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濕地使者行動中心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心系鄱湖濕地
營造生命綠洲
二、活動區域
鄱陽湖流域(吳城鎮、贛江吉安段、德興市泗州鎮、贛江贛州段,見附件一)三、環境問題分析及目標
活動地點
人員構成
主要問題
具體表現
問題分析
總體目標
項目
目標
行動目標
群體
吳城
鎮
中心使者
生物多樣性銳減
魚類的種類和數量減少
1、吳城鎮水環境逐年惡化;
2、當地農民過渡捕撈現象嚴重。
保護生物多樣性
1、防止該區水環境繼續惡化;
2、引導農民適度捕撈。
1、當地居民
2、環保部門
3、工礦企業
4、人大立法
5、水利水政部門
6、媒體
7、科研機構
贛江吉安段
中心使者吉安分隊
吉安段由于淘金、采沙現象泛濫,缺乏管理,嚴重改變了魚類的生存環境
規范淘金、采沙經濟行為管理和運作,保護魚類的生存環境
德興市泗洲
鎮
中心使者上饒分隊
1、水質重金屬污染嚴重;
2、大面積的洲灘草地農田遭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屬污染
1、遏制水質重金屬污染;
2、保護該區域洲灘草地免遭污染
贛江贛州段
中心使者贛州分隊
森林樹種單一
臍橙的種植造成森林質量下降、水土流失現象嚴重
減少不合理的臍橙種植活動
四、中心優勢
1、
依托平臺:
江西師范大學地理與環境學院、鄱陽湖生態環境與資源研究重點實驗室
2、
合作伙伴:
1)政府部門:
江西省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江西省環境保護局宣教中心
2)媒
體:
新華社江西分社、江西衛視、中國環境報江西站
3)非政府組織:江西省生態學會、江西省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教育工作委員會
江西山江湖可持續發展促進會
4)科研機構:
鄱陽湖生態環境與資源研究重點實驗室、江西省國土開發整治研究所
3、經
驗:
參加20**年濕地行,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
4、人力資源優勢:贛南師院、井岡山師院、上饒師院等高校優秀志愿者加盟。
五、中心運作模式
中心在“藍天”環保社團中選拔產生主任、秘書長各一名,負責中心的日常事務和對外交流。在具體運行模式上,將體現以下特色:
1、
網上辦公,架起溝通的橋梁。在“藍天”環保社團網站上開辟“網上辦公”,保證中心與主辦方、其它濕地使者行動中心之間的交流溝通;
2、
培訓指導與自我學習并舉,激活組織文化。中心邀請專家學者不定期集中培訓,定期開展環保學習“沙龍”(含網上論壇等);
3、集中活動與分散活動相結合。中心組織策劃的重大環?;顒?,力求時間的集中性,主題的統一性,以及社會效應的最大化;各高校環保社團可以結合自身特色,多方參與。中心對所有活動提供相應的人力、物力及媒體資源;
4、面向市場,尋求多方合作。中心在尋求相關機構、科研單位及合作伙伴幫助的同時,面向市場,積極尋找熱心環保事業的經濟和社會組織,以獲取長期、良性發展的資金,提高“造血”功能。
六、活動時間安排表
時間
活動地點
參加人員
活動內容
4月上旬——4月中旬
江西師范大學
中心核心成員
隊伍組建
通過
“藍天”網站等各媒體,把我社團參加此次活動全過程公開化,加強對本次濕地使者行動的宣傳。
4月中旬——4月下旬
江西師范大學和“藍天”網站
全體濕地使者
隊伍培訓
4月中旬——7月上旬
江西省內
全體濕地使者
尋求支持;資料準備;籌集資金。
7月中旬——8月中旬
吳城鎮、吉安、贛州和泗洲鎮
全體濕地使者
實地調查和宣傳階段(見附件一)
8月中旬——9月底
南昌及省內部分高校
全體濕地使者
后期總結和宣傳階段(見附件二)
10月初——
江西省內
中心濕地使者
相關后續活動
七、預期目標
1、
壯大使者隊伍,提高濕地使者行動中心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
2、
讓生命之河、流域綜合管理等保護理念在活動區域深入人心;
3、
為活動區政府部門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
為活動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提供思路。
5、
總共報道不低于100次(現已有12次),直接影響人數5000,間接影響人數5萬人。
八、經費預算
科
目
單位價格(元)
費用(元)
備
注
前期資料費
400元
宣傳費
宣傳單、問卷
2000份*0.30元/份
600元
旗幟、橫幅
300元
廣告畫
60張*20元/張
1200元
攝影材料
300元
含膠卷、錄像帶
知識手冊
600份*1.0元/份
600元
交通費
長途
20人*100元/人
2000元
從南昌到目的地
短途
20人*40元/人
800元
活動當地交通
