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企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
1.組織實施企管部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調動全部及下屬各部門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督促全部人員全面完成任務;根據公司目標分解企管部長工作任務,定工作進程,做好指導組織督查工作。密切各崗位之間工作關系,加強協作配合,做好銜接協調工作。
2.貫徹落實企管部崗位責任制,明確企管部人員各崗位職責。企管部各人員根據工作目的性質、任務,制定自己的崗位職責描述書。
3.聯合公司其他部門,在今年3月底前拿出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描述書,于4月上旬匯總至企管部,經公司領導商量后制成《企業各部門及崗位職責描述書》,形成公司級崗位職責的標準文件。
4.聯合公司各部門,于4月份開始績效考核,并檢查督促各部門各崗位職責的執行情況,培養公司各部員工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
5.組織、協助公司級制度的起草、修訂、執行,督查各部門完成部門規章的制定。做好公司規章制度起草、組織審核、頒發工作,協調新舊體制之間的矛盾,協助部門做好制度的宣傳、執行、督查工作。擬訂部門規章制定的程序,指導督促部門做好業務流程、業務規范的制定、執行。于今年6月前完成《企業管理手冊》的制定。
6.做好每次賓客來訪的接待工作。根據不同的賓客制定不同的接待標準,每次在賓客來訪前做好相關歡迎標語和企業資料的準備工作,并根據來賓的訪問時間制定合理的行程。在接待工作中不斷提升企業的形象、展示企業風采,并積累更多的接待經驗,確保每次接待工作的圓滿完成。
7.于上半年配合施工部和生產部完成施工隊所有隊員的安全員培訓取證工作,并在企業內部開展安全教育工作,確保所有員工樹立牢固的安生產意識,在工作中不發生任何的意外傷害事故。
8.設立專職的防爆材料和清洗液研發人員,在公司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對防爆材料和清洗液進行進一步的研發,并在這兩項產品上不斷創新,以于同行業企業。
9.法務和商務專員在公司外聘專業律師的配合下,對公司有關的法律事務進行詳細周到的處理,確保公司的利益和名譽不受損害,積極維護公司的權益。
10.專利工程師今年需要在專利開發和延伸上加大力度,積極開展新專利的申請、保密和存檔工作。并積極配合企劃、商務和法律,樹立企業專利新形象。
11.組織匯總公司年度綜合性資料,為公司年度總結、工作計劃和其它綜合性文稿搜集整理提供材料,及時擬寫、審核以公司名義制發的各種文稿,審核部門外發的文稿。嚴格按行文程序辦理,保證文稿質量。
12.組織收集和了解各部門的工作動態,溝通公司內部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和建設性方案。制定并執行公司信息收集處理規章流程,科學分析信息內容,及時反饋處理意見,做好信息綜合分析、動態分析工作。協助公司主要領導協調各部門之間業務工作。
篇2:物業企業管理制度之主要規章制度清單
物業企業管理制度之主要規章制度清單
1、人事后勤制度
人事辦公規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辦公設備使用管理規定,人事部氛圍管理規定,工作服配發規定,員工保密紀律規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辦公物品管理制度,長途電話管理辦法,網絡使用管理規定,辦公電器使用規定,備品供應與保管規定,檔案資料管理制度,立卷管理規定,檔案管理準則,檔案借閱管理制度,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職工宿舍文明守則,食堂管理規定,食堂衛生制度,工作餐供應管理規定,加班餐管理規定等。
2、工作職責
人事財務部的職責范圍,管理服務中心的職責范圍,工程部的職責范圍,公共關系部的職責范圍,保安部的職責范圍,保潔部的職責范圍等。
管理處主任崗位職責,各主管崗位職責,主管會計崗位職責,出納員崗位職責,收費員崗位職責,收入核查員崗位職責文員崗位職責,管理員崗位職責,維修工崗位職責,保安員崗位職責,消防員崗位職責,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摩托車、自行車保管員崗位職責,清潔綠化工崗位職責等。
3、人力資源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薪資管理辦法,職員待遇辦法,員工考評制度,員工獎勵辦法,員工處罰制度,出差管理制度,出差手續及差旅費支付制度,員工聘用規定,勞動合同制度,員工培訓制度,員工解雇、辭退處理制度,員工遷調制度,臨時工錄用、辭退規定,員工工作證管理制度,休息、休假規定,工傷處理的有關規定,計劃生育規定,員工撫恤辦法,員工傷害補償規定等。
4、財務制度
財產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規定,財務計劃管理制度,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會計報表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會計核算的原則,憑證管理規定,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財務管理制度,使用收據及有價票據的管理辦法,年度財務預算規定,收費員帳款交接班管理辦法,保險柜鑰匙管理規定,經費支出管理制度,專用基金管理制度,現金及各種銀行存款管理,支付業務費用的開支標準及批準權限,差旅費開支標準,物品管理規定,物業管理專項收費管理規定等。
