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職工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范本
轉眼間,三個月的試用期就要過去了,在***領導的精心呵護與指導下,我終于成功邁出人生的第一步,由一個忸怩浮躁的大學生轉變成為一名大氣沉穩的新職工。在這些日子里,我都細心做好點點滴滴的事,為自己的將來打好基礎。在難忘的試用期的日子里,我對自己的工作做了一下總結:
一、聽從領導的指揮,虛心向老師學習
剛剛步入***里,還是一個陌生的地方,一切都由學生時代轉了三百六十度變為一名職工,剛開始是有些不適應,特別是自己的專業技能不能得到很好的發揮,有一段時間心情特別郁悶。事情都是有兩面性的,廠里對我們新來的職工開了一次例會,主任對我們噓寒問暖,關心倍至,特別是黨的“**大”精神掠過廠里,新《勞動法》的實施,廠里的領導更是對我們新職工進行思想交流,暢談人生,解除我們對人生的一些不正確認識的顧慮,在技術方面,找技能高的老師為我們進行技術培訓與指導。在伙食上對我們也是倍加關心,使我們安心于***,把這里當作自己溫暖的家。
“夏練三伏,冬練三九”,這是對執著于人生目標不惜付出代價的形象俗語,我們也一樣,對于一個陌生的崗位,對于自己關聯不大的專業技能,我們沒有被嚇掉,沒有放棄,聽從老師的教誨,虛心向老師請教相關知識,不懂就問,不會就學,勤學苦練,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爭取在短時間內熟練掌握專業技能。
二、團結同事,努力學習
“出外靠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來自于五湖西海的人才到***尋發展,相識的確是一種緣份,所以,我特別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緣份,情份。當只身一個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不免想家,眼淚在眼眶里打轉,想打退堂鼓,“做人要有骨氣,是男子漢的,要挺起胸堂做人,條條大道通羅馬,當工人不丟人”!一位摯友鼻子酸酸的,握著我的手激動的說,“是爺們的,好好的再學習,找回丟失的時間,好好的闖,不出幾年,咱混出個樣,比他們公務員還要好!”我的臉紅紅的,一夜未眠。從那后,圖書館成了我的第二休息場所,每逢給家里打電話時,一邊給爸媽問個安,一邊給爸媽打氣,讓他們放心,兒子在外是不容易,但要闖出個樣來,就要不怕吃苦。
三、豎立人生目標,把握好機遇,掌握好人生的方向盤
工作的單調與苦燥,對于我來說,是一個令人頭疼的“?”,因為起初對于工作的含金量,我沒有正確理解工作與人生的真正相關聯的含意,應該以苦作樂,在工作上要有所創新,才能找出工作的快樂。最基層的工作,是根基,要想向更高層的發展,基礎要打好,工作如此,人生也如此,所以,要時刻為自己做好準備,儲藏好方方面面的知識與技能,把握好機遇,掌握好人生的方向盤,從基礎做起,從最根本做起,刻苦學習,正確豎立人生目標,做好人生的規劃,一步一個腳印的踏踏實實邁好人生步伐,命運才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社會中,永遠立于不敗之地。
在***上班的日子里,我漸漸喜歡上了這個地方,喜歡上了這份工作,把他做為我希望的搖籃,想在這里慢慢成長成材,成為一名合格的正式***里的職工,我盼望著這一天的到來,盼望著領導對我的那份信任,點亮我人生路上的那盞指路燈。
篇2:地產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在試用期內及轉正的要求及辦理程序,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地產公司、物業公司、**、**等試用期員工轉正。
三、權責
3.1試用期員工的權責
3.1.1主動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工作目標、公司的規章制度等;
3.1.2接受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職培訓及相關考核。
3.2試用期直屬主管的權責
3.2.1在工作中引導新員工領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導其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2.2培訓新員工工作職責、內容與目標及崗位必須的安全操作知識與技能。
3.3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權責
3.3.1培訓新員工有關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3.2負責試用期員工的最終考核;
3.3.3負責面談試用期轉正的員工并審核其申請;
3.3.4負責與試用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3.3.5 新進職員入職的三天內須持有并簽名的《崗位工作說明書》。該"崗位工作說明書"是其工作的要求與標準,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體請參閱《工作說明書管理辦法》。
3.4轉正申請的批準
3.4.1董事長負責審批職員以上的轉正申請;
3.4.2行政人事總監負責一般員工轉正申請審批。
四、內容
4.1試用期管理規定
4.1.1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員工檔案>的同時,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限規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滿一年者,試用期為一個月;
(2)合同期達一年,不滿三年者,試用期為二個月;
(3)合同期達三年及以上者,試用期為六個月;
(4)需要縮短試用期或免試用期者,由用人單位申請,經行政人事總監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方可。
4.1.2試用期內離職
(1)辭職:試用期員工由于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須提前三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并督促所屬部門在二個工作日之內加注意見后遞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批準后,員工可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或試用不合格而辭退員工。各用人單位的直接主管必須有明確的不合格證據說明,并將職員不合格的事例填寫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或相關考核報告中,普通員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記錄報告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工作未超過三日而離職的員工不予發放工資。
4.1.3試用期內請假
試用期員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請假達三天者,其轉正時間自行順延,若請假時間達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請并經過同意,否則不得轉正。
