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前期介入的作用及其立法意義
現代高層建筑具有設計復雜,技術含量高,建設周期長和安裝、施工難度大的特點。為了保證物業正常使用和發揮功能,對物業實施有效管理需要物業管理企業的前期介入。目前一些富有遠見的開發商已開始嘗試對物業項目實施前期介入管理,但大多數的前期介入都是在入住前半年左右進入的,主要就建筑安裝的后期工作提出一些建議,為接管驗收做前期準備,在深度和廣度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仍然難以解決、開發商給物業管理帶來的很多問題。而真正意義上的前期介入是從項目前期設計開始到物業接管驗收為止的質量監督過程。
一、從項目設計開始提前介入,參與物業建設項目的優化設計,對物業實施超前管理,為完善物業建設提出建設性意見,避免物業建成后的使用和管理問題。
物業的設計人員不是專業的物業管理者,在項目規劃設計階段,規劃設計人員往往只從設計技術角度考慮問題,其在制定設計方案時,不可能全面考慮后期的物業管理經營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或者很少從業主長期使用和后續物業管理正常運行的角度考慮問題,造成物業建成后管理上的漏洞和功能布局上的缺陷。
同時由于設計階段與物業的建成存在較長間隔,建筑、設施的技術進步和業主需要的不斷提高都有可能使設計方案落伍。而物業管理企業作為物業的管理經營維護者,對物業可能出現的問題有比較清楚的了解,其前期介入可以從業主和管理者的角度參與規劃設計方案的討論,完善設計細節,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使物業的功能設計更有利于日后的使用和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設計的缺陷或不足而給業主使用和物業管理帶來的麻煩。
在深圳就有此類成功案例:1999年下半年投入使用的某大廈,其絕大部分設計工作是1996年內完成的,若全部按照設計圖紙建設,則會與后期使用和經營管理要求就產生距離。作為前期介入該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積極組織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對大廈各類設備如電梯、電氣、空調、潔具、電腦布線、停車場管理系統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研,參與設備、材料的選型及供應商的考察選用,并親臨有關生產廠家進行實地考察。在此基礎上,從完善大廈設計細節、更好搞好大廈經營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并對項目進行補充和完善。這些項目經同開發商和業主方溝通后,最終做出了更加合理的方案并付諸實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積極參與工程監理工作,從物業管理的角度對工程施工、設備安裝的質量進行全面監控,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避免物業建成后給使用和管理服務帶來的缺憾。
物業項目一旦建成,物業管理企業就要天天和此物業打交道,并且要面對所管物業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在關系到切身利益的條件下,它可能比工程監理的要求更嚴格,工作更細致、更周密。在建設施工階段,施工環節多,施工單位參差不齊,設備安裝、管線布置錯綜復雜,對工程質量的控制要求高。但這一階段是整個項目的關鍵時期,開發商的主要精力更多放在工程進度、資金籌措和促銷推廣上,盡管從開發商的本意來說,總是希望能保證工程質量,使所建物業達到優良乃至優質工程目標,但是由于人力、技術、精力等方面的原因忽視對工程質量的全面監控。盡管建設項目都有監理公司監理,但監理公司與開發商往往只注重結構安全等大的質量問題,對物業使用過程中經常會碰到的滲漏、裂縫以及一些細微的質量問題卻經常忽視,而這些卻是物業管理企業在日后的維修養護中必須面對的,通過物業管理企業的前期介入,為以后的維修養護工作省去很多麻煩。
現在的物業建設,特別是高層物業建設,其結構、管線等十分復雜,安裝、施工工程中,粗心大意或隨心所欲都可能給設施、設備的使用帶來極大的困難,甚至導致極大的浪費,特別是在目前房地產施工安裝單位尚不很了解和重視物業管理工作的情況下,某些作業者很可能為方便自己工作,而不是從有利于業主使用角度去安裝施工,從而給人住后的物業管理帶來諸多難以解決的問題。物業管理企業派出專業人員入住樓盤,從業主的角度監督施工單位的各項工作,從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整改建議,確保了施工中較少甚至不出現不利于物業管理的弊端,為業主爭得了良好的.硬件條件。
此外,前期介入使物管公司能夠對物業的每一單元逐一檢查驗收,建立工程設備檔案,為業主日后裝修、使用、維修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如物業管理公司介入深圳某大廈的管理后,嚴格按照優質工程標準.進行動態監控,在開發商聘有監理公司的情況下,還是發現并指出了屋面滲漏材料回使用、玻璃幕墻安裝、施工單位使用海砂、假冒水泵、地下停車場風管不合理等大量工程質量問題,這些問題涉及到材料選用設備選型、配套設施、管線布置等多方面?;厝粑飿I管理企業采取提前介入,就可以很好監督和解決此類問題。
三、提前熟悉所安裝的設備設施,嚴格按規范做好接管驗收工作,確保物業理單位從物業開始投入使用即能為業主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有的開發、設計單位在物業配套機電設備的選購、施工中往往留下華而不實或考慮不周之處,造成可維護性不足,特別是在接管驗收階段,開發商往往只注重物業.整體的交付使用,而很少考慮到物業公司接管后細微全面的需要,給物業建成后的使用維護帶來諸多不便,也對物業管理單位順利、及時地為業主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務帶來影響。
