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安全演講稿:辛勤勞動,保一方平安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朋友們:虎踞龍盤今勝昔,天翻地覆慷而慨。九十年的風雨兼程,九十年的艱苦奮斗,在一派欣欣向榮、萬眾歸心的歡慶景象中,我們迎來了五一勞動節。在這舉國歡慶的日子里,我要放發絢麗的夢想,把胸中的感慨盡情抒發。
我叫**,來自**煤氣公司,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辛勤勞動,保一方平安“你的所得還那樣少嗎?你的付出還那樣多嗎?祝你平安喔祝你平安,讓那快樂圍繞在你身邊,祝你平安喔祝你平安,你永遠都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
親愛的朋友們,也許,你還記得這首曾流傳甚廣的《祝你平安》,它真摯的歌詞不僅描繪出我們煤氣工人無私奉獻、無悔付出的形象,更表達了我們煤氣工人對所有用戶永遠不變的祝愿!
中國有句古話:平安是福。是啊,“平安”兩個字,寫起來雖然簡單,做要真的能平安一生卻是如此之難!在生產及生活中,煤氣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物資,而在使用不當時或是特定環境中,它又極具危險性!因此,“打造平安煤氣”就是擺在所有煤氣人面前的一項重大課題!
在我們煤氣公司,所有員工都“奉創新為企業發展之魂,視服務為企業成長之本”,想用戶之所想,急用戶之所急,嘴勤、腿勤、手勤,把“以辛勤勞動為榮、以為人民服務為榮”的榮辱觀貫穿工作始終,努力在工作中嚴把勘察、設計、施工、驗收關,檢查力求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鋪滿蓋嚴”,把預防工作做細、做實、做到位,我們幾乎把全部心力都傾注到打造“平安煤氣”這一工程上。
記得,在今年的春節前夕,我公司值班人員接到轄區內一個用戶的告急電話。原來,這個用戶家中的灶具已連續兩個月冒黑煙,卻找不出原因,給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接到電話后,我公司維修師傅**及地趕到到用戶家中,仔細檢查了灶具。他將灶具全部拆開、分解后,發現灶具由于長時間沒有得到維修,進風閥門已被油垢堵死,這就是造成灶具冒黑煙的原因。*師傅很快就為用戶修理完灶具,但他并沒有馬上離開。他想,馬上就過年了,如果用戶不明白問題產生的原因,以后還會造成同樣的安全隱患,不僅影響生活,而且很可能會釀成事故。于是他向用戶詳細講解了灶具的保養和維修知識,以及安全使用煤氣的常識,使用戶深受感動。
“知榮明恥,創造平安和諧”!為了打造平安煤氣,我公司員工以辛勤勞動為榮、以服務用戶為榮,將八榮八恥榮辱觀深深融入自身服務理念中,并不斷用實際行動去踐行。不久前的一個夜晚,我公司接到報警電話,在我轄區**路的座樓內有很濃的煤氣味。接到報警后,技術員***、巡線員**、維修工**立即趕到現場,在該樓道內進行巡查。經排查后發現煤氣味是從4樓一住戶室內滲出的。而當時該住戶家中無人,情況很險急。為了保證全樓住戶的人身平安,我公司職工立機立斷,一邊緊急聯系該住戶,一邊采取應急搶險措施,疏散周圍居民,搞好安全防護。當該住戶返回家中打開房門時,大量煤氣撲面而來,濃度已達到爆炸極限。情況萬分危急,維修師傅***立即冒著生命危險沖進房間打開門窗放散煤氣,當煤氣濃度下降到安全范圍后才開燈檢查,原來煤氣管線與爐具連接處的膠管脫落了,而用戶又粗心大意沒有關閉角閥,這才致使大量煤氣泄漏。在做了及時正確的處置后,這幾位現場工作人員又對該用戶及樓口、樓下的用戶進行現場安全知識講解,并對各家煤氣設施進行徹底檢查,確保安全后才離開。由于我公司人員沉著冷靜,處理措施得當,一場惡性煤氣事故被及時制止了,他們用自己的勇敢和機智贏得了用戶的平安。
“每天都是安全生產的第一天,安全生產只有起點沒有終點”,這是我公司全體員工的服務理念,也是我們一直在身體力行的安全信條!追求卓越、全心奉獻、回饋社會是我們的諾言,用我們的辛苦換來群眾的平安、幸福與歡樂,是我們的執著追求。
“祝你平安喔祝你平安,讓那快樂圍繞在你身邊,祝你平安喔祝你平安,你永遠都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我們愿,每一個早晨都與平安相見;我們愿,人生擁有溫馨的家園;我們愿,每一顆心靈與平安相連;我們愿,用生命書寫輝煌的詩篇!
篇2: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制度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制度
第1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篇3: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 企業必須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全國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察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察職責。
第二章 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第五條 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第六條 廠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廠長負責,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第七條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八條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第九條 企業新職工應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教育。
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勞動行政部門指定或認可。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十三條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或組織進行。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勞動行政部門發給任職資格證。
第十四條 企業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應包括勞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衛生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十五條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及本企業、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六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安全教育工作負責。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 企業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八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安全員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動日(周、月)等項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
安全教育檔案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第二十條 企業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有權進入企業,對企業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勞動行政部門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企業和人員,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三條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亡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十四條 企業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及其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