5、安全制度
安全保安管理制度,安全保安防范工作規定,保安工作規范,值班管理制度,失竊處理辦法,消防管理制度,治安管理規定,防火責任制,防火安全制度,保安員培訓管理制度,保安員日常管理制度,保安部領班工作制度,安全工作總結制度,當班前列隊訓練制度,日常工作記錄管理制度,保安裝備交接制度,突發事件處理制度,保安員的職責及紀律規定,保安員交接班的規定,對講機的配備、使用管理規定,保安部學習與訓練制度,保安部穿著儀表規定,火災處理應急方案,安全用電須知等。
6、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規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自行車庫管理制度,車輛衛生制度,機動車輛停車場管理制度,車輛在小區內行駛停放規定,摩托車、助力車、自行車管理規定等。
7、物業維修制度
設備基礎管理制度,工程部維修服務規范,房屋設備管理方式、內容與制度,房屋設備的日常性保養規定,維修處理規程,配電室操作管理制度,停電處理制度,電器設備的養保安理規定,設備安全檢查制度,給排水系統的養保安理規定,設備操作、保養和維修規定,維修電工操作規程,供電系統的養保安理規定,設備潤滑管理制度,設備事故處理制度,新增設備管理制度,電器機械設備操作制度,改裝、移裝設備操作制度,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制度,維修工交接班制度,維修報告制度,設備日常巡檢制度,設備日常維修制度,工具領用保管制度,房屋維修的原則,房屋維護的標準,房屋維修管理考核標準,房屋維修的技術管理,房屋完損等級的評定,房屋維護管理規定等。
8、保潔衛生管理制度
綠化管理規定,綠化養護標準要求,綠化養護、管理的操作細則,辦公保潔管理規定,衛生管理準則,綠化布置及養護、清潔的操作程序,清潔設備操作、領用制度,清潔工安全操作規程,保潔清潔管理制度,清潔工作檢查規程,清潔工作細則規定,外墻清潔操作規程,燈具的清潔規定,垃圾的管理規定,室外地面的清潔規定,草地清潔管理規定,盆景護理規定,室內清潔管理規定等。
9、其他管理制度
小區公眾管理制度體系;外聯制度體系;經營、拓展制度體系;還有便民服務與增值服務制度,接待來訪投訴與回訪制度,社區文化工作制度,員工服務準則等等。
篇3:物業管理企業管理職能應完善
淺述物業管理企業管理職能應完善
高康娟(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山東濟南250014)
摘要:文章結合物業公司行使管理職權受到限制的現狀,從業主的公共利益和物業公司的職權入手,分析了物業公司職權不完善的弊端,并淺談了筆者對現行立法的觀點。從規范物業公司管理和服務的角度出發,我們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條例需要完善之處。
關鍵詞:物業管理條例;業主的公共利益;物業公司的職權;立法缺陷;監督
一、引言
現實生活中,大家都認為小區業主相對于小區物業公司處于弱勢,小區物業應該為小區的業主服好務,為小區的安全盡心盡力。目前,有的小區業主的車轱輪被人卸了,有的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把業主打了,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我們都可以強烈呼吁物業管理要規范化。從另一方面說,如果業主不考慮整體小區的公共利益,亂搭亂建,影響小區的安全,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卻遭遇業主的蠻橫霸道,不聽勸告,那么物業公司該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職權?
有這樣一個發生在筆者身邊的事情。筆者所在城市的某小區環境優美,清潔人員每天都把庭院打掃得干干凈凈,而且小區治安也很不錯,每天不論白天晚上都有保安輪流巡查。雖然物業公司也會有工作做不好的地方,但總體評價還是相當好的。但最近,在沿街樓有一住戶,在靠近馬路的草坪上隨意搭建亭臺,遭到物業公司的勸阻??纱俗舨坏宦爠窀?,反而更是狂妄不羈,還在小區的外墻圍欄處獨自開了一個通向馬路的門。同時為了方便搬運建筑材料,經常占用通往車庫的通道,影響車輛通行?,F在,在該住戶的陽臺外,一處古香古色的亭子矗立在碧綠的草坪上,異常美麗,恰似一獨門獨院的豪華別墅??墒?,在這惹眼的富貴美麗背后,我們應該意識到,該業主實際上是侵犯了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該業主在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勸阻不聽的情況下,小區物業公司該如何處理這個事件?小區物業公司有沒有強行制止或拆除的權力?作為一個物業管理企業,該如何完善其管理職能呢?就這個問題,筆者談一下自己的想法。
二、立法缺陷導致的問題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兩個問題。第一,什么是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第二,物業公司的職權是什么?
