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教育學院發展教師黨員制度
一、具體目標
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嚴格依照《中國共產章程程》辦事,嚴格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經常討論和檢查黨的組織工作、紀檢檢查工作、群眾工作,注重研究黨內外的思想政治狀況。黨員發展工作一定要按照方針,計劃發展2-3名新黨員,培養3至4名入黨積極分子,發展教學一線的骨干教師占90%以上,預備黨員按期轉正率100%。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繼續抓好發展黨員工作的黨員聯系的工作。
要將素質好、年紀輕、有文化、懂教學的骨干教師、對學校教育改革有突出貢獻的骨干教職工、學科帶頭人加強教育培養,條件成熟的要及時吸收入黨;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青年人才、知識人才集中的優勢,把發展青年教師和教學科研骨干力量黨員工作切實抓緊抓好。緊密聯系教師,每個黨員教師聯系1-3位教師群眾。
(二)嚴格程序,認真把好發展黨員質量關。
1、嚴格執行“發展黨員工作六項制度”,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時期黨員的標準,正確處理好政治素質與業務能力的關系,嚴把"入口關",不能用“能人”標準代替章程規定的黨員標準,更不答應把“黨票”作“獎票”,確保新發展黨員都是符合黨員標準的優秀分子。
2、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情況以及程度進行全面分析,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按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和新發展黨員比例達到7:4:1要求,結合教育教學業績,嚴格發展黨員。
(三)明確措施,不斷壯大申請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1、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工作目標。要抓好理論學習,加強對黨外同志的教育,激發他們的入黨熱情,通過有計劃地組織積極分子學習黨史、章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加深他們對黨的了解,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優秀共產黨員的模范事跡,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利用黨員與入黨積極分子結對子的幫教方法,定期談話,端正入黨動機,促使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堅持發展黨員公示制度。凡列入近期發展的發展對象,都要對其個人簡歷、培養考察時間、接受培訓、政治審查等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公示結果要作為確定是否吸收入黨的重要依據。
3、嚴格組織考察、定期分析研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培養教育的意見并認真負責地填寫培養考察表。
4、入黨積極分子要定期向黨組織遞交思想匯報,向組織匯報自己的學習工作情況。
篇2:黨支部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黨支部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對黨員的教育,支部決定按照《章程》規定,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學習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1、學習培訓的主要內容:
?。?)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
?。?)學習領會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及全國人大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十一五”發展規劃;
?。?)學習貫徹《章程》及*同志提出的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
?。?)學習其他黨的有關知識;
?。?)學習市人事局機關黨委要求和布置的有關內容。
2、學習培訓計劃制訂和實施
學習培訓內容要按照局機關黨委的統一安排部署,結合流動黨員實際開展。學習培訓由流動黨員支部負責年初制訂學習培訓計劃并具體實施,年終對流動黨員學習培訓情況進行總結。
3、學習培訓的時間、方式和方法
集中學習培訓的時間盡量不占用流動黨員的上班時間,以周末雙休日為主。學習培訓的方式采取集體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網上培訓與當面交流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習培訓的方法是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研討班,舉行輔導講座、組織觀看電教片,開展經驗交流、參觀學習、知識競賽等活動,把學習寓于各種文體活動中,加強領導,精心安排,健全制度,注意方法,講求實效,總結經驗,推廣典型。
4、堅持學習制度,提高學習成效
流動黨員學習培訓制度要長期堅持下去,責任要落實到人,確保流動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每次集中學習教育后,要不定期編發信息,在貴陽人才網上進行宣傳報道,提高學習效果和質量。
篇3:黨員黨費交納制度
黨員黨費交納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按時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的黨費除了在經濟上對黨有所資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因此各級黨的組織,要教育黨員懂得交納黨費的意義,自覺地按時按規定交納黨費。
根據章程及有關規定,黨員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納黨費:
?、冱h員必須本人交納黨費。在一般情況下,本人交納黨費確有困難,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許他人轉交,黨費不得由財會人員在工資中代扣。
?、诒仨毎磿r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黨員應按月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黨費,不能預交,不能當月不交,以后補交,也不能一個月交幾個月的黨費。如因為出差或因事出國、出境等,本人交納黨費有困難的,支部可以允許他提前交納或回單位后補交。預交和補交的時間均不得超過6個月。對于沒有正當理由不按期交納黨費或集中交納黨費的,支部應及時進行教育和批評。黨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支部應作為自行脫黨處理,支部大會作出決定把他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郾仨毎匆幎藴式患{黨費。中央關于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是根據黨員的實際經濟狀況決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鼙仨毷褂萌嗣駧?包括硬幣)交納黨費,不能用單位食堂的飯菜票、浴票、理發券等代價券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是件嚴肅的事,如發現用代價券交納黨費的情況,支部必須及時進行教育。黨員出國出境,向國內黨支部用外幣交納黨費,可由支部到銀行兌換后,按人民幣金額登記入冊。
(2)黨員交納黨費的實施辦法
根據中央組織部規定,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均應按照工資比例交納黨費: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1%;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每月工資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2%;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每月工資收入總額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貼)、獎金(指作為工資部分的獎金,不包括一次性重獎和年終一次性獎金,下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各類津貼、獎金)。實行年薪制的人員按月平均收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