通訊費
300元
后勤保障
借宿費
20人*10元/人*20天
4000元
飲食補助
20人*5元/人*20天
2000元
服裝帽子等
20人*40元/人
800元
宣傳文化衫、太陽帽
醫藥費
200元
防暑、防蟲等
其他(機動)
500元
總計
14000元
預算總金額
14000元
備
注
已籌集資金總額
小計:7500元
來源一
校學工處
2000元
校學工處高度重視,大力支持
來源二
校團委
1500元
列入社會實踐重點支持項目
來源三
校招生就業處
4000元
長期支持學生大型公益活動
潛在籌資渠道
小計:9000元
渠道一
WWF
5000元
濕地使者行動中心活動資金
渠道二
合作伙伴
2000元
相關合作伙伴表示了支持意向
渠道三
企業贊助
2000元
附件一:
實地調查和宣傳階段:
1、實地調查:走訪活動區域相關部門取得支持;深入污染點源、面源等場所,獲得第一手資料;以問卷、座談及訪談的形式從當地居民獲取有用信息;
2、利用展板、條幅等媒介進行宣傳;與當地居民進行面對面交流,宣講環保知識;發放環保年歷和環保宣傳冊等;
3、制作環保主題多媒體宣傳作品;拍攝活動記錄片;
4、在當地招募環保志愿者(重點在中小學);
邀請媒體對活動進行全程報道;及時把活動信息在“藍天”及相關網站發布。
附件二:后期總結和宣傳階段:
1、
整理資料,形成總結報告并送交有關部門,加強對政府的決策影響力;
2、
以多種形式做好后期的宣傳工作,通過“藍天”網站、宣傳板、校園網、校報、校園廣播在校內宣傳;通過各報社和電視臺向全社會進行宣傳;
3、
全省各高校舉行聯合活動,將環保展板在各高校巡回展出,就保護“母親河”,保護濕地問題進行探討;
4、持續開展我們的環?;顒?。與活動地的“濕地保護小組”加強聯系,時刻關注流域環境問題,便于及時、有效地得以解決。
附件三:活動點方案
吳城鎮活動方案設計
主要環境問題分析:魚類生物多樣性逐年減少
1、吳城鎮地方上長期的圍墾緊縮了湖泊范圍,導致魚類生存空間減??;
2、吳城鎮挖沙船使水環境惡化嚴重,影響魚類的正常繁衍生息;
3、吳城鎮過渡捕漁現象明顯,致使魚的種類和數量均呈下降趨勢;
4、吳城鎮保護區湖汊承包中存在“斬秋湖”的現象,使魚類資源可持續利用深受威脅。
活動口號:“取之思盡,用之思絕”請珍惜我們有限的資源
活動總體目標:保護魚類生物多樣性
具體的目標:
1、促使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和執法力度、規范漁業生產活動;
2、通過宣傳使當地政府部門及農民進一步做好退田還湖工作,逐步恢復天然湖泊面積,保護魚類生存空間;
3、引導挖沙船主發展其他產業,逐漸取締河道采沙現象,改善水質環境,使
漁業資源得以正常繁衍生息;
4、通過我們的座談、訪談及問卷等形式的活動,一定程度上提高漁民保護漁業資源意識,使他們能夠進行適度捕撈;
5、活動結束之后,使湖區人了解“斬秋湖”的危害,進而使此類現象逐漸減少,最終讓魚類資源得以可持續利用。
行動目標群體、項目目標以及傳遞的不同信息:
主要行動目標群體
針對不同目標群體預期的活動目標
向不同的目標群體傳遞的關鍵信息
1、吳城鎮政府
1、引導農民實施好退田還湖工作,恢復魚類生存空間;
2、健全當地漁業法制、法規建設。
a、不做好退田還湖工作,不僅威脅魚類生存狀況,而且影響湖區人民的長遠利益;
b、健全漁業法制法規建設,有利于湖區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利于政府規范相關管理。
2、吳城漁政部門
強化執法力度,力求使當地漁業規范化發展。
不加強漁業政策性管理,會危及湖區大部分漁民以及像你們這些管理部門的生存。
3、挖沙船主
控制在湖區集中挖沙作業的次數和程度,減輕對湖水環境的污染,另謀職業。
采沙船作業嚴重污染水質,危及湖區魚類的生存,相關部門可能禁止你們繼續采沙。
4、吳城鎮上及臨近村莊農民
配合當地政府部門做好退田還湖工作,保護魚資源生息環境。
魚類是你們生活的鄰居,不想失去它們,立即采取行動保護好他們生活的場所。
5、吳城鎮漁民
遵守漁業法制法規,適度捕漁。
現在捕漁捕得太多,以后你們就沒得捕了。
6、吳城鎮漁具商
不再生產非法漁具,比如定置網
國家明文規定取締非法漁具——定置網,因其嚴重破壞漁業資源。
7、吳城湖面承包戶
不能過度追求經濟利益,不再進行“斬秋湖”漁業作業。
你們這種漁業方式已引起眾多政府部門的關注,不立即禁止,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8、魚類加工個體戶
發展魚類深度加工業,不收購過小的魚
小魚兒長大之后,更有你們加工業的發展空間。
信息傳遞方式一覽:
目標群體
實地采訪
發放宣傳資料
小型座談會
網站
其他
1、吳城鎮政府
√
√
√
√
聯宜活動
2、吳城漁政部門
√
√
√
√
3、挖沙船主
√
√
4、吳城鎮上及臨近村莊農民
√
√
√
示范區參觀
5、吳城鎮漁民
√
√
√
展板畫展覽
6、吳城鎮漁具商
√
√
√
7、吳城湖面承包戶
√
√
√
8、魚類加工個體戶
√
√
√
行動計劃安排:
活動
負責及活動人員
時間
地點
主要活動內容
經費預算
出發前期準備
陳亮及一吳城濕地使者
7月14——15日
吳城鎮
1、聯系當地相關政府部門,洽談有關活動的必要事情;
2、聯系好一隊員活動落腳點,商談膳食費用等。
交通費(合計:1200元)
長途費:50元/人×10人×2=1000元;
短途費:200元;
資料宣傳費用(合計:2050元)
宣傳單、問卷:500份*0.30元/份=150元;
旗幟、橫幅:300元;
廣告畫:20張×40元/張=800元;
攝影材料(含膠卷、錄像帶、刻錄、沖洗費):400元;
知識手冊:400份×1.0元/份=400元;
后勤保障(合計:1500元)
借宿費:10元/人×10人×10天=1000元;
飲食補助:5元/人×10人×10天=500元;
其他(機動):500元
總計:5250元
赴活動地點吳城鎮
*及中心全體濕地使者
7月16日
吳城鎮
1、后勤負責人安排好隊員住宿問題;
2、陳亮、甘曉輝負責采點開展活動;
3、濕地使者們熟悉活動周邊環境。
實地調查活動
陳亮及中心全體濕地使者
7月17日——18日
吳城鎮
1、走訪吳城鎮政府獲取大力支持,宣傳此次活動“保護濕地,愛我家園”的理驗,以便順利開展工作;
2、走訪漁政部門,發放宣傳資料,宣傳“魚類
生命脆弱
保護
你我責任
流域
綜合管理”的理驗,呼吁我們的保護一起動起來以及獲取一些重要資料。
周燕及全體中心濕地使者
7月19日
吳城鎮集市區域及學校附近等場所
1、在鄉鎮屬的學校、商店等場所張貼宣傳海報;
2、在鎮人員比較集中區,如集貿市場、碼頭等地方發放宣傳手冊,進行濕地保護宣傳。
湯崇軍及全體中心濕地使者
7月20日
吳城鎮
1、聯系江西衛視、江南都市報等多家媒體前來報道;
2、在合適的場所開展
“流域——我們共同的家園”的大型宣傳活動,利用展板、條幅等媒介向當地人們傳播“保護生命之河,綜合管理流域”的理驗。
甘曉輝及中心全體濕地使者
7月21日——24日
鎮上、大汊湖、大湖池及徐家村等臨近村子
1、以問卷、防談等形式與鎮上及臨村居民進行面對面的交流,獲取真實的資料
2、向當地人尤其是漁民發放宣傳資料,并進行必要的解說,以提高其保護魚類,保護濕地的意識;
3、深入大汊湖、大湖池等典型魚類生活場所調查有關種類、數量上的變化狀況,獲取比較科學的第一手資料;
4、向一些湖面承包戶,魚類加工個體戶了解情況,傳達適度捕撈,保護漁類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理驗。
陳亮及及中心全體濕地使者
7月25日——26日
吳城鎮
1、與當地政府部門及漁政部門舉行座談會,共同就該區域的漁類資源保護商定對策,進行互動式交流與協作;
2、在當地中小學對學生朋友進行環保知識宣傳,招募當地環保志愿者,成立濕地小使者活動中心,長期保護我們的濕地;
3、播放有關濕地保護的露天電影,投影精心準備的FLASH動畫系列;
4、與當地百姓舉行形式活潑的聯誼活動等。
周燕及中心全體濕地使者
7月27日
南昌
返回南昌。
行動效果評估:
1、本次活動是否達到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總目標;
2、本次以宣傳為主的活動有無提高公眾的濕地保護意識;
3、所有活動安排事宜是否一一落實,人員分工是否合理;
4、活動經費預算和實際花費是否大致吻合;
5、本次活動資料匯總,收獲及經驗總結。
(以宣傳內容為主)
南昌地區活動安排表
前期準備:
時間
地點
對象
活動內容及活動形式
經費預算
3月21日起
南昌市
《江西日報》、《江西商報》、《江南都市報》、《南昌晚報》、江西衛視、江西教育電視臺等媒體
通過上述媒體對本中心20**濕地使者活動進行的全程報道,并以此為契機,加緊與媒體之間的聯系,希望他們能加大對“流域保護及綜合治理”、“濕地”等宣傳的力度;
車費:50元
資料費:30元
江西師大
全校師生
通過“藍天”網站、師大網站、師大報、宣傳欄等途徑,加強“流域保護及綜合治理”、“生態保護”、“濕地”等內容的宣傳,使他們對此次活動有一定了解;
紙張費:20元
4月12日——4月25日
江西師大
準備掛牌儀式、建立并完善活動小組機構;
江西省各高校
優秀青年志愿者
招募選拔各相關專業優秀志愿者加入隊伍(包括聯系上饒師專、井岡山師院、贛南師院,了解合作意向);
海報:50元
資料費:20元
車費:100元
4月26日——4月30日
邀請有關專家對南昌市內的隊員進行培訓;
通過“藍天”網站對江西省內其他地區的濕地使者進行培訓;
紙張費:60元車費
:20元
紀念品(專家):200元
4月12日——6月30日
南昌市
環保局宣教中心
聯手策劃、準備江西濕地中心“20**濕地使者行”的啟動儀式;
江西省農業廳、江西省水利局、江西省漁業局、江西省建設局、江西省林業局等部門
以訪談的形式獲取活動有用的信息與資料;
在上述部門所提供的資料的基礎上對活動方案做進一步的修改;
海報:100元
宣傳單、問卷:600元
旗幟、橫幅:300元
廣告畫:1200元
攝影材料:300元
知識手冊:600元
江西省國土資源研究所
江西省科學院生態與環境研究所