1.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
什么是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對于公共利益,法律并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從公共利益的理論上來講,筆者認為,公共利益具有社會共享性。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響著共同體所有成員或絕大多數成員,那么它就應該具有社會共享性。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第一,所謂社會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對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謂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這種受益不一定表現為直接的、明顯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實上也是對公眾利益的潛在威脅。同理,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也同樣具有共享性。小區的草坪,圍欄,樹木,車庫通道等,都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因此,私自占用草坪,影響小區的整體美觀;隨便停放貨車,占用車庫通道,影響其他業主通行;任意拆除小區圍欄,為小區安全留下隱患。這一系列行為都應視為侵犯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對業主義務的規定,其中第二項要求業主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而該業主并沒有遵守該條例的規定,更沒有把其他業主共有的利益放在眼里。
2.物業公司的職權
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里,物業公司更應該發揮積極作用,維護好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關于物業公司職權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的主要職責包含兩個方面,即安全工作和物業的養護工作。此處,筆者只談涉及上述案例中的安全工作?!段飿I管理條例》中第四十六條規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由此可以看出,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并沒有采取必要措施,沒有行使好自己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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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分析,我們很明顯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案例中的業主確實違法占用了公用設施,危害了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而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并沒有很好的行使管理職權,導致公用草坪、車道被占,圍欄被拆,給小區的安全留下隱患。
3.處理建
議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于這種亂搭亂建,影響小區治安的行為,物業公司應及時制止,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第五十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管理企業。案例中,如果物業公司按照條例的規定盡職盡責,那么結果應該有兩個:要么,該業主的違章建筑被強行拆除;要么,物業公司以書面形式告知全體業主該建筑得到有關部門批準,并附以相關批準文件。只有這樣做,才可以給被侵犯了權利的業主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三、強化物業管理職權的必要性
如案例中所說,物業公司管了,但是業主耳充不聞,并不停止違法行為,那么物業公司該怎么辦呢?物業公司并不是執法部門,沒有強制權力,當他們遇到了非自己能力所能解決的事情時,物業公司也只能傻呆呆的站著看,干著急卻沒辦法?;仡櫧衲?月份發生在溫州的藏獒咬傷小區業主的事情,物業公司對于藏獒的主人也是無能為力。對于這種情況,筆者認為可以在一定范圍內給予物業公司一些強制權力。目的在于更好的維護保證小區的管理,給業主創造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
那么,怎么賦予物業公司強制權力呢?筆者首先需要澄清一個問題,那就是這個地方談到的強制權力僅僅是物業公司管理職權的一個工具,而非把物業公司升格為執法部門?,F行《物業管理條例》不僅規定了物業公司的職責,還賦予業主權利和義務,實際上是對雙方行為的調整。但它更多的是對物業公司行為的制約,強調了物業公司的服務職能,并沒有賦予物業公司有效的管理職能。筆者認為,有效的管理是提供高質量服務的前提。只有把服務和管理結合起來,才能發揮物業公司的作用,更好的為業主服務。所以,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應該賦予物業公司一定范圍內的強制權力。這個范圍,其實也就僅僅限定在當個別業主長期侵犯全體業主公共利益時,物業公司勸告不聽,情節嚴重的情況下。當然還應該規定,強制權力禁止針對業主人身。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出現違法行為時,物業公司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再等待相關行政部門作出處理,這是需要時間的。而業主的共同利益、生命財產安全應該是法律所保護的,如果沒有及時有效的措施,也許會擴大損失。因此,如果法律賦予物業公司強制權力,物業公司就會及時控制局面,防止危害進一步延續擴展。
四、完善物業管理職權之我見
如前所述,應該從《物業管理條例》入手,賦予物業公司一定的強制權力,從而改善物業公司管理職權不到位的現狀。但是,這也會讓人擔心物業公司因此而濫用職權,侵害業主權益。那么,我們可以想辦法去約束物業公司的強制權。這里就主要談到了對物業管理職權監督制約的問題。
筆者認為:一方面,業主委員會監督就是一個很好的制約權力的方式。監督程序并不復雜,物業公司要行使強制權力之前,必須經業主委員會的討論,只有全體業主過半數以上同意,物業公司方可行使強制權力。另一方面,法律的監督無處不在。例如,《民法通則》117 條第2 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第3 款規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它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一旦物業公司濫用強制權力,制裁它的方式是很多的,這會迫使物業公司謹慎處理事情。
當物業公司在緊急情況下采取強制措施后,在一定時間內再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這樣既能及時停止對小區其他業主共有利益的侵害,又能有助于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管理。
綜上所述,物業公司僅作為一個服務部門的話,業主則會更看重物業公司的義務,卻無視物業公司的管理職能。如果賦予物業公司一定范圍內的強制權力,并且給予這種強制權力相應的監督和制約,那么,物業公司則會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職權,使“服務”和“管理”兩種職能共同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