有物業管理公司提前介入后,發展商可以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緊密配合,使其專心開發建設。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根據物業管理的技術規范要求,對接管的物業從使用功能上嚴格把關,就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直接與建筑安裝單位交涉,監督并促使改進發現的問題,避免了扯皮推萎事情的發生。特別是能夠及時指出安裝調試過程中,對給排水、電照、通訊、暖通、氣體動力、供電、防震防雷、電梯、消防等各個設備系統中所存在的問題,促使開發商引起高度重視并要求承建單位限期解決,確保各項設備設施在投入使用前就能正常運行。其機電設備管理人員可以提前熟悉相應設備的操作、管理和維護,同時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頒布的《房屋接管驗收標準》做好接管驗收工作。
同時,由于有了提前介入,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的總體規劃布局、結構和管線布置、設備設施基本做到心中有數,對物業可能出現的隱患了如指掌;所發現的問題在施工安裝方尚未退場之前即已解決,既節省了費用,也大大縮短物業開發、經營和使用之間的過渡期。如果在發展商的授權下,在竣工驗收合同中,發展商全權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在保修期內代表發展商與建筑、安裝單位就房屋建筑安裝質量進行監督、協調,確保物業建設質量,物業管理單位就能夠確保接管驗收工作順利,接管后即能技入使用,及時為業主提供可靠的服務。
此外,物業管理前期介入可以更好鍛煉隊伍,避免因倉促上陣而導致的不應有失誤,給業主留下不好的印象。
四、前期介入的立法意義
實踐證明,讓物業管理單位提前介入物業開發建設,對完善物業功能、確保物業建設質量和順利維護保養等方面,有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目前設計飛建設、施工、安裝、監理等環節的單位對物業管理的認識重視不夠,致使物業管理行為滯后,給后期物業管理帶來諸多不便。如果從法律的高度,規定所有物業開發建設項目必須有符合一定資質條件的專業物業管理單位介入,那么,這將對我國今后的整體物業建設質量和物業管理質量乃至人民生活質量產生極大的促進作用,其意義將是深遠的。
1、法定前期介入能夠進一步促進物業建設質量的提高。
如果讓具有一定資質條件的物業管理單位提前介入物業建設項目,那么作為專業的物業管理單位將從規劃、設計階段開始,從物業管理的角度,對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建筑、安裝、維護和保養等工作按物業管理的要求進行主動控制,更加確保物業建設質量。
2、法定前期介入可以為保證物業建成后長期管理服務的質量奠定良好的基礎。 當前,很多物業(特別是老舊物業)的管理服務質量不能令人滿意,其關鍵因素不全是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服務水平不高,其設計開發建設質量不符合物業管理的要求,也是影響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重要因素。如果有良好的物業管理前期介入,就可以避免或減少那些影響物業管理質量的因素,從而使業主在居住使用的舒適度、滿意度等方面將會有更大的飛躍,保證物業管理的服務質量才有基礎。
3、法定前期介入有利于從整體上提高我國的物業建設和管理質量。
隨著經濟持續增長,我國每年建設的物業數量相當龐大,然而,從物業管理的角度去考察,真正符合物業管理要求,或者說沒有物業管理服務缺憾的物業并不是全部。這一方面與全國物業管理普及發展的不平衡有關,另一方面與物業設計、建設單位缺乏物業管理意識也很有關。從法規上規定物業管理前期介入,對提高我國物業建設、物業管理水平的作用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在當前物業管理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對加快推行物業管理體制也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篇2:物業前期介入檢查三部分
物業前期介入檢查,提供了前期介入檢查內容、方法、要點及標準等內容,涵蓋了戶內、公共、樓外三部分。
一、物業前期介入檢查表格之戶內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問題 |
備注 |
門 | 入戶門的位置及門榜的留置是否影響裝飾,便于正常使用 | ||
入戶門的尺寸是否影響裝飾,便于正常使用 | 內門同 | ||
入戶門的開啟是否影響室外的正常使用與通行 | |||
預留砼塊輕質空心板墻中門洞是否有固定門體的措施(如設砼塊) | 內門同 | ||
窗 | 窗型材外側是否有排水孔 | ||
窗體固定是否牢固 | |||
膠體打注是否嚴密;是否有開裂現象 | |||
空調 | 室外空調機座的設置及尺寸是否便于空調的安裝、維修 | 空調百葉同 | |
室外空調機座、空調預留孔、空調排水管、空調插座是否相統一 | |||
空調室內機放置是否與暖氣沖突 | |||
空調機室外放置是否與窗的開啟沖突 | |||
客廳 | 暖氣的放置是否與家具放置、窗簾安裝沖突 | 臥室同 | |
開關、插座的數量是否滿足正常的需要(不過多、不過少) | 臥室同(臥室為雙控) | ||
開關、插座的位置是否便于使用(考慮門開啟、床和沙發放置等) | 臥室同 | ||
開關、插座的高度是否便于使用 | 臥室同 | ||
開關、插座的位置是否與暖氣沖突 | 臥室同 | ||
強弱電控制箱、智能對講主機位置是否便于使用 | |||
衛生間 | 暖氣、潔具的放置是否便于裝飾和使用 | ||
暖氣的放置是否與潔具安裝沖突 | |||
熱水器管道與熱水器插座位置是否協調 | |||
雙衛間熱水是否連通 | |||
排氣道預留口高度是否便于裝飾和使用 | |||
內部管道井抹灰是否垂直平整,便于貼磚 | 廚房同 | ||
墻根處防水保護層地面與墻面接槎是否平整,便于貼磚找坡 | 廚房同 | ||
地面是否低于周側房間地面40mm | 廚房同、陽臺同 | ||
廚房 | 是否預留熱水接口;如有,熱水管與衛生間是否連通 | ||