吳城、吉安市、贛州市、德興市等活動所在地政府部門
與上述部門取得聯系;
初步了解地方政府在贛江流域的管理及治理措施;
江西師大
通過上網、察資料等方式獲取所需信息;
制作宣傳單、宣傳手冊及活動所需橫幅、宣傳畫、問卷等;
南昌市
上饒師專、井岡山師院、贛南師院
聯系各高校敲定最后的活動方案;
經考核后,確定各小組成員名單;
5月1日——6月30日
南昌市
江西省各綠色環保企業
拉贊助,尋求外部資金;
資料費:20元
7月19日
江西師大
啟動20**年實地使者行動儀式
資料費:100元
活動后期:
8月10日——8月30日
江西師大
返校;
收集整理好資料;
收集媒體報道;
撰寫調查報告及總結材料;
9月1日——9月30日
江西省
江西省政府
遞交活動調查報告,
《江西日報》、《江西商報》、《江南都市報》、《南昌晚報》、江西衛視、江西教育電視臺等媒體
對此次活動做總結報道,加強在省級層次上的宣傳影響力;
聯系媒體加強對政府的決策影響力;
在電視臺做一期專題節目;
車費:100元
江西省各高校、南昌市市民
在江西省各高校及南昌市內進行本次活動有關圖片的巡回展覽;
宣傳單:200元
廣告畫:1200元
江西師大
全校師生、“藍天”社團全體會員
做一次匯報會;
水:10元
橫幅:50元
把所有此次活動的資料整理好,以文字圖片的形式在“藍天”網站上予以發布,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
并把資料做成Flash
Mtv,發送到各網站;
10月1日起
南昌市
與世界自然基金會(WWF)保持長久聯系;
自主籌資,保證濕地中心的長期運行
篇2: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
遼寧省錦州市人民政府第4號
《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業經20**年11月22日錦州市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王德佳
20**年11月27日
錦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改善生態狀況,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濕地規劃、保護、利用及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濕地,是指常年或者季節性積水、適宜喜濕野生動植物生存且具有一定面積和較強生態功能的地帶或者水域。
濕地分為沼澤、湖泊、河流、庫塘、濱海等類型。
第四條 濕地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科學恢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含市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市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下同)應當加強對濕地保護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濕地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調、統籌解決涉及濕地保護的重大事項及相關工作。
第六條 市、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工作。
沼澤濕地的保護工作,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湖泊、河流、庫塘濕地的保護工作,由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濱海濕地的保護工作,由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規劃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濕地保護相關工作。
濕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濕地保護工作。
第七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開展濕地保護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志愿服務、捐贈、合作等形式參與濕地保護,對在濕地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濕地資源保護及利用的科學研究,積極推廣濕地資源保護及利用的先進技術。
第二章 濕地規劃