4.1.4試用期考核
(1)職員滿月考核:當新職員入職時,行政人事中心須在其入職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交給其直接主管,用人單位在其工作滿一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提交該報告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試用期結束考核: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內用人單位須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在試用階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達標者,部門負責人須如實記錄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以作為解聘其的依據。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給予賠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4.1.5若發現試用期員工在應聘過程中有隱瞞、欺騙現象,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其試用關系并無任何賠償責任。
4.2轉正管理規定
4.2.1正常轉正
(1)普通員工正常轉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單位主管根據員工入職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限,確定可以在當月轉正的員工的名單,填寫在<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內,逐級審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總監審核,若在規定薪酬范圍的轉正,由行政人事總監批準即可生效,若其轉正薪酬超過規定的范圍,由行政人事總監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
(2)職員正常轉正程序
職員在試用期滿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門的招聘人員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發至用人單位主管,由用人單位約其面談后,將該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寫。同時被考核者須撰寫"試用期間工作總結與自我鑒定";
(1)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原則上不予錄用,特殊情況,須在試用期滿前七天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可按轉正員工處理。
(2)試用不合格員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滿前一天內(最遲不得超過期滿的當天)為其核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用公告欄和電子郵件兩種形式發布公告,告知相關部門及與我司相關有業務來往的合作伙伴。
(1)試用期間內表現優秀者可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轉正的申請,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提前轉正者試用期不得低于一個月;
(1)各用人單位須在每月10日前,將當月轉正員工的<___月份基層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一覽表>與職員的<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一并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基層員工轉正參照《物業基層員工工資標準》和《**公司各崗位工資與出勤時間標準表》進行調整,超出標準者,須在表中注明;
篇3:地產集團試用期轉正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忠誠度,執行力,組織協調力,業務能力,愛崗敬業等各方面考核,充分了解該員工的復合度,穩定性。達到留住合適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不斷提高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質量,降低人員流失率,保證員工隊伍的穩定性。
考核原則:
試用期員工的轉正考核將參照《福佳文化》及相關規章制度標準,采取本人申請,部門初評,主管上級審核,人力資源部調查,總裁審批的原則進行。
適用范圍:
處于試用期申請轉正的員工。
考核評定人:
(一)、評定一般員工
1、直屬上級評定占60分
2、同事間評定占30分(1/3)
3、跨部門同級評定占10分(3人)
(二)、評定管理人員
1、總經理占30分
2、直屬上級評定占40分
3、下級評定占20分(2/3)
4、同級評定占10分(3人)
考核結果處理:
1、可以轉正;
2、延遲轉正;
3、轉崗轉正;
4、轉崗試用;
5、辭退。
考核流程:
針對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意見,給出審核意見
考核要求:
第一條 轉正申請書填寫要求:
規格:A4紙,電腦打印,字號為小四
內容:
第一部分:試用期的工作內容(成績);
第二部分:對公司文化的認識;
第三部分: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及改進意見;
第四部分:下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標。
第二條 部門考核:
主要通過考核轉正人員在試用期內在的工作表現,評定其崗位的勝任能力。
考評人:主管領導(考核管理人員)、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
考評點:
1、工作職責;
2、工作指標(目標);
3、工作知識技能;
4、對本崗位的熟知度。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考核:
通過基層訪談調查,考察員工的優點、缺點、能力、性格等各方面,主要了解轉正人員同公司文化的符合度。
考評人:被考核人的上級、同事、下級(如有)、跨部門同級
考評點:
管理人員:
執行力、忠誠度、品德、計劃性、前瞻性、組織協調能力、愛崗敬業、管理能力等;
一般員工:
執行力、忠誠度、愛崗敬業、主動性、紀律性、合作能力、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工作質量、工作及時性、改進與提高等。
第四條 總經理、主管領導考核:
根據上述考核結果,綜合判斷轉正人員的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給出結果。
有下列情況者,應適當延長試用期,不可考慮按期轉正:
試用期內出勤率不足95%;
試用期內受到乙類處分;
試用期內周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