插座數量、位置、高度是否便于使用 | |||
成品排煙道預留口高度是否便于裝飾和使用 | |||
燃氣管道位置是否便與使用;是否考慮改造的可能(燒東不燒西) | |||
陽臺 | 是否設置的洗衣機、拖布池用水咀 | ||
是否設置熱水管;如設置,其與衛生間、廚房是否連通 | |||
是否封閉?如不封閉,是否考慮后期封閉的可行(空調的排風等) |
二、物業前期介入檢查表格之公共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問題 |
備注 |
單元入口 | 單元對講的設置是否方便操作;是否有防雨措施 | ||
單元門的開關是否便于通行 | |||
防火門的開啟是否影響室外的正常使用與通行 | 樓梯間同 | ||
消防栓的設置是否便于使用,而不妨礙正常通行 | 樓梯間同 | ||
是否考慮信報箱、奶箱的設置 | |||
一層照明控制的設置是否便于使用 | |||
通信、有線等的設置是否便于使用 | 樓梯間同 | ||
頂層如為架空層,頂班底部是否有保溫措施 | 一層陽臺同 | ||
車庫進樓處 | 頂部是否有防水、引水、排水等措施 | ||
車庫與樓連接處是否有防裂措施 | |||
負一層防水 | |||
管道井 | 管井門的高度、尺寸、開啟是否便于后續的查表、開關與維修 | ||
管井內部空間是否便于后續的維修 | |||
水表的放置是否便于讀數與維修 | |||
閥門的放置是否便于后續的開關、維修與物業控制 | 暖氣閥門在戶內,戶外? | ||
管道井/間是否有通風排氣、防水、引水、排水等措施 | 尤其是底層且井在上層的 | ||
樓內管道 | 高層1~3層(多層底層)廚衛排水是否單獨設置,以防倒灌 | ||
高層1~3層(多層底層)排水管是否為鑄鐵管等剛性材料 | |||
暖氣主管道排氣閥(頂層)留置是否便于使用與后期維修 | |||
高層高低區間管道連接是否有閥門控制 | |||
外露雨水管、空調冷凝水管是否有保溫措施 | |||
室內水管、暖氣管道加固是否牢固,加固數量是否滿足要求 | 1米/道 | ||
室內供水、供暖管道交叉時是否使用過橋彎 | |||
室內水管、暖氣管、電線管等有無標識,標識是否與實際相符 | |||
電梯 | 電梯機房或主機存放處有無防水、降溫、排氣、除塵措施 | ||
電梯基坑空間和污水泵放置是否便于后續維修 | |||
電梯井坑是否有防水措施 | |||
電梯機房門體是否牢固,是否有防盜措施 | |||
電梯召喚盒設置是否方便使用 | |||
電梯門口地面是否高于周側地面,是否有坡度 | 防止進水 | ||
樓頂 | 業主室外平臺與室外公共平臺是否連通 | ||
業主室外平臺與室外公共平臺間隔墻高度是否適中 | H宜不低于1.5米 | ||
兩戶平臺間是否有隔墻,隔墻高度是否適中 | H宜不低于1.5米 | ||
戶內與室外公共平臺相通,是否有防盜設施 | |||
每戶平臺內排水管是否獨立 | 避免兩戶共用一根管 | ||
屋面排水是否是有組織排水,是否有防止冰凍滑落的措施 | 有成品檐溝、管道等 | ||
樓頂送風機是否有防護措施(防雨) | 樓頂設備防雨 | ||
車庫 | 車庫入口處是否有擋水、引水、排水等措施 | ||
車庫入口是否有人行步道 | |||
車庫坡道是否有防滑措施 | |||
設備間是否有通風、阻水、引水、排水等措施 | 水泵房、水箱間、配電室等 | ||
設備基礎是否有排水措施 | |||
配電室、電間 | 配電室穿線孔是否做防水處理 | ||
配電室是否有通風(排氣扇) | |||
配電室是否有排水設施 | |||
電間是否有插座、照明 |
三、物業前期介入檢查表格之樓外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問題 |
備注 |
配套管網 | 單元、樓是否單獨設置控制閥 | 水、暖、電等 | |
單元、樓控制閥設置是否便于控制與維修 | |||
高層中系統是否分按高度分區,每區是否有單獨的控制和計量設施 | |||
小區內管網是否劃片分區進行控制 | |||
所有檢查井的設置應避免在單元門口或路上 | 水、暖 | ||
室外檢查井的設置是否影響硬化鋪裝和綠化植栽 | |||
室外管網施工時,管道底部是否有砂墊層和砼墊層等防止下沉措施 | 禁用松散材料做墊層 | ||
室外消防接合器是否抗凍 | |||
樓外排水立管是否直入小區配套排水管道 | |||
如樓外排水立管直排到地面,其底部是否有防沖擊和保持水土的措施 | |||
底層樓外排水立管是否有防止冬季雪凍堵塞或高空滑落的措施 | |||
底層如有小院,院內的給水、排水(地表或水池)是否有考慮 | 應考慮有組織排水 | ||
底層如有小院,樓前后排水管道、檢查井、化糞池是否設置在小院內 | 最好不在小院內 | ||
室外煤氣站、配電箱及各種弱電柜等的設置是否離樓過近 | 盡量隱蔽、盡量遠 | ||
園林景觀 | 喬木等較高的栽植是否與智能監控沖突 | ||
喬木等較高的栽植是否與景觀照明沖突 | |||
喬木的栽植是否與陽臺、門窗等距離過近,或正沖門窗(尤其小院門) | |||
室外煤氣站、配電箱及各種弱電柜周圍是否有遮擋性的植栽 | |||
一層小院和小院門距離小區道路是否過近,有無遮擋性的植栽 | |||
一層小院內地表是否比院外地坪高 | 易于排水 | ||
安全文明 | 施工現場是否封閉管理 | ||
安全帽、安全帶是否佩戴,安全網是否隔層滿掛 | 現場 | ||
臨邊(樓邊、管井邊、井道邊、較大預留洞口處)防護是否到位 | |||
加工區內、樓前后、臨邊等位置是否設置有安全警示標志 | |||
現場材料是否分類、整齊堆放,是否有明顯標識 | |||
現場材料成品半成品是否分區域存放,是否有明顯標識 | |||
材料加工區、生活區等是否有防火、防煤毒措施 | |||
現場衛生打掃是否及時,場內是否清潔 | 垃圾、積水等 | ||
現場用電 | 配電柜、閘刀等接線是否規范 | 接地、三級控制 | |
配電柜是否有安全警示標識,是否有防雨措施 | |||
配電柜是否封閉管理,專人控制 | |||
所有施工及其他用電是否有專門計量 |
篇3:物業公司獎勵與懲罰制度
物業公司獎勵與懲罰制度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營造公平、上進、獎懲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圍,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使公司的經營與管理體系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目的:
為了提高員工工作效率,明確責任與義務,公司制定各種規定是實現企業目標的保證。公司要求員工有良好的遵守規定的自覺性,但規定和制度是必要的,公司訂立的規定與制度使員工了解行為規范以及違反導致的后果。
第三條 適用范圍:集團本部及所屬二級公司。
第四條 獎懲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
2、有功必賞、有錯必糾、賞罰分明。
第五條 獎勵類別
獎勵分為:通報表楊、嘉獎、小功、大功和年終評獎。
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小過、大過、降級處理、辭退處理。
第六條 獎懲形式
一、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步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賞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奮敬業,勇于爭先。公司獎勵采取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
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50-100元;小功:150-250元;大功:300-500元;
1、通報表揚
員工有下列良好表現,將會被予“通報表揚”,表揚可采取內部通報、當眾表揚等形式。被授予表揚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項目:
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為。
2)熱愛企業、愛惜公物、厲行節約等行為。
3)遵章守紀、忠于職守、任勞任怨堪為員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貫自覺主動積極肯干表現良好有書面表揚者。
5)熱心服務,并有書面表揚者。
6)團結同事,領導有力,較好提高部門業績的管理人員。
7)較好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如月度銷售任務、崗位工作管理任務等)。
8)提出較為良好的工作建議或行動方案者。
9)關心企業和他人,無私奉獻愛心,受到員工一致好評者。
10)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崗位工作,又能不斷堅持繼續學習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崗位工作的良好表現行為,并有書面表揚者。
2、嘉獎
員工若有下列行為或表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嘉獎”,并于公司內部以發文形式公開表揚:
?。?)工作盡責成績優異者(如季度連續達標、年度達標者);
?。?)忠于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熱愛企業、愛惜公物、厲行節約,取得較好成效者;
?。?)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害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維護企業利益,挽回公司損失或維護企業利益者。
?。?)勇于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
?。?)提出較為良好的工作建議或行動方案,并取得較好實際效果的員工。
?。?)忠于職守、見義勇為者。
?。?)好人好事較好的提高公司美譽度者(如好人好事獲見報等)
?。?0)其他類似表現出色行為或業績。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3、記小功
員工若有下列表現、行為或工作成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記小功”表揚,并于公司內部以發文形式公開表揚:
?。?)制訂工作方案計劃確實可取,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并執行認真,實施后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物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效果者;
?。?)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采用后確有顯著之優良效果者。
?。?)遇緊急及非常事故,應變得當,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者。
?。?)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心盡守,謙潔作風者。
?。?)控制成本、節約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挽回公司重大損失者。
?。?)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譽度者(如獲好人好事獲地區主流煤體報道表揚,使公司形象及美譽度極大提高等)
?。?0)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及時挽救,防止公司受到損害者。
?。?1)其他類似維護公司利益優異表現和取得優異成績的行為。
?。?2)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3)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4、記大功
員工若有下列表現、行為或工作成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記大功”表揚,并于公司內部以發文形式公開表揚:
?。?)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之惡習得排除者。
?。?)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辦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遇重大災等重大事故時,不顧個人安危,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舉報、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的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對公司各項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顯收益者。
?。?)有益于公司發展的重大創新,并在實施中取得重大成績和經濟效益者。
?。?)維護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損失者。
?。?)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0)其他給公司帶來重大利益的行為。
5、年終評獎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二、處罰:是對犯錯誤員工的教育和指導,公司奉行有錯必糾的原則,鼓勵知錯必改,公司愿意幫助員工不斷改進自身工作。
處罰分為:通報批評;警告:50-100元;小過:200-300元;大過:400-1000元;降級處理;辭退處理。
1、通報批評
員工若初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被處以通報批評:
?。?)在工作時間從事私人的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上網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戲、玩耍、運動、閑聊、打私人電話等。
?。?)上班時間,未經上司許可撤離工作崗位、串崗、空崗。
?。?)未按時完成或虛假完成任務、需提交方案、工作報告等。
?。?)對同事、訪客不禮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態度冷漠、語言生硬、頂撞、推卸責任等現象。
?。?)不愛護公物的行為(未造成經濟損失)。
?。?)不按規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請事、病假、出差等。
?。?)工作疏忽或不認真,幸未造成大障或損失者。
?。?)續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請者。
?。?)未準時出席會議,屢教不改或無故缺席者。
?。?0)文件或工作任務傳達不及時、不到位者。
?。?1)其他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輕微的或相當于以上內容的過失行為。未按時完成工作報表的。
2、警告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受到警告處罰,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在工作時間睡覺,大聲喧嘩、爭吵,擾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輕微者。
?。?)沒有正當理由,初次不服從上司的指示,或超越職權,擾亂職務制度。
?。?)怠慢業務,經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發現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
?。?)浪費財物,情節輕微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的團結。
?。?)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0)調崗、請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亂或延誤工作者。
?。?1)不按時歸還公司借款或結算手續。
?。?2)違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規定。
?。?3)破壞環境衛生者。
?。?4)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5)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6)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2)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3)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4)其他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情節一般或相當于以上內容的過失行為。
3、記小過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受到記小過處罰,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半年內已接受警告處罰二次者。
?。?)管理監督方面松弛,致下屬工作散漫、怠情、推諉或回避責任者。
?。?)涂改或撕毀考勤記錄、識別證、涂墻壁或機器設備者。
?。?)未經公司批準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上班者。
?。?)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份利益者。
?。?)任意浪費使用原料或損壞公物者,價值500元以下。