第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濕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資源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的濕地保護規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濕地保護規劃,確保濕地資源得到保護。
第十條 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根據省濕地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縣(市)區濕地保護規劃由本級人民政府依據市濕地保護規劃編制并組織實施。
濕地保護規劃確需調整或者修改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一條 濕地保護規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竦胤植记闆r、類型特點以及水資源、野生生物資源狀況;
?。ǘ┍Wo和利用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和任務;
?。ㄈ竦厣鷳B保護重點建設項目與建設布局;
?。ㄋ模┩顿Y預算和生態、社會以及經濟效益分析;
?。ㄎ澹┍U洗胧?。
第三章 濕地保護
第十二條 濕地實行分級保護和名錄保護管理。
根據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濕地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
重要濕地包括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省重要濕地。重要濕地名錄及保護范圍,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一般濕地名錄及保護范圍,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制定或者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第十三條 濕地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列入濕地名錄的濕地設立保護界標,保護界標應當標明濕地類型、保護級別和范圍等內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濕地保護界標。
第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多用途管理區或者劃定野生動物棲息濕地等方式,對濕地加以保護。
第十五條 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濕地,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有關規定,申報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
?。ㄒ唬┯写硇缘淖匀粷竦厣鷳B系統區域或者遭受破壞但經保護能夠恢復的同類濕地生態系統區域;
?。ǘ┥锒鄻有载S富或者珍稀、瀕危物種集中分布的區域;
?。ㄈ﹪液偷胤街攸c保護鳥類及其他候鳥的主要繁殖地、棲息地或者主要遷徙停歇地;
?。ㄋ模┚哂刑厥獗Wo價值的淺海、潮間帶和沿海低地;
?。ㄎ澹┚哂刑厥獗Wo或者科學研究價值的其他濕地。
第十六條 濕地公園分為國家濕地公園、省級濕地公園、市級濕地公園和縣級濕地公園。
國家濕地公園、省級濕地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具備下列條件的濕地,應當申報建立市級、縣級濕地公園:
?。ㄒ唬┚哂酗@著或者特殊生態、文化、美學和生物多樣性價值的濕地景觀;
?。ǘ竦厣鷳B系統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具有重要或者特殊宣傳教育意義的濕地;
?。ㄈ竦孛娣e比率不低于擬建濕地公園規劃面積的50%;
?。ㄋ模M建市級濕地公園的規劃面積不低于15公頃,擬建縣級濕地公園的規劃面積不低于10公頃,能夠保護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周圍風貌;
?。ㄎ澹M建濕地公園內的土地、庫塘、灘涂、沼澤等權屬明晰,且邊界四至與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無重疊或者無交叉。
第十七條 建立市級濕地公園,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認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建立縣級
