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游泳安全衛生責任制度
安全制度
為了您的安全,請游泳者遵守以下制度:
1、凡患有心臟病、嚴重高血壓、低血糖、皮膚病、結核病、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癲癇病等不宜游泳者及孕婦、弱智者,禁止游泳。
2、飯后、空腹及劇烈運動后一小時內不宜游泳。
3、飲酒后嚴禁游泳。
4、我場水深1.1米至1.6米,禁止在池邊跳水、在池內潛泳、在池內。池岸互相追逐、打鬧。
5、游泳時,不會游泳及游泳技術較差者,禁止無保護措施下水,請租、帶游泳圈下水游泳。
衛生制度
1、領導定時檢查,加強督促,搞好衛生管理工作。
2、游泳池開放前,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游泳池場所衛生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衛生許可相關手續后才開放。
3、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應體檢、培訓、持有效健康證、上崗證上崗。
4、專職消毒員每天按規定進行池水消毒、凈化,使池水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5、不銷售含酒精及玻璃制品的飲料和食品。
6、游泳池內外環境衛生做到分片包干,責任落實到人頭,保持清潔衛生。
7、不出租游泳衣褲。
8、每天作好逐日記錄,按月統計,以備檢查。
9、每天向游泳者公示氣溫、水溫、PH值、余氯量情況。
10、每周大掃除一次,對游泳池每周應吸塵2次以上。
消毒制度
1、每日開放前,專職消毒員對池水進行消毒,使池水余氯量達到0.3-0.5mg/L,每天定時檢測余氯至少4次,池水余氯達不到0.3-0.5mg/L時應適量補充。
2、浸腳池余氯加到5-10mg/L時,每4小時更換一次。
3、每天收場后用含余氯量12%的消毒藥物對池邊、跳臺、更衣室、淋浴室和廁所等進行消毒。
4、若發現藻類生長,可適量增加硫酸銅含量,但不超過1.0mg/L。
5、更衣用的凳在開放期間由專人負責消毒處理。
篇2:小區游泳池安全衛生管理作業指導書
小區游泳池安全衛生管理作業指導書
此指導書旨在規范小區泳池管理,確保泳池在開放期間安全、衛生、有序,使其在小區文化和業主生活中起到健康積極的作用。
安全管理、水質管理(循環、加藥、清理、檢驗)是泳池管理的關鍵,既要保證池水潔凈又要保障泳客安全,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泳池管理經營規范有序。
一、前期準備
1、每個泳池在正式開放前,須到衛生局辦理《衛生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須持有衛生防疫站頒發的〈健康證〉救生員上崗證。
2、泳池開放時間:每年的四月下旬至十月下旬,具體日期可根據當年的氣溫變化情況而定。
3、泳池在開放期間,必須配備一名持證救生員,負責泳池的救生、吸塵加藥及水循環管理等工作。
二、游泳池水消殺消毒管理:
1、正常開放的泳池,應每天投放消毒藥(也可根據不同藥的效能不同處理),用量為每1000立方水加40~50公斤漂白水(次氯酸鈉),或每立方水2~3克三氯異氰尿酸片劑,同時可根據游客多少適度的增量或減量。
2、每星期投放2~3次聚合氯化鋁(沉淀藥),用量每1000立方水加5~10公斤。施藥應在泳池收場后進行,開循環泵進行循環,并保證有足夠的靜止時間,第二天早上吸塵。
3、及時注意青苔的出現,約每半個月加一次硫酸銅。
4、當PH值偏低時,適量投放碳酸鈉(蘇打),使PH值合乎水質標準。
三、游泳池水保潔循環管理
1、根據池水加藥和沉淀的情況,及時(每天或隔天)對池底進行吸塵清理工作,吸塵必須做到細心徹底。
2、每天清理池邊及周邊陸地,保證地面無塵,以免污染池水。
3、每天開循環泵8~10小時(或視池水清潔度),讓池水循環過濾。
4、每次放水后要徹底有效的清理池底。加的新水要特別注意加藥清理工作,消毒藥、硫酸銅、沉淀藥、蘇打四藥并加,并要足量。
四、游泳池水檢測工作
每日分幾次時間分別檢驗水質的PH值和余氯值,水質的標準余氯0.3~0.5,PH值7.1~8.0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