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成集團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集團總部及各下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保障資產安全與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總部及各下屬單位。
集團各下屬單位可以依據本制度,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經營管理需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各下屬單位制定的具體辦法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三條
管理原則
各資產管理單位應堅持“統一制度,歸口管理;庫存合理,責任到人;優化配置,提高效益;勤儉節約,加強維護”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集團總裁辦公會為集團固定資產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
1.負責審批固定資產增加、處置及報失、報損方案;
2.負責審批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及購置預算;
3.負責審批固定資產清查處理方案。
第五條
集團總裁辦為固定資產實物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負責集團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及集團范圍內的固定資產調配;
2.負責編制集團總部固定資產采購計劃及購置預算;審核、匯總平衡集團各部室及各下屬單位固定資產購置需求;
3.負責集團固定資產的購置供應、驗收入(出)庫、庫存管理、調撥使用、維護維修、報失報廢等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對集團各下屬單位的固定資產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設置資產管理崗位,負責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臺賬,對各類固定資產建卡編號、登記備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與財務部進行實物與賬面核對,定期或不定期與各下屬單位資產管理部門進行該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臺賬的核對,做到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
6.負責不定期地組織集團固定資產盤點;
7.配合集團財務部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清查;
8.負責擬定固定資產清查處理方案及出具固定資產丟失、毀損等賠償處理意見,報總裁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
集團財務部為固定資產賬實情況的監查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集團固定資產實物清查;
2.負責對集團固定資產的賬實情況進行監督;
3.負責集團總部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
第七條
各下屬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合理配置及調配;
2.負責對本單位各部門固定資產購置需求進行審核、平衡、匯總,并報集團審批;
3.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采購、維護及日常管理,負責監督本單位固定資產使用情況;
4.設置資產管理崗位,負責建立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對各類固定資產建卡編號、登記備查,定期或不定期與財務部進行實物與賬面核對,定期或不定期與集團總裁辦進行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臺賬的核對,做到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
5.負責不定期組織本單位固定資產盤點;
6.負責配合本單位財務部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清查,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資產丟失、毀損等情況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報集團審批。
7.負責擬定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處置意見,并報集團審批。
第八條
各下屬單位財務部門是本單位固定資產賬實情況的監查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負責定期組織本單位固定資產實物清查;
2.負責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實情況進行監督;
3.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
第九條
資產使用人(部門)是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人,主要職責是:
資產使用人(部門)對所使用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及分類
第十條
固定資產確認標準
凡是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年且單位價值超過2000元的,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有形資產,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為了統一口徑:
1.對于本單位同類產品中,大部分型號的產品單位價值符合固定資產標準,個別型號的產品單位價值低于固定資產標準的,一律視同固定資產管理。
2.對于本單位同類產品中,大部分型號的產品單位價值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個別型號的產品單位價值高于固定資產標準的,一律視同低值易耗品管理。
3.學校的辦公家具、教室桌椅、圖書館的圖書資料等無論金額大小,一律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地產子公司為實現銷售,建設的樣板間購置的家具、電器、配飾等各項資產無論金額大小均作為帳外資產進行實物管理。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分類
1.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包括辦公用房、生產用房、經營用房等。對于構成房屋建筑物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屬設施,應計入房屋建筑物價值,不得單獨計價。
2.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教學儀器、文化事業的文體設備、音樂器材等。
3.一般設備:指辦公用的通用性設備、電子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傳真機、交換機)等。
4.交通運輸設備:指汽車等。
5.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如學校的圖書、古典家具、古董、字畫等裝飾性家具陳列品等。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
第十二條
外購固定資產
1.集團總部及各下屬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年度預算安排固定資產購置,購置前須報集團逐項審批。未經集團審核批準,任何部門與個人不得自行購置。對于未經集團審核批準私自購買的固定資產,資產管理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入庫驗收、集團財務部不予報銷。
2.集團外購的固定資產原則由資產管理部門統一購買,電腦及相關配件、電子通訊設備等專項固定資產由信息管理部門組織購買。
3.固定資產購置應實行雙人采購制度,保證購置過程公開、透明;購置前應做好充分的市場調查,掌握所購物品的性能、價格及附加優惠條件,多家詢價、比價、議價后再進行選擇,以保證所購資產質優價廉。
第十三條
接受捐贈固定資產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由受贈單位財務部門按照發票、資產管理部門的驗收入庫憑據登記入賬;沒有取得發票的,應按市場重置價值估價入賬,對于預計資產價值較高(500萬元以上)的,應聘請外部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第十四條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視同獨立的項目進行立項審批。資產建造過程中,財務部門按照項目預算支付相關成本費用。完工后,工程建設部門應及時與資產管理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固定資產成本又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財務部門據此確認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第十五條