濕地公園,由濕地所在地的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市)區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認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級、縣級濕地公園的具體認定管理辦法,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八條 尚不具備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和濕地公園條件,但具備下列條件的濕地,應當申報建立濕地保護小區:
?。ㄒ唬┌瑔蝹€濕地斑塊面積在8公頃以上的近海與海岸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人工濕地或者寬度在10米以上、長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濕地;
?。ǘ竦孛娣e比率不低于擬建濕地保護小區規劃面積的50%,且規劃面積能夠保持該濕地生態完整性;
?。ㄈM建濕地保護小區屬于人為干擾較少的自然濕地區域,且邊界四至與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無重疊或者無交叉。
第十九條 建立濕地保護小區,由濕地所在地的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市)區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認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下列行為:
?。ㄒ唬┡欧耪訚蓾竦厮Y源或者截斷濕地水系與外圍水系的聯系;
?。ǘ┰跐竦貒ㄩ_)墾;
?。ㄈ┫驖竦嘏欧盼鬯?、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傾倒固體廢棄物;
?。ㄋ模┰诤蝤B主要繁殖、棲息的濕地撿拾、非法收售鳥卵以及其他破壞候鳥繁殖、棲息濕地的行為;
?。ㄎ澹┥米栽谡訚蓾竦赝谔?、挖溝、筑壩、燒荒;
?。┢渌茐臐竦氐男袨?。
第二十一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護濕地水資源,在制定水資源利用規劃時,應當兼顧濕地生態用水需要。對因水資源缺乏導致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應當通過調水等措施補水,維護濕地生態功能。
第二十二條 市、縣(市)區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濕地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濕地保護規劃,對自然退化和遭到破壞的濕地進行科學評估,制定恢復補救方案并組織實施。
濕地恢復應當堅持自然恢復為主、結合人工修復,通過水源補給、退耕(墾)還濕、封育禁牧、污染源控制、建設人工濕地等措施,恢復濕地生態功能,擴大濕地面積。
第二十三條 因保護濕地給濕地所有者或者經營者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四章 濕地利用
第二十四條 濕地利用應當符合濕地保護規劃,與濕地資源的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相適應,科學、節約、可持續地利用濕地資源,不得破壞野生生物的生存環境、改變濕地生態系統的基本功能、超出資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給野生生物物種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二十五條 濕地利用應當根據濕地資源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自然特性,采取科普教育、生態旅游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 在濕地內開展旅游活動的,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濕地承載能力和對濕地資源的監測評估結果,確定濕地資源利用強度和游客最大承載量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 在濕地內從事建設活動的,應當符合濕地保護規劃,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包括建設項目對濕地結構功能、保護對象及價值可能造成影響的評估等內容。
