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樓宇巡查培訓
物業樓宇巡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巡查準備
1. 巡查裝備:對講機、巡更棒、手電筒、記錄本等。
2. 巡查路線:熟悉整個物業區域的巡查路線,合理規劃巡查時間。
3. 著裝要求:穿戴統一的工作服,保持儀容整潔。
4. 巡查制度:了解物業樓宇巡查的制度和要求,確保巡查工作規范化。
二、消防安全巡查
1. 消防設施設備檢查:檢查消防栓、滅火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警鈴等設施設備是否完好可用。
2. 消防通道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占用、堵塞現象。
3. 安全隱患排查:發現火災隱患,如電線老化、吸煙、易燃物品擺放不當等,應及時制止并上報。
三、公共設施設備巡查
1. 公共設施檢查:對公共照明、停車場、電梯、綠化、休閑設施等進行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
2. 公共區域檢查:巡查公共區域,如走廊、大廳、樓梯間等,確保環境整潔、無安全隱患。
3. 外墻檢查:檢查外墻瓷磚、玻璃、廣告牌等是否有松動、脫落現象,排除安全隱患。
四、治安安全管理巡查
1. 監控系統檢查:檢查監控系統是否正常運行,攝像頭角度是否合適,錄像存儲時間是否符合要求。
2. 門禁系統檢查:檢查門禁系統的正常使用,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
3. 車輛管理:維護車輛停放秩序,檢查車輛是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無違規停放現象。
4. 安全巡邏:對物業區域內進行定期巡邏,提高物業區域內的安全系數。
五、客戶服務巡查
1. 客戶需求收集:在巡查過程中,注意收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
2. 客戶投訴處理:發現客戶投訴,應立即上報,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3. 突發事件處理:遇到突發事件,如漏水、停電、盜竊等,應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六、巡查記錄及匯報
1. 巡查記錄: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包括問題描述、位置、處理措施等。
2. 匯總分析:定期對巡查記錄進行匯總分析,發現共性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 匯報工作:向相關部門匯報巡查工作情況,包括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已采取的措施以及改進建議等。
篇2:項目小區樓宇巡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項目小區樓宇巡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文件編號:SY-WI-KH-13
1.目的
1.1規范樓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 適用范圍
2.1適用于客戶中心的樓宇巡查工作。
3. 職責
3.1客戶中心主管負責樓宇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2客戶中心客戶專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實施樓宇巡查工作。
4. 程序要點
4.1 客戶中心主管應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樓宇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責任區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 樓宇巡查的內容:
4.2.1 治安隱患的巡查。
4.2.2 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2.3 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2.4 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2.5 裝修違章的巡查。
4.2.6 消防違章的巡查。
4.2.7 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 樓宇巡查的方法應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4.3.1 “看”:通過觀察來發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3.2 “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3.3 “摸”:通過用手觸摸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
4.3.4 “調查了解”:向住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4 房屋本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 檢查水電表。檢查水電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記錄損壞的水電表情況。當水表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運轉時應關上該單位閘閥,預防水浸事故,并在該單位門口貼上相關告示;當發現電表異常運轉(如倒轉、有盜電嫌疑)時,應在《巡查登記表》中予以記錄并及時報告客戶中心主管。
4.4.2 巡查樓梯間
a) 檢查走廊燈、樓梯燈是否正常,門、窗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b) 檢查梯間墻身、天花面層是否出現剝落、脫漆、墻、地面瓷片是否完整無損;
c) 檢查消防栓是否標識完好、配件齊全,滅火器是否有漏氣或過期,失效現象,防火門是否
關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盜預警設施及消防報警
設施是否完好;
d)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3 巡查逃生天臺:
a) 檢查逃生天臺門是否能隨時的打開(嚴禁上鎖);
b) 檢查天臺護欄是否完好,避雷針、電視天線、隔熱層是否完好;
c) 檢查有無違章占用逃生天臺現象;
d) 檢查雨水管是否通暢;
e)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4 巡查電梯:
a) 檢查電梯的運行是否平穩,是否有異常響動;
b) 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電梯按鈕等配件是否完好;
c) 檢查照明燈及安全監控設備是否完好;
d)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5 巡查大堂、門廳、走廊;
a) 檢查各類安全標識是否完好;
b) 檢查公共設施和照明燈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朗良好。
4.4.6 巡查中發現梯間彌漫異常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保安部進行檢查。
4.5 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5.1 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
a) 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破損現象,各種管線有無滲、漏、冒現象;
b) 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生銹、脫漆現象,標識是否完好;
c) 檢查室外消防設施是否配件齊全,標識完好。
4.5.2 巡查公共文體設施:
a) 檢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隱患;
b) 檢查兒童游樂設施是否完好,有無安全隱患;
c) 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
4.5.3 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a) 檢查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b) 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 檢查各類雨水、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
d)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完好。
4.5.4 巡查停車庫、停車場、單車棚、摩托車場:
a) 檢查防盜設施是否完好;
b) 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有損傷現象;
c) 檢查各類標識是否完好無損;
d)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6 巡查周邊環境
4.6.1 檢查小區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6.2 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
4.6.3 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4.6.4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7巡查違章裝修
詳見《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8巡查空置房
詳見《空置房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9 對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9.1 客戶專員巡查時發現有上述問題出現時,如本人能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查記錄表》中,巡查回來后報告客戶中心主管解決。
4.9.2 客戶中心主管視情況按下列情況處理:
a) 屬公共設施設備破損丟失的,按《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b) 屬管理處其他部門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部門主管前往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特殊情況需經管理處經理同意后適當延長;