接受投資固定資產
接受投資固定資產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六條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需經總裁辦公會批準后方可辦理。集團財務部憑批復的業務請示函和資產管理部門的驗收入庫手續,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登記入賬。詳見《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非貨幣性交易換入固定資產
以非貨幣性交易取得固定資產的,應擬定交易方案并報總裁辦公會批準后實施。財務部門憑相關交易文件、資產管理部門的驗收入庫手續,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的相關規定確認資產價值并登記入賬。
第十八條
債務重組增加固定資產
債務重組換入固定資產,應根據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通過的債務重組協議實施。取得的資產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中債權人取得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相關會計處理,確認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第五章固定資產入庫及報銷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入庫
1.外購固定資產應先到資產管理部門辦理驗收、入庫手續,資產管理員應根據發票及采購清單核對數量、單價、金額,驗收合格入庫后,經辦人與資產管理員完整填寫入庫單,并及時登記固定資產管理臺賬及固定資產實物卡片,資產管理員需根據固定資產編號原則,將該資產編號填于入庫單右上角,以便和財務部門統一資產編號,便于固定資產清查。
2.資產中所附的保修卡、說明書及其它技術資料由資產管理員統一編號保管。對規格、質量不合格的到庫固定資產,資產管理員拒絕入庫。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報銷
經辦人憑入庫單記賬聯和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對于集團資產管理部門替下屬單位購置固定資產的,入庫單上須有集團資產管理員與下屬單位資產管理員的共同簽字,財務部方可辦理報銷。入庫單作為必不可少的原始憑證。
第六章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注意事項
一、資產管理部門
1.資產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資產類別及資產所附保管、保養說明進行日常資產管理。
2.資產管理員應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核對,對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并及時告之主管領導。
3.資產管理員應對固定資產的名稱、數量,固定資產的占用情況建立臺賬,隨時掌握庫存資產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4.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維修保養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保養與維護,資產使用人(部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各類設備的使用和運轉情況,發現固定資產使用不正常,應立即報告資產管理部門修理,使固定資產效能得到恢復,保證經營業務的正常運轉。
5.為便于管理,資產管理部門應于入庫時按固定資產類別及時對每件固定資產進行編號登記,領用時貼上“資產標簽卡”和“資產流轉標簽卡”。
6.集團總部及各下屬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工作發生變動時,原管理員必須完成資產移交工作并填寫移交清單,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后,提前兩個工作日報集團審核、備案后方可離職,否則因交接不清造成資產丟失的,將追究該資產管理員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7.資產管理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照制度規范,具備專業知識,并按照集團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認真貫徹執行資產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工作。
二、財務部門
1.財務部在登記固定資產管理卡片時,必須詳細列明該固定資產情況,將資產名稱、規格、品牌、型號等填在相應欄目中。
2.財務核算人員應與資產管理員核對資產管理口徑,以便財務賬與資產管理臺賬相一致。財務部門須與資產管理部門統一資產名稱、編號。
三、使用人(部門)
1.資產領用后不得私自調換使用人和存放地點,不允許私自調換、拆分。固定資產未經資產管理員同意私自調換、搬動,如出現缺失、損壞由原資產使用人負責賠償。
2.資產管理工作應列入有關部門、人員的職責范圍及各項管理活動中。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編號原則
1.固定資產的編號必須一物一號,不得隨意更改。
2.固定資產編號應先確定其資產類別,再編制固定資產編號,編號應具有唯一性、規律性、連貫性和條理性。
3.固定資產各級編號應預留若干空檔,以備將來公司擴大或業務增多時,隨時增補之用。
4.各編號之間用“-“連接,模式為“購建單位編碼--資產一級類名--資產二級類名--資產名稱代碼--順序號”。(如下圖)
5.×××-××-××--××××-×××
i.順序號
ii.資產名稱代碼
iii.資產二級類名
iv.資產一級類名
v.購建單位編碼
6.編號項目說明:
a)購建單位編碼:按照集團總裁辦確定的具體編號辦法執行。
b)資產一級類名:資產的大分類代碼,即:固定資產為G。
c)資產二級類名:資產的二級分類代碼,即:固定資產的二級分類代碼為房屋及建筑物01,專用設備為02,一般設備03,交通運輸設備04,其它固定資產05。
d)資產名稱:資產名稱的大寫字母簡寫代碼。
e)順序號:根據不同的固定資產類別編制,從001開始的流水號碼。
例如:集團購置的價值3500元的空調一臺,資產編號為:00-G-03-KT-001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領用
領用人應完整填寫固定資產申領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審批后到本單位資產管理員處辦理領用手續。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固定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無論時間長短,資產價值大小均需經集團總裁辦公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一、出租
租賃雙方須訂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嚴格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
二、出借
固定資產出借須訂立出借協議,對于資產價值較低、出借時間較短的,由借方出具借據,借據內容應注明資產借入時間、預計歸還時間、損壞及丟失賠償解決辦法等。出借協議中借出方和借入方須簽字蓋章。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內部調撥、調配
1.集團總部及各下屬單位之間的固定資產調撥、調配,需書面向集團總裁辦提交申請,申請須經集團資產管理員、各相關調撥單位資產管理員及相關單位財務核算人員簽字確認,批準后才能辦理調撥手續。
2.集團范圍內的資產調撥、調配財務核算時只需修改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做賬務處理。相關單位資產管理員須在固定資產管理臺賬上注明資產來源或去處,并將調撥、調配申請單作為附件留底備查。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報廢、毀損
1.資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報損、報失及報廢清冊。并對相關批文的存檔編號進行記錄,以便有需要時,能立即查找到相關審批文件。
2.如因使用不善、保管不當或其它非自然損耗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壞或丟失的,相關責任人應負有賠償責任。具體賠償責任由集團總裁辦視具體情況而定。
3.使用單位如發現固定資產發生損壞或丟失情況,應立即向資產管理部門報損、報失,并提交書面申請表及建議處置辦法,由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簽署處理意見后報集團審批,審批后,方可進行固定資產的報損和報失處理。
4.固定資產申請報廢、報失經批準后,資產管理部門將《資產報廢(報失)申請表》抄送至財務部門,財務部門進行同步記錄。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
第二十七條
后續支出
1.各單位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應列入當年的預算,并在預算額度內控制支付。