環境保護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前,應當征求同級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 對列入國際和國家重要濕地目錄以及位于自然保護區的自然濕地,禁止開墾、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
對前款規定之外的濕地,從事勘查、礦藏開采和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工程設施建設,應當不征占或者少征占。確需征占的,建設單位應當在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前,提供可行的濕地占用方案,依照規定權限,分別由省或者市有關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臨時占用濕地的期限不得超過2年。臨時占用期限屆滿后,占用人應當按照濕地占用方案及時對所占濕地進行生態修復。
第二十九條 利用濕地從事生產經營或者生態旅游活動的,應當依照規定權限,經有關濕地保護主管部門批準。
經批準在濕地從事生產經營或者生態旅游活動,應當向有關濕地保護主管部門提交濕地保護方案,并嚴格按照濕地保護方案實施濕地保護。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濕地保護方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在濕地內從事割蘆葦、割草、放牧等活動,應當按照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范圍和時間進行,并遵守有關規定。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做好濕地的確權、登記等工作。進行不動產登記時,不動產中含有濕地的,應當注明濕地的類型、面積、界限及其他依法需要標明的內容。
第三十三條 市、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開展濕地資源調查,建立濕地資源監測體系。
市、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匯總本地區的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相關研究成果、數據等資料,建立濕地資源檔案,實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濕地資源狀況。
第三十四條 市、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協調其他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有關部門建立濕地保護執法協作機制,依法查處破壞、侵占濕地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濕地的義務,對破壞、侵占濕地的行為有權檢舉或者控告。
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監督舉報制度,公布受理方式;受理投訴、舉報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舉報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ㄒ唬┢茐幕蛘呱米愿淖儩竦乇Wo界標的;
?。ǘ┏鲈试S范圍在沼澤濕地放
牧、割葦、割草的;?。ㄈ┡欧耪訚蓾竦厮Y源或者截斷濕地水系與外圍水系聯系的;
?。ㄋ模┰跐竦貒ㄩ_)墾或者擅自在沼澤濕地挖塘、挖溝、筑壩、燒荒的;
?。ㄎ澹┰诤蝤B主要繁殖、棲息的濕地撿拾鳥卵的;
?。┢茐暮蝤B主要繁殖、棲息濕地的。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 濕地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履行濕地保護管理職責,造成濕地生態功能遭受破壞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 濕地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人工濕地引入現代景觀規劃設計
人工濕地引入現代景觀規劃設計
日前,由北京土人景觀規劃設計研究所首席設計師俞孔堅主持設計的方案,在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國際公開競標中獲第一名并中標。方案中最突出的特色,就是充分發揮了人工濕地的特點和應用。
