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員工績效考評實施作業規程
1 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開、公正考評員工的德、績、能、勤。
2 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屬各管理處保潔中心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 職責
3.1保潔班長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清潔工的日檢工作。
3.2保潔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保潔班長、清潔工的周檢工作。
3.3 管理處主任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保潔班長、清潔工的月檢,保潔主管的周檢工作。
3.4 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保潔主管的周檢工作。
4 作業規程
4.1保潔員工的工作標準
4.1.1 保潔員工在進行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時,應達到《室內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室外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質量標準的要求。
4.1.2清潔工在進行清潔工作時,應符合《清潔劑使用作業規程》、《地面清潔 作業規程》、《地毯清潔作業規程》、《玻璃、不銹鋼、燈具清潔作業規程》、《墻面清潔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3 清潔工在使用清潔設備時,應嚴格遵守保潔中心《清潔設備操作與日常保養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4 當小區發生特殊情況時,清潔工必須依照《特殊環境清潔作業規程》進行工作。
4.1.5 保潔員工在工作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應符合《管理人員儀容儀表管理規范》、《管理人員行為舉止管理規范》、《管理人員語言管理規范》、《管理人員對待業主的管理規范》等的要求。
4.1.6 保潔員工必須按《保潔員工培訓實施作業規程》的要求參加培訓和達到培訓要求,培訓合格后上崗。
4.1.7 清潔工在消殺工作中應當依照《衛生消殺管理作業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4.1.8 保潔員工進行高空作業時應當依照《高空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進行操作。
4.1.9 清潔工在收集垃圾時應當符合《垃圾收集與處理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
4.1.10 當接到外派服務時,清潔工應當依照保潔中心《住戶有償清潔服務作業 規程》進行清潔工作。
4.1.11 保潔主管、班長應當依照《清潔工作質量檢查作業規程》的質量標準進 行檢查工作,提高清潔工作質量。
4.1.12 保潔中心各級干部均應按上述各項標準作業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符合 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1.13 保潔中心所有員工除應嚴格按保潔中心的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外,還 需嚴格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 績效考評評分結構
4.2.1 績效考評由日檢、周檢、月檢、抽檢、內審、管理評審構成,各種檢查考評的要求詳見公司相關制度。
4.2.2 保潔中心員工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 崗位工作質量(滿分30分);
b)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 清潔設備使用與保養(滿分10分);
d) 按照作業規程操作質量(滿分20分);
e) 服務質量(滿分10分);
f) 執行公司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g) 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2.3 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績效考評的周檢、月檢、抽檢評分按百分制進行
具體構成為:
a) 崗位工作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質量(滿分10分);
b)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 自身工作技能(滿分10分);
d) 服務質量(滿分10分);
e) 工作效果(滿分10分);
f) 工作責任心質量(滿分10分);
g) 處事公正性質量(滿分10分);
h) 遵守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i) 團結配合質量(滿分10分);
j) 道德水準(滿分10分)。
4.3 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4.3.1 清潔工考評扣分細則 具體要求:
a) 崗位工作質量考評扣分細則:
——清潔工在進行公共區域衛生時不符合《室內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
《室外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崗位工 作質量評分1-5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嚴重違規,每發現一項扣該項評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16-30分(扣完為止);
——清潔工在進行垃圾收集時不符合《垃圾收集與處理作業規程》要求的, 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評分1-5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該項評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評 分16-30分(扣完為止);
——清潔工在進行消殺工作時,違反《衛生消殺管理作業規程》操作,每次 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評分1-5分;嚴重違規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評分6-1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評分16-30分(扣完為止);
b) 清潔工必須按《保潔員工培訓管理作業規程》要求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評分項目l-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相應項目6-10分(扣完為止);
c) 所有清潔工在進行清潔工作時,違反本部門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3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4-6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7-20分(扣完為止);
d) 清潔工在使用清潔設備時違反《保潔中心清潔設備操作與日常保養作業 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6-10分(扣完為止);
e) 清潔工當值日時違反相關規定,言行舉止、儀容儀表達不到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
-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f) 清潔工除應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嚴格按公司其他相 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否則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 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6-10分(扣完為止)。
4.3.2 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具體要求:
a) 嚴格按保潔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操作要領、程序作業、組織、監控、檢查工作,每項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 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 同時應判斷發生違規的主觀因素,屬培訓未到位達標造成的,在檢查表“培訓欄 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自身工作技能、素質低造成的,在檢查表“工作技能” 欄目內同時扣分;屬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的,在檢查表“責任心”欄目內同時扣分;屬處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檢查表“公正處事”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團結不力、配合不暢造成的,在“團結配合”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道德水準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準”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如同時數項違規,應在違規的所有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直至對應項目分值扣完為止;(一般每次發現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b) 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當班值日時儀容儀表、言行舉止達不到相關規定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l-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 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c) 保潔主管、副主管、班長組織安排、監督、檢查不力,員工工作或本中心部門、本班組工作效果達不到各個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 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l-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d) 不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視程度在“相關規程”欄目內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失職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程度 扣減l-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4.3.3一般違規、一般程度、一般情況是指偶發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的程度輕微 不合格。