2.如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經資產管理部門確認是為了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使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者使產品成本實質性降低。該項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
3.調撥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及保管均由使用單位負責,但資產的大修理、改造等資本性支出由原產權單位承擔。
第八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出售
長期閑置、不需用或不適用等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部門編制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報告,由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根據總裁辦公會審批意見,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相關業務處理。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對外捐贈
根據集團經營管理需要,對外捐贈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部門按照集團總裁辦公會的批示進行相關資產移交,并與被捐贈單位簽署捐贈協議或移交清單,雙方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相關業務處理。
第三十條
以固定資產清償債務
資產管理部門根據集團總裁辦的批復意見,簽訂債務重組協議,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及時通知本單位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詳見《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中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對外投資
資產管理部門根據集團總裁辦的批復意見,簽署投資協議,按照協議規定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并及時通知本單位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報廢
一、報廢條件
1.固定資產已達到或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經資產管理部門鑒定確認不能繼續使用的;
2.因火災、風災、水災、震災等不可抗力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固定資產毀損的;
3.由于設計、施工、制造技術不過關,質量低劣,無法修復繼續使用,未達到預定使用年限而中途報廢的固定資產;
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確需報廢的固定資產;
二、審批流程
資產管理部門編寫報廢申請報告,集團總裁辦簽署意見后,經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后,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進行相關資產報廢的帳務處理。
第九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清查時間
1.每年年終決算前,由集團財務部組織,集團總裁辦、各下屬單位資產管理部門及各下屬單位財務部門配合進行固定資產全面清查,并編制固定資產清查報告。
2.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離任時,應進行固定資產的全面清查。
第三十四條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
本單位在庫及在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本單位所有調劑到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其他單位所有調劑到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五條
盤盈、盤虧固定資產的處置
1.對于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報集團備案后按照帳外資產進行管理;
2.對于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產,資產管理部門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及本單位負責人共同簽署擬處理意見報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財務部門根據集團批準的處理意見,上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后,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十章固定資產賬務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確認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初始計量
1.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2.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3.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4.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
5.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
6.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7.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折舊
1.除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帳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資產均應按期計提折舊。
2.企業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期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4.固定資產折舊一律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提取。各類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預計殘值率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年折舊率
殘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年
4.75%
5%
交通工具
5年
19%
5%
專用設備
5年
19%
5%
一般設備
5年
19%
5%
其他
5年
19%
5%
5.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第三十九條
處置
1.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一)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
(二)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2.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后的金額。
固定資產盤虧造成的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3.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集團財務部負責解釋說明。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篇2:物業部物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物業部物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0 目的
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完好和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部的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
3.0 工作職責
3.1財務部主管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監督。
3.2財務部稽核負責固定資產的分類、登記、管理、盤點及清查。
3.3使用部門的負責人或使用人負責保管和維護。
4.0 程序要點
4.1固定資產的定義
4.1.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4.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4.2固定資產的分類
4.2.1固定資料按具體用途可分為以下幾類:
4.2.1.1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業各部門用房以及連同房屋不可分離的附屬設備,如電梯、衛生設備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圍墻、企業內草坪附屬設施;
4.2.1.2機器設備。是指用于產生電力、冷暖氣的各種設備;
4.2.1.3家具設備。是指用于經營服務和經營管理部門的高級沙發、組合家具等;
4.2.1.4電器設備。是指用于企業經營服務或管理用的電子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通訊設備等;
4.2.1.5其他設備。是指不屬于以上各類的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用的固定資產。
4.3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4.3.1使用部門負責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崗位調動或離職,應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4.3.2對流動使用的固定資產,各部門應完整的記錄每次使用情況。
4.3.3對部門與部門之間調整使用的固定資產,雙方應在調整使用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以便于日后資產核對。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資產,憑總經理批準的相關資料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5日常報廢或丟失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查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4.3.6閑置和暫停使用的資產,由倉庫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庫存資產重新使用前應由相關人員進行檢查、保養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固定資產的盤點和清查
4.4.1財務稽核于每年12月份會同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對各部所管轄的資產進行清查。清查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數量、固定資產的流向、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及現狀。
4.5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的處置
4.5.1對不能維修或已無使用價值的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單》,經相關技術部門檢查驗證、財務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報廢及除帳手續。
4.5.2如報廢資產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為其他資產維修配件使用的,應報財務處理。
4.5.3需維修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人填寫《工程維修單》報維修隊處理。
4.5.4盤盈或盤虧的固定資產按會計準則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4.5.5各部門要求報廢、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資產均須報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
5.0 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5.1《工程維修單》
5.2《報損單》
6.0 支持文件
無
篇3: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規范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資源
二、范圍:公司各部門
三、總則:
1、釋義:固定資產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單價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資產;以及一些單價不足2000元,但數量眾多,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類:
?、俳ㄖ铮ㄈ鐔T工宿舍、辦公樓),產權歸公司的房屋;
?、谶\輸設備(各種機動車輛);
?、垭娮釉O備(空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音像設備等);
?、芷渌ㄞk公桌、椅、柜、沙發、高檔裝飾品等)。
四、計劃及審批權限
1、資產實行計劃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門根據需要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報總辦;
2、根據各部門申請(申請表附后),公司當年經營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現狀,綜合平衡后編制當年的固定資產采購計劃,計劃必須詳細的列出預購物品種類、名稱、單價、金額等內容,并說明原因;
3、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審核考察。
4、部依據有關批準報告進行市場詢價,五個工作日內將詢價報給總辦及總經理。
五、購置與驗收
1、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有需要部門向總辦提出申請,總辦綜合平衡后,如同意,應按計劃管理權限和程序逐級審批;如不同意,應給予申請部門調配或說明原因;經批準的申請或年度計劃是購置固定資產的前提。
2、總辦為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對批準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報告統一購買各部門申請的固定資產;在購買過程中應嚴格按批準的標準、種類、數量,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購買,有條件進行招投標的應通過招投標方式采購,公司其他部門和個人無權采購固定資產。
3、對大件或數量較大的固定資產采購,財務部應進行審計和市場考察。
4、固定資產使用(保管)部門為固定資產驗收部門,使用和驗收責任人為部門經理??傓k采購完成后,填寫驗收單交驗收部門責任人,驗收無誤后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隨固定資產的相關技術資料、保修單等由總辦相關人員存檔管理。使用部門如需要可以復制。
5、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驗收單及有效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六、固定資產使用管理
1、固定資產使用人負責使用保養、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資產,如使用中出現故障應報告總辦處理,發生丟失及惡意損壞視其情節輕重及損壞程度,使用人應按購置價格減去折舊后的殘值賠償。
2、責任人離開公司時,應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后再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總辦人力主管有權拒絕收離職手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資產使用人承擔。
3、責任人因崗位變動,不再使用原固定資產,應將管理的資產交總辦,由總辦根據情況調配使用,部門內或部門間無權調配資產的使用。
4、配給責任人的資產屬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業務需要,嚴禁將公司資產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點使用。
5、使用部門及責任人應配合總辦、財務部對資產情況的核對清查等工作。
6、總辦應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負責人、啟用時間、原始金額等情況,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帳,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入、調拔、結存等情況。
7、每年十一月份由總辦組織、財務部和使用部門配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清點,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編制固定資產清查清點明細表,并寫出書面清查報告。
8、總辦對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處理,不能正常使用無法修復的,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的報、轉讓均需按規定審批后方能辦理。
七、本規定由總辦制定解釋,交辦公會討論修訂。
八、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