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物業保潔部巡檢制度:
(一)原則:由上至下、由里至外、循環交錯。
(二)目的:監督檢查大廈內外的清潔質量,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解決。
(三)項目:大堂、外圍、樓層公共區域的保潔情況及員工的各行為規范是否符合標準。
(四)管理制度:
1.根據實際工作內容,制定公共區域巡檢表。
2.由領班每日按規定時間、路線進行巡檢。
3.巡檢過程中,除完成本部巡檢內容外,對巡檢中出現的其它各項內容的異?,F象(保安、客務、工程)必須上報主管。
4.巡檢人員下行均不得使用電梯,應由消防梯下至下一樓層,保證所巡區域無遺漏。
5.巡檢人員必須填寫巡檢記錄表,并在巡視后將此表上呈主管,同時上報發現的問題。
6.主管要將例次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和解決情況上報經理。
7.巡檢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發生,可暫停巡檢,可當場處理的處理后繼續巡檢工作。
(五)巡檢時間:(每日兩次、每次2 小時)
A段樓層:8:00-10:00 AM 14:00-16:00 PM
B段樓層:8:00-10:00 AM 14:00-16:00 PM
大堂及外圍:8:00-10:00 AM 14:00-16:00 PM
(六)巡檢人員:
保潔部經理:每日巡檢一次(占工作總量的20%)
保潔部主管:每日巡檢一次(占工作總量的50%)
保潔部領班:每日巡檢一次(占工作總量的80%)
(七)記錄:
巡檢中認真填寫巡檢記錄表,需要及時解決的由有關人員安排及時解決,巡檢表要認真填寫后返回保潔部備檔以便做對日后工作考核的依據。
(八)監督:
經理和主管對整體巡檢工作進行巡視都督,并在巡檢表中簽字認可,巡檢工作須嚴格按巡檢制度執行,監督過程中發現巡檢結果與實際不符或謊報者交由保潔部視其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巡檢記錄表詳見附表一)
篇2:樓宇管理服務中心保潔員職責
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保潔員崗位職責
在主管的領導下,認真貫徹“管理、服務、育人”的宗旨,履行以下職責:
1、嚴格遵守每天(上午7:00-11:30、下午2:00-5:30)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每天上午9:30前、下午3:00以前清理完責任區內走廊、樓梯、垃圾桶的垃圾,其余時間清理樓梯扶手及欄桿、窗臺、墻面、天花、消防設施等的衛生和責任區內的保潔工作。
3、每天走廊、樓梯拖地一次,上、下午分別清掃一次,保持地面無垃圾、痰跡、果皮、紙屑等雜物和積水。
4、每天擦洗樓梯扶手、欄桿一次,無塵積。
5、每學期對責任區內各學生寢室進行一次窗戶清潔工作,洗手間、沖涼房污垢清洗工作。
6、節約、愛惜清潔工具,不隨處亂扔亂放,在指定的位置擺放整齊。
7、關注天氣,有暴雨、臺風時,及時關好門窗。
8、上班時間巡查樓層,發現安全隱患、可疑人員、設施、設備損害及時報告。
9、學生、來訪人員詢問,要熱情、禮貌、耐心的回答。
10、辦理領導交待的臨時性工作,并匯報辦理情況。
篇3:學生公寓衛生保潔輔助職責
> 學生公寓衛生保潔輔助崗位職責一、遵守公寓的規章制度,按時上崗。說話和氣,講究文明,熱情為學生服務。
二、協助樓長做好以下工作:搞好公共場所衛生的清掃,保持分管區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三、保持樓梯扶手、欄桿、窗臺、墻裙無灰塵、污跡。
四、保持墻壁、天花板無蜘蛛網、(手)腳印、球印、痰跡,無亂張貼紙張、亂涂亂畫等。
五、協助保潔員做好以下工作:搞好分管區域公共場所水、暖、電、門窗等設施的管理,發現有損壞現象時要及時報修。
六、負責區域內的水電開關、消防器材、配電箱、電表箱、燈具等表面衛生。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洗刷間無異味,便池內無積垢、無亂貼亂畫(尤其是各類廣告);水池清理干凈無污物、結垢、堵塞等現象;
八、對所負責衛生區域內所有水、電、暖設施、門窗玻璃等負有監護責任,若發現缺損或“跑、冒、滴、漏”現象,應及時向樓長或直接向維修組報修。
九、上崗期間如發現有可疑情況(如偷盜、推銷等)應及時報告樓長進行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