※嚴重違規、嚴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
※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實際損害、惡劣影響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帶影響的結果。
4.3.4“其他”欄目是為本公司相關作業規程所未包括,或超本規程4.2.2和
4.2.3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設置,如果未發生或未出現,該欄目考評時應當給出滿分10分。
4.3.5檢查、考評時,如出現《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所列明的應受嘉獎事件,則應視情節在正??荚u完畢后在總分中追加1-20 分(但總分不應超過100分),另依據有關制度對受考人進行獎勵。
4.3.6獎評時受考人的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觸犯有關制度,所列出的必須加以懲處的情形,則除在考評檢查表相應欄目內扣完相應分值外,另依據有關制度 對受考人追加處罰。
4.3.7 績效考評扣分細則的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5 記錄
5.1 《保潔中心清潔工工作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5.2 《保潔中心主管、副主管、班長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6 相關支持性文件
6.1 《室內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
6.2 《室外公共區域清潔作業規程》
6.3 《清潔劑使用作業規程》
6.4 《地面清潔作業規程》
6.5 《地毯清潔作業規程》
6.6 《玻璃、不銹鋼、燈具清潔作業規程》
6.7 《墻面清潔作業規程》
6.8 《清潔設備操作與日常保養作業規程》
6.9 《特殊環境清潔作業規程》
6.10 《管理人員儀容儀表管理規范》
6.11 《管理人員行為舉止管理規范》
6.12 《管理人員語言管理規范》
6.13 《管理人員對待業主的管理規范》
6.14 《保潔中心員工培訓實施作業規程》
6.15 《衛生消殺管理作業規程》
6.16 《高空作業規程》
6.17 《垃圾收集與處理作業規程》
6.18 《住戶有償清潔服務作業規程》
6.19 《清潔工作質量檢查作業規程》
篇2:物業財務員工績效考評實施規程
物業財務員工績效考評實施規程
1.0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開、公正考評員工的德、績、能、勤。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財務部各崗位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0職責
3.1財務部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員工周檢工作。
3.2經理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財務部主管的月檢工作。
4.0程序要點
4.1財務部員工的工作標準。
4.1.1出納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財務部的下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
a)《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b)《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c)《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
d)《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
e)《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1.2收費員日常工作應符合財務部下列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
a)《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b)《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c)《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
d)《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1.3會計每日的日常工作應符合財務部下列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要求:
a)《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b)《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c)《服務收費標準作業規程》;
d)《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
e)《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f)《固定資產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g)《低值易耗品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h)《倉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1.4倉庫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應符合財務部的下列標準作業規程:
a)《倉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b)《物品驗證標準作業規程》;
c)《固定資產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d)《低值易耗品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1.5財務部各崗位員工必須按《財務部員工培訓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培訓上崗。
4.1.6財務部主管及會計均應按上述各項標準作業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符合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1.7財務部各崗位員工除應嚴格按財務部相關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外,還需嚴格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績效考評評分結構。
4.2.1績效考評由日檢、周檢、月檢、抽檢、內審、管理評審構成,各種檢查考評的要求詳見公司的《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2.2出納、倉庫管理員、收費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
a)執行標準作業規程質量(滿分20分);
b)工作效果(滿分20分);
c)工作時效(滿分10分);
d)培訓質量(滿分10分);
e)服務質量(滿分10分);
f)執行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20分);
g)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2.3財務部主管績效考評的周檢、月檢、抽檢評分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崗位工作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質量(滿分10分);
b)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滿分10分);
d)服務質量(滿分10分);
e)工作效果(滿分10分);
f)工作責任心質量(滿分10分);
g)處事公正性質量(滿分10分);
h)遵守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i)團結配合質量(滿分10分);
J)道德水準(滿分10分)。
4.3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4.3.1會計、出納/收費員考評扣分細則。
a)執行標準作業規程質量考評扣分細則。
--會計不按照財務部相關標準作業規程中的要求工作的,每次檢查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該項評分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該項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20分??弁隇橹?。
--出納員不按照財務部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該項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5-20分??弁隇橹?。
--收費員不按照財務部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該項評分項1-2分;嚴重違規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5-20分??弁隇橹?。
--倉管員不按照財務部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該項1-2分,嚴重違規的扣減該項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5-20分,扣完為止。
b)公司/管理處收費處員工,不嚴格執行相關的標準作業規程,而影響工作效果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影響扣減1-2分;嚴重影響的,每發現一項扣減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扣減6-20分,直至扣完為止。
c)收費員不按財務部的時效要求工作,不能在規定時效內完成工作的,每發現一次一般違規,扣減"工作時效"欄0.5-1分;嚴重違規扣減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4-10分??弁隇橹?。
d)財務部員工必須按《財務部員工培訓標準作業規程》要求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弁隇橹?。
e)收費員不按《公司機關員工服務標準作業規程》、《管理處員工服務標準作業規程》工作,服務質量達不到要求何發現次般違規,扣減對應欄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4-10分,扣完為止。
f)財務部員工除應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嚴格按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貢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20分??弁隇橹?。