?。?)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托代簽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
?。?0)虛報開支、冒抵開支、虛假銷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額在1000元以內(含1000元)。
?。?1)知情不報、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
?。?2)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者。
?。?3)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定操作,情節嚴重者。
?。?4)挪用公款者。
?。?5)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7)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8)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9)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0)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1)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4、記大過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予以記大過,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一年內已接受兩次記小過處罰者。
?。?)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財務損失者。
?。?)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疏于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虛報開支、冒抵開支、虛假銷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不利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0)員工評論其他同事薪資福利情況。
?。?1)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2)上司明知下屬有違紀情況或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者。
?。?3)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情節嚴重者。
?。?4)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定操作,情節極為嚴重者。
?。?5)挪用公款,情節嚴重者。
?。?6)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7)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8)故意撕毀公文者。
?。?9)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0)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1)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3)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5)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6)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5、降級處理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記予降級處理,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行為導致公司遭受較大損失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行為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之行為者。
?。?)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屢次拒絕執行者。
?。?)對公司授予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員工本人吐露本人薪資者,降低一級基本工資。
?。?)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財務部門員工泄露他人薪資者,當事人工資降低一級基本工資,人力資源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工資統一降半級。
?。?)背后辱罵老板經證實者。
?。?0)有意損害公司形象經證實者。
?。?1)上司明知下屬有違紀情況或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情節嚴重、惡劣者。
6、辭退處理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記予辭退處理,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在工作上供詞謊騙、隱瞞過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犯有偷竊行為;未經許可攜帶或企圖攜帶公司貴重物品離開;攜帶或企圖攜帶國家法規或公司不允許攜帶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危險性的物品進入公司。
