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危險辨識與評價方法指引
危害辯識過程是公司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基礎。在危害危險因素辯識的基礎上,根據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進行分析預測,評估其危害危險程度就是危險評價的過程。
1.0 危險評價方法選擇的原則
危險評價的方法有多種,根據本公司危害危險因素的范圍、性質和特點確定,選擇《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2.0 危險評價的實施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是一種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用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風險大小的。三種因素是: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 取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即危險性分值D=L×E×C,來評價危險性大小。
3.0 L/E/C/D值的確定
3.1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主要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預料 6相當可能 3可能但不經?!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極不可能 0.1實際不可能
3.2人體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主要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分數值危險程度
10連續暴露 6每天工作時間暴露 3每周一次 2每月一次 1每年一次或幾次 0.5非常罕見的
3.3 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主要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分數值危險程度 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40災難,數人死亡 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7嚴重,重傷 3重大,致殘 1引人注目,需要救護
3.4 風險評估的最終危險性分值,依據以下數值確定:
分數值危險程度
D>320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160
70
20≤D≤70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D<20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4.0 重大危險因素
極其危險、高度危險、顯著危險歸結為重大危險因素。對于確定為重大危險因素的物業管理工作項目(場所、設備),應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并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指標值,并編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采取消除、限制、處理、轉移等措施進行風險控制。(見《目標制訂與評價程序》/《職業安全衛生方案管理程序》及《危險作業控制程序》)
篇2:管理體系:危險辨識評價方法指引
物業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危險辨識與評價方法指引
危害辯識過程是公司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基礎。在危害危險因素辯識的基礎上,根據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進行分析預測,評估其危害危險程度就是危險評價的過程。
1.0 危險評價方法選擇的原則
危險評價的方法有多種,根據本公司危害危險因素的范圍、性質和特點確定,選擇《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2.0 危險評價的實施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是一種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用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風險大小的。三種因素是: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
取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即危險性分值D=L×E×C,來評價危險性大小。
3.0 L/E/C/D值的確定
3.1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主要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預料
6相當可能
3可能但不經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極不可能
0.1實際不可能
3.2人體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主要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分數值危險程度
10連續暴露
6每天工作時間暴露
3每周一次
2每月一次
1每年一次或幾次
0.5非常罕見的
3.3 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主要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分數值危險程度
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40災難,數人死亡
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7嚴重,重傷
3重大,致殘
1引人注目,需要救護
3.4 風險評估的最終危險性分值,依據以下數值確定:
分數值危險程度
D>320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160<D≤320高度危險,要立即整改
70<D≤160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20≤D≤70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D<20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4.0 重大危險因素
極其危險、高度危險、顯著危險歸結為重大危險因素。對于確定為重大危險因素的物業管理工作項目(場所、設備),應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并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指標值,并編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采取消除、限制、處理、轉移等措施進行風險控制。(見《目標制訂與評價程序》/《職業安全衛生方案管理程序》及《危險作業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