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運動員報考
高校體尖班管理暫行規定
一、為規范學院運動員報考高校體尖班(以下簡稱“體尖班”)的工作,有效提高運動員的綜合素質,全面促進運動員隊伍的建設,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的體尖班,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在我院開設的體尖班。
三、報考體尖班的對象是指學院各項目運動隊的各類運動員中:
(一)已取得高中教育階段(高中、中專)畢業證書的正式運動員。
(二)年滿16周歲以上,在讀高中教育階段(高中、中專)二年級及以上的待分運動員。
(三)集訓時間超過一年,已取得高中教育階段(高中、中專)畢業證書的集訓運動員中,個別確有發展前途并擬辦理正式吸收手續、或代表我省在常年的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取得前八名及以上成績的運動員,按規定程序申報、經學院研究批準,可破格參加報考。
四、學院教務處是運動員報考“體尖班”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其職能是:
(一)負責制定運動員報考“體尖班”的年度工作計劃;
(二)審定正式運動員及待分運動員的報考資格;
(三)審核擬破格報考的集訓運動員資格,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呈批手續;
(四)指導、協調及辦理報考的相關事項。
五、學院人保處、訓練處為運動員報考“體尖班”工作的協辦部門,分別協助教務處審核擬報考“體尖班”的優秀運動員資格的相關條件。
六、各中心(隊)是所屬項目擬報考“體尖班”的運動員的直接管理單位,負責按規定的要求及程序,向學院教務處推薦擬報考運動員名單、并辦理相關手續;對被錄取的就讀運動員在隊期間的學習、訓練、生活,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
七、報考的申辦程序
(一)正式運動員、待分運動員:
1.運動員(待分運動員)本人向所屬中心(隊)提出申請;
2.中心(隊)向教務處推薦名單;
3.人保處審核正式運動員或待分運動員資格;
4.教務處審定報考資格并正式辦理報考手續;
5.被正式錄取的待分運動員,其關系應即轉到就讀的院校,人保處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二)集訓運動員:
1.運動員本人向所屬中心(隊)提出申請;
2.中心(隊)向教務處上報要求破格報考的專項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擬破格報考運動員:
(1)基本情況(年齡、學歷、集訓年限、是否屬于擬辦理正式吸收手續)
(2)比賽成績證明;
(3)對可發展前途的技術評價;
3.訓練處對集訓運動員的年齡、集訓年限、比賽成績及技術評價進行審核;
4.教務處對集訓運動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核;
5.學院對集訓運動員的報考資格進行研究、審批;
6.教務處根據學院批準的意見,正式辦理報考手續。
(三)凡擬報考“體尖班”高等院校的運動員,必須如實、認真地填報由學院統一印制的
“運動員報考體尖班申請表”。申請表由教務處統一發放和回收。
八、被正式錄取的運動員,其報考及就讀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本人負責。
九、被正式錄取的運動員,在就讀期間因傷病或其它原因退役或離隊,其關系應即轉到就讀“體尖班”所屬的院校,人保處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十、本管理規定從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其解釋權屬于廣東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
篇2:地產分行報考勤工作程序指引
地產分行報考勤工作程序指引
1、分行經理有義務監督分行內業務人員的日??记?,同時每日須向分行行政文員報當日考勤(例:請假、休息、調班等),再由文員做好考勤登記記錄或及時報給人事部韋明娟。
(考勤由各分行文員報給公司:考勤是指當日分行所有員工的遲到、早退、曠工、休息、請假等,須認真如實上報)。
(行政文員每月統計《部門出勤記錄表》經分行經理確認后將分行經理確認簽名后考勤表與考勤卡一并交與人事部韋明娟處)。
2、每月底行政文員須為分行準備好下月工卡;每月的1號,須向人事部提交上月工卡及考勤統計表。
3、因故未能打卡的,需在卡上詳細注明原因,在三個工作日內由直屬上司簽卡:物業顧問由本分行經理簽卡,分行經理由區域經理簽卡,區域經理由區域總監/(副)總經理簽卡;行政文員由行政主任簽卡。
4、營業部員工上下班時間需遵守各區域的自行規定,但可享有周六日的假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者,需將《加班申請表》給分行經理---區域經理簽字同意后方確認加班。每月底由分行文員記錄考勤,將考勤卡、《加班申請表》及《月考勤統計表》一并遞交人事部核算考勤。
5、行政文員加班須按實際加班情況如實填寫《加班申請表》給分行經理簽名---交行政主任簽名,加班表和考勤卡一起上交給人事部。
篇3:學院運動員報考高等院校暫行管理規定(修改稿)
廣東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運動員報考
高校體尖班管理暫行規定
一、為規范學院運動員報考高校體尖班(以下簡稱“體尖班”)的工作,有效提高運動員的綜合素質,全面促進運動員隊伍的建設,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的體尖班,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在我院開設的體尖班。
三、報考體尖班的對象是指學院各項目運動隊的各類運動員中:
(一)已取得高中教育階段(高中、中專)畢業證書的正式運動員。
(二)年滿16周歲以上,在讀高中教育階段(高中、中專)二年級及以上的待分運動員。
(三)集訓時間超過一年,已取得高中教育階段(高中、中專)畢業證書的集訓運動員中,個別確有發展前途并擬辦理正式吸收手續、或代表我省在常年的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取得前八名及以上成績的運動員,按規定程序申報、經學院研究批準,可破格參加報考。
四、學院教務處是運動員報考“體尖班”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其職能是:
(一)負責制定運動員報考“體尖班”的年度工作計劃;
(二)審定正式運動員及待分運動員的報考資格;
(三)審核擬破格報考的集訓運動員資格,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呈批手續;
(四)指導、協調及辦理報考的相關事項。
五、學院人保處、訓練處為運動員報考“體尖班”工作的協辦部門,分別協助教務處審核擬報考“體尖班”的優秀運動員資格的相關條件。
六、各中心(隊)是所屬項目擬報考“體尖班”的運動員的直接管理單位,負責按規定的要求及程序,向學院教務處推薦擬報考運動員名單、并辦理相關手續;對被錄取的就讀運動員在隊期間的學習、訓練、生活,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
七、報考的申辦程序
(一)正式運動員、待分運動員:
1.運動員(待分運動員)本人向所屬中心(隊)提出申請;
2.中心(隊)向教務處推薦名單;
3.人保處審核正式運動員或待分運動員資格;
4.教務處審定報考資格并正式辦理報考手續;
5.被正式錄取的待分運動員,其關系應即轉到就讀的院校,人保處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二)集訓運動員:
1.運動員本人向所屬中心(隊)提出申請;
2.中心(隊)向教務處上報要求破格報考的專項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擬破格報考運動員:
(1)基本情況(年齡、學歷、集訓年限、是否屬于擬辦理正式吸收手續)
(2)比賽成績證明;
(3)對可發展前途的技術評價;
3.訓練處對集訓運動員的年齡、集訓年限、比賽成績及技術評價進行審核;
4.教務處對集訓運動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核;
5.學院對集訓運動員的報考資格進行研究、審批;
6.教務處根據學院批準的意見,正式辦理報考手續。
(三)凡擬報考“體尖班”高等院校的運動員,必須如實、認真地填報由學院統一印制的
“運動員報考體尖班申請表”。申請表由教務處統一發放和回收。
八、被正式錄取的運動員,其報考及就讀所需的一切費用由本人負責。
九、被正式錄取的運動員,在就讀期間因傷病或其它原因退役或離隊,其關系應即轉到就讀“體尖班”所屬的院校,人保處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十、本管理規定從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其解釋權屬于廣東省體育運動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