為了滿足高科技園區創新網絡環境要求的規劃方案,俞孔堅經過深入研究探討,將人工濕地概念引入規劃,不僅對于提高規劃質量和個性,而且對于改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的總體環境質量都有一定的價值。濕地生態系統的引入同時還能夠改善人們的生態觀念,提倡節約資源、重復利用資源,尊重自然的新的生活觀念。
俞孔堅說,濕地是一種自然景觀,一個自然綜合體,是地球上具有重要環境功能的生態系統和多種生物的棲息地和孳生地,也是若干原材料和能源的地礦資源。
北京市區現有湖泊26個,總面積約600公頃,目前,這些湖泊多數已成為廣大市民休息、游覽、開展水上活動場所,有些還還是國內、國際著名旅游景點。此外,在北京周圍,曾經還存在大量低地沼澤和稻田。這些河流、湖泊、沼澤和稻田,都屬于濕地的范疇,它們對于改善北京總體環境質量發揮的十分關鍵的作用,而這一作用卻往往被人們忽視。歷史上海淀中關村的西北就是北京湖泊、沼澤最發育的地方。這里最有名的皇家園林頤和園和圓明園或臨湖而建,或就建在湖沼低丘之上。
“人工濕地概念是,由人工建造和監督控制,充分利用濕地系統凈化污水能力的特點,利用生態系統中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的三重協同作用,通過過濾、吸附、沉淀、離子交換、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來實現對污水的高效凈化”,俞教授介紹說。
記者了解到,人工濕地主要由五部分組成,一是具有各種透水性的基質,如土壤、砂、礫石;二是適于在飽和水和厭氧基質中生長的植物,如蘆葦等;三是水體(在基質表面上或下流動的水);四是無脊椎或脊椎動物;五是好氧或厭氧微生物種群。濕地植物在濕地系統中具有三個間接的重要作用:一是顯著增加微生物的附著(植物的根、莖、葉);二是濕地植物可將大氣氧傳輸至根部,使根在厭氧環境中生長;三是增加或穩定土壤的透水性。
俞孔堅稱,人工濕地處理系統的特點是:建造和運行費用便宜;易于維護,技術含量低;可進行有效可靠的廢水處理;可緩沖對水力和污染負荷的沖擊;可產生效益,如水產、畜產、造紙原料、建材、綠化、野生動植物棲息、娛樂和教育。不足之處是:占地面積大;不精確的設計運行參數;生物和水力復雜性及對重要工藝動力學理解的缺乏;易受病蟲害影響。人工濕地不僅可以用于城市和各種工業廢水的二級處理,還可用于高級處理的精處理和對農田徑流的處理,在有些情況下,人工濕地可能是唯一的適用技術。
在俞教授的筆下,中關村生命科學園規劃有四大鮮明特色,包括:提出可持續濕地環境的營造模式、功能建筑群與環境的交融、流通網絡的設計和邊界的營造。該方案是將生命科學園作為一個生命細胞來設計的,濕地系統的設計是本方案的一個重要特色。
中關村生命高科技園規劃大膽引入濕地的概念進行空間布局和綠地系統規劃。以濕地為主體的綠地系統是全園的環境基質,也是高科技園區所需要的非正式交流空間所在。
俞孔堅說,濕地生態系統的成敗關鍵是水。規劃的園區水系統包括6部分:(1)園區內各建筑組團產生的生活和實驗室污水收集系統,位于地下;(2)位于園區西北的生活污水污水處理溫室,收集的污水在這里進行2級處理;(3)環繞園區的線狀濕地系統,經過初步處理的污水緩慢繞園一周后成為干凈水源進入;(4)以湖泊水面、挺水植物群落為主的中央濕地;(5)屋頂和園內綠地在降雨情況下形成的徑流直接進入濕地系統,在綠地需要灌溉季節,可以直接從濕地系統取水;(6)園區和外界的水交換系統,建園初期,中央濕地系統土壤滲漏量大,需要從園區外引進一定數量水用于維護濕地和綠地系統,冬季濕地生物活動低,處理的污水數量減少,需要向園區外的城市污水收集系統輸出一定數量的污水。
事實上,通過收集園內產生的生活廢水和利用降雨,可以基本保持園內水量平衡。建園初期,由于濕地的湖、溝土壤滲漏較大,實際水量平衡偏差可能會比較大。為了減少滲漏,可以考慮用黏土等處理湖、溝底部。經過多年自然淤塞,土壤滲漏將逐漸降低并穩定在一定水平,通過園區濕地處理后節余一定數量的干凈水是完全可能的。
談到人工濕地系統在規劃中的應用前景時,俞孔堅說,人工濕地系統是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它形成了內部良好的循環并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具有投資低、出水水質好、抗沖擊力強、增加綠地面積、改善和美化生態環境、視覺景觀優異、操作簡單、維護和運行費用低廉等優點。在處理了污水的同時,種草養魚,又可以用鮮花綠葉裝飾環境,把清水活魚還給自然,節約資源,是人類與水生生物協調發展的自然景觀,有利于促進良性生態環境的建設,有顯著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這種方式尤其在中小城市和鄉村缺少具有一定操作管理和技術水平的人員地條件下使用,十分技術適合我國國情,具有及其廣闊的應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