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筑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 職責
3.1 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戶裝修項目的審批。
3.2 客戶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戶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 并負責審核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 客戶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 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審核,現場管理并參與驗收。
3.5 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 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 工作內容
4.1 裝修申請
4.1.1 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戶,并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托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戶說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 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核實業戶提供的資料。
4.2 裝修審批
4.2.1 各單位物業部審核完業戶申請裝修項目資料后,轉交工程維護部審核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審核意見》。
4.2.2 客戶服務部收費員核算相關費用后,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 裝修項目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4.2.4 要求裝修業戶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 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 裝修項目手續齊全后由客戶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戶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戶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后(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由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向業戶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審核意見》并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 裝修監督
4.4.1 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 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戶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 裝修驗收
4.5.1 物業助理根據業戶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項目進行驗收。
4.5.2 驗收合格后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后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戶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6 裝修資料管理
客戶
篇2:物業程序文件: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顧客裝修過程的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0范圍
適用于顧客入住后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0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制定《建筑、裝飾管理手冊》,并對管理處進行不定期的裝修檢查。
3.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并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3.3管理處負責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工程部負責對結構、室內管線等有重大改動的裝修方案的審批。(商場、寫字樓裝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0內容
4.1裝修申報
4.1.1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的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防水層的破壞等),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工程部審批。
3)商場、寫字樓部位的裝修需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1.2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審批。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審批合格,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后,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4.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4.2.1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建筑、裝飾管理手冊》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于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中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4.2.2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建筑、裝飾管理手冊》及協議中約定的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后再進行驗收。
4.2.3重大裝修,需經公司工程部驗收。商場、寫字樓裝修需經消防局主管部門驗收。
4.2.4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復驗,合格后將押金退還顧客和施工單位。
4.2.5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檔案內,保存期至業主搬遷后。
5.0引用文件與記錄
FG/G《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
WI/Z*《建筑、裝飾管理手冊》
篇3:物業裝修管理程序(2)
物業的裝修管理程序(二)
1目的
本程序明確了對物業裝修的申報、審批、管理的實施控制,確保物業整體結構的完整,以便用戶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經營管理的所有物業的裝修管理。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9
4相關文件
4.1《物業租賃合同的簽定》
4.2《物業的供電管理》
4.3《物業的供水管理》
4.4《物業的消防管理》
5責任
5.1整個裝修程序中,應以經營部為中心面對業主(客戶),各相關部門密切合作。
5.2消防治安部負責裝修項目的消防安全審查工作。
5.3機電工程部負責裝修項目的機電部分審查和水電供應工作。
5.4物業管理部及各管理處負責裝修期間的管理工作。
5.5住宅樓房管理處負責審批和管理住戶裝修。
6裝修實施程序
6.1商用和工業用房裝修辦理程序。
6.1.1業主(客戶)辦理租賃或入伙手續后,需進行內部裝修的向經營部申報裝修,并填寫裝修申報表。經營部根據業主(客戶)裝修內容向客戶提出具體要求申報資料,包括房屋裝修平面圖、水電布置平面圖、水電設備表、招牌及廣告牌透視圖等。
6.1.2經營部負責將有關資料會同裝修單位或業主(客戶)送往相關部門,包括消防治安部、物業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機電工程部等,各相關部門以會簽單確認接收資料的時間。
6.1.3各相關部門按職責進行審圖,消防治安部指導業主(客戶)辦理消防報批手續。
6.1.4業主(客戶)辦好消防報批手續后,將消防局報審批文送消防治安部和所在管理處。
6.1.5經營部負責辦理交施工水電費押金手續,機電工程部負責辦理施工用水用電手續。
6.1.6施工單位持消防局報審批文和經營部經理簽字批準的裝修申請表到管理處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6.1.7施工過程中,由管理處負責日常監督,相關部門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1.8裝修完畢,管理處負責辦理完工手續。業主(客戶)通知機電工程部驗收水電設施,辦理正式送電手續,經營部負責辦理裝修臨時水電費結算押金退還手續。
6.1.9管理處負責監督業主(客戶)在正式開業前到消防主管部門辦理驗收手續。并將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批文報送消防治安部和管理處。
6.1.10商用和工業用房裝修,要每天檢查一次,從裝修開始到裝修結束止。
6.2住宅裝修辦理程序
6.2.1樓房管理處值班員受理所轄樓房內住戶的裝修申報表,管理處主任負責審批并向用戶交待裝修注意事項。
6.2.2管理處主任審查批準后交給值班員辦理裝修押金等有關手續。
6.2.3樓房管理處值班員與住戶辦理完有關裝修手續后,要對住戶裝修特別是初期裝修,進行檢查監督,防止損壞樓房結構。
6.2.4樓房管理值班員接到住戶裝修完畢要求退還押金的要求后,要到現場檢查裝修垃圾是否清理干凈,有沒有損壞公用設施后,酌情扣減或全部退還裝修押金。
6.2.5住戶裝修要在開始拆除打鑿期間,每天檢查一次;完工后,綜合檢查一次。
7記錄
7.1《裝修檢查記錄表》
7.2裝修申請表(業主、住宅裝飾用此表)
7.3裝飾申請表(商業、工業、寫字樓租賃或投資部分的房屋裝飾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