?。?)因重大過失導致公司的建筑、設備、器具及其它貴重物品丟失或嚴重損壞等,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機密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權利。
?。?)貪污、侵占、挪用公司財物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收受不當錢財、受賄、串通外來人員監守自盜公司財物或在業務往來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無論金額多少)。
?。?)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勞教、監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會廣泛譴責之行為。
?。?)對上司、同事或下級施加暴行、恐嚇、打擊報復。
?。?)加入任何非法組織(如*組織、恐怖組織、傳銷組織等)
?。?)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吸毒。
?。?0)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定操作,情節惡劣者。
?。?1)嚴重的不誠實行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為)
a.在求職時提供假資料,偽造個人經歷或為達到讓公司雇傭而采取不正當的方式。
b.加入公司之前,未報告自己所得的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將影響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問題。
c.以欺騙性理由請假、休假、續假。
d.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情節極端嚴重者。
e.員工在長病假期間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機構工作。
f.向外散布對公司污蔑性言論。
?。?2)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3)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4)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7)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8)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9)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0)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5)年度內累計六次記大過行為者。
?。?6)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7)其它應給予除名。
第七條 獎懲關系
1、通報表揚三次等嘉獎一次,嘉獎二次等于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二次等于記大功一次;
2、通報批評三次給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等于記大過一次,連續三次記大過辭退處理;
3、記大過二次基本工資下調一級,崗位補貼下調一級;記大過三次辭退處理,此累計不做獎金、罰款僅做為年終考評依據。
4、獎懲事項將作為年終考核及升遷之依據。
5、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50元,小功獎勵100元,大功獎勵200元;大過罰扣2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6、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第八條 操作細則
1、獎懲事實由各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或審批,獎勵或懲罰事件在小過(含小過)、小功(含小功)以下者,由人力資源行政總監簽發《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獎勵或懲罰事件在大功(含大功)或大過(含大過)以上者,由副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審核,總經理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審批后人力資源行政部將以發文形式于公司內部通報,發文后生效。
2、《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功或過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3、獎懲款項由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依獎懲通報文于員工當月工資中計入或扣減。
4、各部門負責記錄并存檔各員工的獎懲事實及相關通報文件,每年12月初收收集匯總交人力資源行政部。獎懲記錄將對員工的年終評估、晉升、降級及個人職業發展產生影響。
1、人力資源行政部作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獎懲制度的擬定、審核、培訓、推廣、解釋,并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饋和研究修改。
2、原則上,所有獎懲均以通報形式公布,特殊情況可由公司負責人酌情靈活處理。
第九條 其他
實際工作中,遇到無依據的獎懲條例,則以總經理臨時批復為準,并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