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華潤制鋼有限公司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級,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1.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l.5工作原則
公司在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及其響應程序時,應本著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方針,貫徹如下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故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響應。接受政府環保部門的指導,使公司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成為區域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加強公司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
(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可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會提供服務,在應急時快速有效。
組織指揮與職責
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預防和預警
3.1環境污染事故源
3.1.1公司基本信息
自然概況;地理位置;氣象及水文資料;周圍居民點、敏感點信息;
3.1.2環境污染事故源
廠區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及排污管線(要求標明產污環節、排污口位置);
產品在從原料→產品存儲的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潛在環境污染事故源基本情況,包括事故源的名稱、數量、位置,可能發生事故的時空特點。
3.2預防工作
對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放射源等事故源進行調查,掌握本公司潛在事故源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產生、種類及分布情況。針對污染物的特點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建立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方法,購置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設備,建立優先污染物的處置技術。
3.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進行分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后,應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公司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程序
4.2信息報送與處理
4.2.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新店鎮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威遠縣環境保護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4.2.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4.3指揮和協調
4.3.1指揮和協調機制
根據需要,公司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發生環境事故的有關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
4.3.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4.4應急監測
公司環境監測部門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4.5信息發布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6安全防護
4.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4.6.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7應急終止
4.7.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7.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4.7.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磐话l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平M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菂⒓討毙袆拥牟块T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5.2裝備保障
5.3通信保障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應急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5.4人力資源保障
公司要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在突發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5.5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5.6宣傳、培訓與演練
5.6.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5.6.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5.6.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5.7應急能力評價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并實現持續改進,對各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
6后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環境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7.3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相關的交流與合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7.4.1獎勵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4.2責任追究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7.5預案實施時間
11附表1: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序號項目
主要內容及要求
1.總則
1.3事故分級
按生命和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進行分級
1.4適用范圍
應急計劃區:危險目標(裝置區、貯罐區、環境保護目標)
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應急組織機構、人員;組織機構圖
預防
和預警
3.1環境污染事故源
?、殴净拘畔ⅲ鹤匀桓艣r、地理位置、氣象及水文資料、環境保護目標(居民點、敏感點);
?、茝S區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及排污管線(標明產污環節、排污口位置);
?、菨撛谑鹿试吹拿Q、數量、位置,可能發生事故的時空特點
3.2預防
?、艥撛谑鹿试喘h境優先污染物的產生、種類和分布以及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
?、苾炏任廴疚锏目焖俦O測方法和處置技術。
?、枪妼Χ疚飸眲┝靠刂埔幎?,醫療救護與公眾健康
3.3預警及措施
?、乓幎A案級別及分級響應條件;
?、埔幎☉睜顟B下的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應急
響應
4.1應急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方框圖
4.3
指揮與協調
?、艆f調各級、各專業應急組實施應急支援工作;
?、平缍ㄊ鹿尸F場、鄰近區域、控制防火區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泄漏)措施及相應的設備
續附表1: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序號項目
主要內容及要求
應急
響應
4.4應急監測
由專業隊伍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監測,對事故性質、參數與后果進行評估,為指揮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4.6安全防護
?、艖比藛T的安全防護
?、剖鹿尸F場、鄰近區域、受事故影響的區域人員的撤離組織計劃及救護
4.7應急終止
?、乓幎☉睜顟B終止程序
?、剖鹿尸F場善后處理,恢復措施
?、青徑鼌^域解除事故警戒
5應急
保障
5.3通信保障
應急狀態下各組織機構間、外聯機構的通訊方式
5.5技術保障
各專家組的基本情況
5.6宣傳、培訓、演練
對公司鄰近地區開展公眾教育、培訓和發布有關信息
篇2:公司環境污染事件與事故應急預案
公司環境污染事件與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生產現場管理和作業行為,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及時對事故進行施救,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副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正副主管、生產經理
組 員:各車間主任和班長
值班電話:
1.2領導組下設搶險組(組長:車間主管1)、通訊聯絡組(組長:人資部經理)、疏散引導組(組長:車間主任)、安全警戒組(組長:保安隊長)和后勤保障組(組長:采購經理、物流經理、機電科長),組員為各組組長所屬部門人員。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對生產現場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2.1由生產部負責主持、組織車間每年進行一次按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
2.2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
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
2.3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5安委會負責對應急預案和救援體系的建立進行檢查。
二、應急響應
1.應急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揮對污染源及其行為,進行控制,以防事態進一步蔓延或擴散,安全正副主管封鎖事件現場。同時通報場應急小組。
2.應急小組組長到達事件現場后,立即責令班組人員停止生產,組織事件調查,并將事件的初步調查通上報當地主管部門,等候調查處理。
三、預案終結
1.本預案全部完成后,由原發布啟動預案的負責人宣布預案終結,同時向總經理報告。
2.預案終結7日內對預案實施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會議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級和管理權確定,評估報告應報總經理。一般事故的評估會議由本安全專員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評估由公司指定人員主持。
3.對預案的評估就是非和符合問題做出判斷,不對客觀因素進行辨析,評估的重點是:
3.1預案時限性是否得到實施。
3.2參加預案實施的部門是否按預案要求開展工作,有無遺漏,過錯,責任是誰。
3.3參加預案實施的管理人員,領導是否按預案規定組織開展工作,有無遺漏和過錯,責任是誰。
3.4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評估的部門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符合性承擔責任。對于在實施預案中存在過錯的部門、人員,安委會應對責任者提出明確的批評,對情節和過錯嚴重需要給予處分的,安委會提出處理意見后按人事干部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篇3:電池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EE電池有限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為加強和規范對公司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件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員工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危害,實行分類管理,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
3、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
二、應急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總經辦為環境污染應急救援歸口部門,總經理/生產部副總負責公司應急求援工作總指揮. 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公司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各部門主管為應急救援小組成員。
三、職責分工
1、總指揮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發生重大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公司領導匯報和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2、應急小組職責:
2.1 工作場所內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疏散工作場所內員工.同時在半小時內報告公司應急小組,如發生人員傷亡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
2.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半小時內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事故現場。
2.3 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2.4 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在1小時內向蔡家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相關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報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2.6 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樹立環保意識,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盡快批準恢復正常生產。
四、應急遵循的原則
1、普及環保意識,建立群眾性義務環保組織,加強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預案小組人員進行崗位教育和環保知識的培訓。
2、對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消防設施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3、緊急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4、在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環境監測部門報告,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5、在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6、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7、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8、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并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五、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后公司應在1小時內向蔡家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相關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在0.5小時內由總經理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1、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環境應急小組主要內容包括:
1.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1.2派出有關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部門的應急指揮工作;
1.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1.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1.5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工人返司時間;
1.6及時向政府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六、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1、獎勵與處罰
1.1 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依據《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1.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1.1.2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中,使公司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1.1.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1.1.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2 處罰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
1.2.2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1.2.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1.2.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1.2.5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1.2.6阻礙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1.2.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1.2.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七、預案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經公司環境污染應急小組審議通過,報總經理審批,由總經辦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