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確保所需維修項目的及時進行,高質量地完成維修,滿足業主的服務要求,保證小區內的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2.0適用范圍:
2.1小區內各類公共設施設備及公共部分維修過程的檢驗。
2.2業主(住戶)委托的各種維修的維修過程檢驗。
3.0職責:
3.1技工班長每日對《維修單》進行檢驗。
3.2維修部主管負責公共設施設備及公共部分的周巡視,負責維修工作的檢查及回訪,以及組織對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
3.3客戶中心主任組織維修記錄月檢。
4.0基本內容:
4.1維修過程的檢驗要求:
4.1.1維修服務及時性的檢驗:如無特殊情況從接到維修要求起至到達維修現場時間不超過30分鐘。維修時間視工藝復雜程度而定。一般性維修不超過當天, 對于特別困難的,從接到維修要求到維修完成最多不超過三天(工藝要求特殊的例外)。不能當天完成的,應向業主(住戶)解釋原因。
4.1.2維修服務質量的檢驗,按維修服務標準進行檢驗:功能性維修,以恢復原有功能為準。外觀性維修,表面應無色差、高低不平現象出現,與原有部位相比較,應無凹凸感。
4.2檢驗:
4.2.1日檢:技工班長及時收回每日的《維修單》,以檢驗維修的及時性和住戶對維修服務過程是否滿意,檢查當天維修任務的完成情況,并向主管匯報。
4.2.2周檢:維修部主管每周對小區各公共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進行檢查,有問題及時督促技工解決。
4.2.3回訪:維修部主管按規定的時間對業主(住戶)進行電話或上門回訪,并在《維修單》上作好相應記錄,對業主感覺不滿意的維修服務應立即安排返工或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4.2.4月檢:客戶服務中心每月組織監督檢查時應對維修記錄進行抽查,檢驗維修記錄填寫是否規范,維修回訪滿意率是否達到要求等。
4.2.5對以上檢驗中發現的嚴重不合格立即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正,在檢驗過程中發現隱患應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4.3服務標準
內容
服務標準
備注
上樓時間
接到維修要求,到目的地不超過30分鐘,如與業主(住戶)約定時間必須準時到達
若負責該項維修人員暫時不得空閑時,應向住戶解釋并再約時間
服務態度禮儀
熱情、禮貌、使用文明用語
提供維修材料
應向住戶提供合格維修材料
維修服務時間
視工藝復雜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當天,最長不超過三天
如超出上述時間,應向住戶說明原因
服務對象滿意率
應達到90%
對不滿意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征得住戶意見,組織二次維修
洗臉(菜)盆漏水
經反復試用不漏水,住戶滿意,此項維修不超過1.5小時
洗臉(菜)盆堵塞
達到暢通,對切口處的修補應盡力恢復原樣維修時間不超過2小時
浴缸堵塞及漏水
達到暢通,對切口處的修補盡力恢復原樣,經使用保證暢通、不漏水,維修時間不超3小時
維修墻內水管
應摸準管路,打墻時盡量少破壞磁片,維修完后外觀恢復原樣,維修時間不超過72小時
疏通馬桶
往馬桶中扔少許紙巾試水不影響暢
通,維修時間不超過3小時
嚴重堵塞除外,
如馬桶內掉進梳
子等
疏通地漏
達到暢通,對切口恢復原樣,清理現
場,維修時間不超過2小時
內容
服務標準
備注
房間沒水
此項原因較多,應在2小時內解決住戶用水問題(市政停水除外)
閥門,濾網等可能造成房間沒水
水龍頭漏水
維修后應達到原來標準,保證密閉、開關自如,維修時間不超過1小時
水管接頭漏水
應達到緊固、密封,維修時間不超過1小時
樓上水漏到
樓下
盡快找到原因,以達到不漏水為標準,并將墻地面等污染處清理干凈
馬桶漏水
以不漏水為標準,如需拆馬桶安裝,應予以恢復,維修時間不超過6小時
房間無電
以恢復房間正常用電為標準,在維修完畢后應盡量保持原狀,維修時間不超過3小時
比較復雜的不超過24小時
房間插座無電
以使用方便、安全為標準.并把故障原因告訴住戶,維修時間不超過3小時
比較復雜的不超過24小時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維修單》WG-CS-12-02
篇2:汽車維修廠質量檢驗員崗位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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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學習汽車維修質量檢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的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準和其它相關技術標準;
3.負責進廠維修車輛的檢驗、檢測、診斷工作;
4.負責維修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的各項檢驗工作,包括過程和竣工檢驗,嚴把維修質量關,并按規定的要求認真填寫維修質量檢驗簽證單和車輛技術檔案;
5.負責維修車輛檢測工作,及時進行質量分析,為不斷改進質量提出意見和建議;
6.做好汽車維修質量狀況的上傳下達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起到顧客和維修工、領導和職員工間的橋梁作用;
7.參與汽車返修或機務事故原因分析和質量判斷;
8.秉公行使質量檢驗和技術鑒定的職權;
9.完成廠長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篇3:汽車維修企業維修質量檢驗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維修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質量檢驗采用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方法。
2、企業總檢驗員全面負責承修車輛的質量檢驗、外購和外協件的質量檢驗工作。
3、各班組設專職檢驗員,對本班組承修車輛的關鍵項目進行檢驗,并負責其它項目的抽驗工作。
4、業務接待員負責承修車輛的進廠檢驗工作。
5、總檢驗員負責對承修車輛出廠前的最后檢查工作,并對符合竣工標準的車輛簽發出廠合格證。
6、承修車輛未經質檢人員驗收合格的,不得交與用戶使用,不得結算維修費用。
7、各級檢驗人員應認真做好檢驗紀錄并及時整理,交專門人員歸檔保存。
8、檢驗人員應不斷加強自身學習,深刻領會相關技術標準,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并指導生產工人提高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