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合同: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郵編:郵編:年月日年月日
篇2: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授權使用協議書范本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授權使用協議書
(示范文本)
甲方(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乙方(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房管局):
丙方(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開戶銀行):
在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和《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京建物[20**]836號)等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甲方同意乙方組織代修并從維修工程涉及的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付相應費用,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授權同意,發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緊急情況之一,且物業服務企業、甲方未按規定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乙方可以組織代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宅的,應當從售后公有住宅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
(二)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
(四)樓體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
(五)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六)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的。
二、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組織代修。
三、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和乙方出具的支付指令及時從所涉及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中列支維修及更新、改造費用劃轉至維修單位。
四、乙方出具的支付指令包括:
1、《支取匯總表》(維修資金系統生成并打印);
2、《支取清冊》(維修資金系統生成并打印);
3、《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政府組織代修項目資金支付通知》(見附件)。
乙方出具的支付指令需加蓋乙方公章并與本協議公章一致。如乙方公章發生變更,需在變更之日起 日內到丙方辦理公章變更手續。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執一份。甲方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劃轉時將加蓋公章的本協議書復印件交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留存。本協議書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代表:(說明身份) (簽字)
乙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丙方: (蓋章)
代表: (簽字)
注:如果非法定代表人或業主委員會主任簽字,應有授權委托書。
篇3:著作權授權協議書
著作權授權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
甲方:廣東星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陽區西大望路59號zz小區6號樓6單元101室
電話:(86)z傳真:(86)z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 簽約手續 : 簽約時,雙方均向對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身份證復印件,如為個人的,須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蓋章或簽名 )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制作并享有著作權及鄰接權的由 鄭陽表演的《水月情緣》和《雛菊》專輯(以下簡稱授權節目)授權乙方于韓國地區獨家出版、復制、發行并在韓國地區交付詞曲菱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節目名稱及內容
1、授權節目名稱:《》(暫定名)。
2、授權節目內容:見附件一《授權節目的曲目清單》。
二、授權范圍
1、授權地區 :韓國
2、授權期限 :兩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3、授權方式 :獨家使用。
4、授權載體 :CD
三、甲方之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其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授權節目擁有合法的鄰接權, 包括表演者肖像權利及鄰接權,其許可乙方使用上述節目時,不構成對上述節目在中國大陸地區所涉及的鄰接權人的侵權,并保證上述節目的內容不違反相關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2、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提供授權節目之CD-R形式的母盤,并保證母盤質量完好;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保證在無條件下更換、重制或修復至該瑕疵帶完全復原。
3、甲方應在提交母盤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授權證明書文件;
4、甲方承擔本合約所指之授權節目所有的錄音錄像制作、編配、表演等著作權使用費及其他 的前期制作費用。
5、甲方須在提交母盤的同時向乙方提供表演者鄭陽的相片、簽名及該授權節目的相關文案、設計元素資料等,以供乙方作包裝設計之用途。
6、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書授權期限及地區內不再把該授權節目轉讓或授權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或與第三方合作使用。
7、依照音像行業的慣例,乙方在合法出版物的封面上有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標,在甲方提交母盤的同時,甲方應將商標樣圖提供給乙方。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標,甲方應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并附該商標的樣圖。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8、乙方保證在授權地區:CD版本上附貼由甲方提供印有“星文傳播”的桔黃色防偽標貼方可銷售,如甲方發現在授權地區沒有附貼甲方提供標貼或者偽造甲方提供的標貼,乙方須賠償甲方每張產品應收版稅的五倍。如被甲方發現兩次或多次,甲方將視其為違約,乙方將承擔不低于10萬美元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乙方在追加產品生產量時需提前15個工作日向甲方申請防偽標識,以免耽誤產品生產銷售。
9、乙方在成品碟生產完畢后需向甲方無償提供各種載體的音像制品樣碟及印刷品各30套,此樣碟不計入甲乙方產品結算數量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將授權節目制作成CD在授權地區內獨家出版、復制、發行,并獨立負責設計、印刷該授權節目的海報、封面、落款等,但須經由甲方之審查及批準。
2、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范圍、方式和期限行使權利,并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版稅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
3、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授權期限及地區內不把該授權節目轉讓或授權于第三方使用或與第三方合作使用,如有轉讓或授權第三方,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如發現在授權地區內有侵犯本節目著作權或鄰接權的侵權行為,或者發現該授權節目被第三方非法使用,乙方有權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維權行動。甲方應當全力配合,按照乙方的要求盡力協助乙方提供其所需的資料或證明文件,以使乙方能順利打贏上述訴訟或官司。甲方既不負擔乙方因打官司所須的任何費用,也不收取任何乙方打官司而獲得的賠償。
5、如乙方在授權范圍內將兩張專輯中的曲目授權給第三方,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交付該錄音制品版稅,根據曲目的不同,其版費有所調整,請見補充協議。
五、版稅的支付標準及結算方式:
1、版稅的結算方式:
a)在合約簽訂7日內乙方向甲方以人民幣方式進行結算首批保底金額的50%,即人民幣貳萬伍任元整
a) b) 自該授權節目上市發行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以人民幣方式進行結算剩余版費,即人民幣貳萬伍任元
2、在授權期間內, 乙方同意每個月向甲方提供有關產品之銷貨數量的報表,并每三個月按照原版稅進行結算。
3、甲方帳戶:
戶名:廣東星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開戶行:廣州商業銀行白云支行
賬號:z
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及確認不會在本協議授權期間內或以后, 向任何人士披露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有關資料,并須將此等資料保持機密。
七、違約責任:
1、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雙方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
2、雙方均應全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面履行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如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均應支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陸拾萬元(60萬元)整,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時,還應當追加賠償損失。
八、
合同終止若出現以下原因, 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無法通過有關政府部門審批。
2、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決定終止該協議。
3、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 守約方行使解除權。
九、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中英文兩個版本組成,最終解釋權以中文版本為準。
十、本協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在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簽訂地:中國北京
甲方: z.z(北京)音樂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名稱:代表名稱: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