列明病由、病狀和處理方法及結果。
7、根據生病客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并在工作中多留意客人的情況。工作結束后樓層服務員應就有關內容做好交接工作。
8、將生病客人的情況通知部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