c) 屬住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住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9.3 對巡查中發現問題處理完畢后客戶中心客戶專員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4.10 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管理處/客戶中心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相關文件
《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住戶手冊》
《住戶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空置房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住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6.質量記錄
《巡查記錄表》
《巡查問題處理表》
(每月底匯總由客戶中心歸檔保存,保存期兩年)。
篇3:住宅小區樓宇巡查管理作業規程
住宅小區樓宇巡查管理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樓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客服部的樓宇巡查工作。
3.0職責
3.1 客服部主管負責樓宇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2 客服部管理員負責依照本規定實施樓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客服部主管應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樓宇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責任區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 樓宇巡查的內容
4.2.1治安隱患的巡查。
4.2.2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2.3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2.4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2.5裝修違章的巡查。
4.2.6消防違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樓宇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1“看”:通過觀察來發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3.2“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過用手觸摸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3.4“調查了解”:向住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4房屋本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檢查水電表。檢查水電是否處于正常狀態,記錄損壞的水電表情況。當水表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運轉時應關上單位法門,預防水浸事故,并在該單位門口貼上相關告示;當發現電表異常運轉(如倒轉、有盜電嫌疑)時,應在《巡查登記表》中予以記錄并及時報告客服部主管。
4.4.2巡查樓梯間:
a)檢查走廊燈、樓梯燈是否正常,門、窗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b)檢查梯間墻身、天花批蕩是否出現剝落、脫漆,墻、地面瓷片是否完整無損;
c)檢查消防栓是否標識完好、配件齊全;滅火器是否有漏氣或過期、失效現象;防火門是否關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盜預警設施及消防報警設施是否完好;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臺:
a)檢查逃生天臺是否能隨手打開(嚴禁上瑣);
b)檢查天臺護欄是否完好,避雷針、電視天線、隔熱層是否完好;
c)檢查有無違章占用逃生天臺現象;
d)檢查雨水管是否通暢;
e)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4巡查電梯:
a)檢查電梯運轉是否平穩,是否有異常響動;
b)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電梯按鈕等配件是否完好;
c)檢查照明燈及安全監控設施是否完好;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門廳、走廊:
a)檢查各類安全標識是否完好;
b)檢查公共設施和照明燈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發現梯間彌漫石油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保安部進行檢查。
4.5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5.1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
a)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破損現象,各種管線有無滲、漏、滴、冒現象;
b)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生銹、脫漆現象,標識是否完好;
c)檢查室外消防設施是否備件齊全、標識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體設施:
a)檢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隱患;
b)檢查兒童游樂設施是否完好,有無安全隱患;
c)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a)檢查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b)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車庫、停車場、單車棚、摩托車場:
a)檢查防盜設施是否完好;
b)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有損傷現象;
c)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6巡查周邊環境
4.6.1檢查小區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6.2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
4.6.3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家畜等現象。
4.6.4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7巡查違章裝修:詳見《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8巡查空置房:詳見《空置房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9對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9.1管理員巡查時發現有上述問題出現時,如本人能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查記錄表》中,巡查回來后報告客服部主管解決。
4.9.2客服部主管視情況按下列情況處理:
a)屬公共設施設備破損丟失的,按《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b)屬管理處其他部門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部門主管前往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特殊情況需經管理處經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c)屬住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住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9.3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客服部主管應及時向管理處經理匯報,由管理處經理處理。
4.9.4巡查中發現問題處理完畢后客服部管理員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牽=簽字認可。
4.10《巡查記錄表》、《巡查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由客服部歸檔保存,保存期兩年。
4.11本規程執行情況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 《巡查登記表》
5.2 《巡查問題處理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 《報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裝修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住戶手冊》
6.4《住戶投訴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6.5《空置房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6《住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巡查登記表
年 月 日 NO:
時間 區域、位置 巡查內容 存在問題
主管審核: 巡查人:
巡查問題處理表
NO:
巡查日期 位置 巡查人
存在
問題
記錄
處理意見:
客服部主管簽名:
日期:
管理處經理意見:
管理處經理簽名:
日期:
處理結果記錄:
簽名:
日期: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