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有償服務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1.0 目的
規范有償服務工作,確保為住戶提供及時、方便、滿意的服務。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各物業管理中心開展的為住戶提供的有償服務(管理服務費中所包含的服務項目之外的有償服務)工作。
3.0 職責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有償服務項目及相關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
3.2 項目經理負責策劃、制定相關收費標準。
3.3 各部門主管負責落實有償服務項目及進度跟進。
3.4 各部門員工負責依照本規程開展各自的有償服務費用。
4.0 程序要點
4.1 有償服務項目制定與論證
4.1.1 項目經理結合小區住戶實際需求情況策劃開展有償服務項目。
4.1.2 召集物業管理中心各部門主管及物業管理中心相關人員開會討論開展有償服務項目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并指定物業管理中心負責進行有償活動調查。有償服務項目調查應按照《住戶意見征集、評價標準作業規程》相關條款進行。
4.1.3 項目經理助理對征集到的有償服務調查表進行歸納總結,挑選出必要可行的服務項目,報項目經理。
4.1.4 項目經理會同項目經理助理制定切實可行的有償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4.1.5 項目經理將有償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報公司主管副主總理后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4.1.6 有償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項目經理具體組織實施。
4.2 有償服務項目實施
4.2.1 項目經理根據審批過的有償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住戶。
4.2.2 有償服務項目公告方式可采用下列方式:
a) 在物業管理中心或小區入口醒目位置張貼;
b) 在小區宣傳欄、公告欄張貼;
c) 將公告投遞到住戶信箱或住戶家中。
4.2.3 有償服務項目可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幾種:
a) 代購代送煤氣;
b) 代請家教
c) 代理物業出租;
d) 家電維修;
e) 接送小孩入學、入托;
f) 家庭衛生清潔;
g) 家庭綠化保養;
h) 洗衣服務;
i) 打字、復印、傳真服務。
4.2.4 住戶看到有償服務項目公告后,可就自己所需要的服務采取電話預約通知或訂立長期服務協議形式與物業管理中心聯系。
4.2.5 物業管理中心接待員將要求提供服務的住戶姓名、住址、服務項目作詳細登記,對訂立有長期服務協議的住戶應按協議內容提供服務,并建立相關住戶服務檔案。
4.2.6 項目經理助理根據住戶需求安排相關部門向住戶提供相關項目服務或安排服務人員向住戶提供服務。
4.3 有償服務項目費用收取及收費標準
4.3.1 向業主提供服務時可采取現結或月結記帳方式。由物業接待員或相關服務
人員根據業主服務要求,將每次為業主提供的服務情況逐一登記,并請業主確認后收取費用或報項目經理助理,經主管審核后加以分類匯總以月結報表形式報財務部物業管理中心收費員負責在月底時一次性收取該月內相關服務費用。
4.3.2 物業管理中心在開展有償服務活動過程中,如出現虧損時,應向項目經理提出,由項目經理決定處理措施。
4.3.4 項目經理應采取如下措施扭轉有償服務虧損局面:
a) 設法增加接受服務的住戶人數;
b) 提高收費標準或報總經理審批后停止該項服務;
c) 其他適宜措施。
4.4 有償服務基本工作原則
4.4.1 優質服務原則。
4.4.2 時效制原則。
4.4.3 提供有償服務不影響其他住戶原則。
4.4.5 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綜合評價原則。
4.4.6 嚴禁服務人員與住戶私下結算、不接受住戶任何賞賜原則。
4.5 有償服務回訪工作及質量評價
4.5.1 項目經理助理應定期對開展的有償服務項目進行回訪,具體操作按《回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
4.5.2 在回訪過程中接到住戶投訴的,應按《住戶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處理。
4.5.3 項目經理助理根據回訪及住戶投訴情況,監督有償服務質量,處理有償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對難以處理的重大問題應上報項目經理決定處理措施。
4.5.4 項目經理根據掌握的有償服務回訪及投訴情況、相關的服務記錄,作出對
有償服務項目的質量評價,作為對各部門及相關服務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 記錄
《親情服務登記表》 SW-JL-028
6.0 相關支持文件
《回訪管理標準作業規程》SW-ZY-KF-02
《業主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SW-ZY-KF-07
篇2:項目管理處有償服務收費實施方案
**投資廣場物業管理處
關于公布部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實施方案
為全面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明確各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經報業主方、各租戶審議通過,現正式公布各收費服務標準及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收費執行原則:
本次公布的收費服務項目涉及代收、代繳服務項目、非常規物業服務范圍的其他特殊服務項目、非共用設施維護及常規物業管理項目,由本物業管理處提供個性化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依據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物業服務行業標準并結合本投資廣場物業服務成本而制定,具體收費項目及價格詳見附表。
二、收費服務范圍:
1、代收代繳水、電、網絡、電話等費用;
2、輔助各租戶室內裝修、電話安裝、網絡初裝;
3、租用區域內清潔衛生及上門維修項目;
4、提供私人保安、商務保姆、郵件代辦、上門維修、鐘點司機等個性化服務;
5、租戶區域內工程設備設施維修及材料。
三、基本服務程序:
1、以上收費項目代收代繳費用每月20日由公司專門人員負責抄表報送,開具收費通知單,由財務部上門收取相應費用;
2、非常規清潔、維修、保安及輔助裝修、商務代辦等項目,租戶可直接致電至物管處(內線1666),我公司將根據客戶需要安排人員予以服務,安排專人上門填報《有償服務工作通知單》,按照租戶要求完成有償服務工作并開具《收費通知單》,由財務部憑《收費通知單》上門收取服務費用;
四、本收費服務項目定價標準及服務內容如發生調整將另行申報通知。
五、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實施方案自20**年7月1日起實施,由投資廣場物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荊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篇3:花園服務處開展清潔有償服務通知
花園服務處開展清潔有償服務的通知
尊敬的業戶:
自即日起,**服務處新增部分清潔有償服務項目。如有需要,請致電服務處預約。預約電話:15***9(Z主管)。服務內容有:
1、木地板拋光、打蠟;
2、石材地面做晶面處理;
3、專業機器刷洗地面;
4、地毯清洗。
z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花園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