4.3.2財務部主管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a)嚴格按財務部各個標準作業規程中規定的操作要求、程序作業,組織、監控、檢查工作。每項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一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日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一10分,同時應判斷發生違規的主觀因素:
--屬培訓末到位達標造成的,在檢查表"培訓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
--屬白身工作技能、素質低造成的,在檢查表"工作技能"欄目內同時扣分;
--屬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的,在檢查表"責任心"欄目內同時扣分;
--屬處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檢查表"公正處事"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
--屬團結不力、配合不暢造成的,在"團結配合"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
--屬道德水準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準"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
--如同時數項違規,應在違規的所有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直至對應項目分值扣完為止。
b)財務部主管在日常的財務審核工作中,達不到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
c)財務部主管、會計組織安排、監督、檢查不力,員工工作或本部門工作效果達不到各個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10分。
d)不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視程度在"相關規程"欄目內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失職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
4.3.3一般違規、一般程度、一般情況是指偶發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的程度輕微不合格。嚴重違規、嚴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走連鎖反應,造成實際損害、惡劣影響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帶影響的結果。
4.3.4"其他"欄目是為本公司相關標準作業規程所未包括,或超出本規程4.3.1、4.3.2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設置,如未發生或未出現,該欄目考評時應當給出滿分10分。
4.3.5檢查、考評時,如出現《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所列明的應受嘉獎事件則應視情節在正??荚u完畢后在總分中追加1-20分(但總分不應超過100分),另依據《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對受考人進行獎勵。
4.3.6獎評時受考人的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觸犯《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所列的必須加以懲處的情形,則除在考評檢查表相應欄目內扣完相應分值外,另依據《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對受考人追加處罰。
4.4考評扣分細則的解釋權在公司品質部。
5.0記錄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財務部所有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篇3:企業部門及員工績效考評管理制度
湖北博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Q/BW·G0802-04
部門及員工績效考評管理制度
為規范公司對部門和員工的績效考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并作出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并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將審批后的考核結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并與員工薪酬兌現。
4.1.6 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4.2.3.1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3.2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3.3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4.2.4.1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和員工個人績效系數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4.2.4.2按績效系數與工資掛鉤計算發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 ×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 =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
4.2.4.3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4.2.4.3.1連續三個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4.2.4.3.2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于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4.2.4.4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4.2.4.4.1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3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于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采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性行為,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并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 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4.3.1.1 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采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變,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4.3.1.6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贊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4.3.2.1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4.3.2.1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4.3.2.3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處罰。
4.3.3.1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4.3.3.2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4.3.3.3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4.3.3.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4.3.3.5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時間干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4.3.3.7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4.3.3.9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4.3.3.10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4.3.4.1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并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4.3.4.1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3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 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并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3.4.4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于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相關文件
Q/BW·G0205-04質量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Q/BW·G0305-04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Q/BW·G0306-04環境保護獎懲條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Q/BW·G0801-04員工聘用管理規程
Q/BW·G0803-04員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記錄文件
GJ0802/01績效考核表(員工)
GJ0802/0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GJ0802/03績效考核表(部門)
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發布日期: 04 年 5 月 30 日
版本號: G-A 受控(編號/章):
附錄1、績效考核表(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