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中心客戶服務部片區管理員崗位工作說明書
崗位:片區管理員
工作周期:每日
時間每周內容工作銜接領導、部門(員工)完成標準及記錄其他
周一至周五(早8:25-9:00)
1、服務中心衛生的打掃;
2、參加主管組織的早會;
3、匯報前天本片區派工工作完成情況;
4、提交工作日志。
部門主管無白色垃圾及灰塵,桌面物品擺放整齊;
8點25分參加主管組織的早會;
周一至周末早8:00-12:00下14:00-18:00)
1、服務前置臺的接待工作;
2、巡視片區內清潔、綠化、治安、車輛停放情況、設施設備是否有問題及各種通知的發放及回收,負責片區空置房、雜物間、車庫的巡查,裝修巡查;
3、落實片區所發出的內部工作信息傳遞單及各部門的完成情況,按時完成收到的內部信息傳遞單的工作;
4、負責向片區內業戶進行社區活動的宣傳和節日問候及上門訪問、業戶滿意度調查工作;
5、負責服務中心前臺頂崗工作;受理小區內業戶的各種投訴、報修問題跟蹤與回訪;服務中心保潔工作;物業管理系統信息錄入、更新;
6、業主檔案資料的更新;
6、完成工作日志;
7、業主卡的辦理。部門主管及項目各主管早8點-9點著工裝在服務前置臺接待;
10點前處理完維護隊移交的未處理完的車輛亂停放工作;每日巡查2次片區,對發現問題與相關部門溝通,并跟進處理;裝修垃圾堆放不允許超過3天;
針對片區所收到的問題與各部門主管進行溝通,并按時完成;
下午14點,宣傳近期社區文化活動及節日的問候(以上門及短信、電話、通知形式知會并做好滿意度調查);
15點30分服務中心前臺的頂崗工作;按照服務中心前臺內容進行操作;
未頂崗的片管員在此時間段對業主檔案資料進行更新;
下午下班前完成當日工作完成情況與次日工作計劃在《工作日志》表格的填寫。
12點之前辦理的業主卡,需在12點下班前通知業主過來領取;下午18點前辦理的業主卡,需在18點下班前通知業主領取。巡視片區工作按規程實施以及接受考核。
其他(每周)
1、每周五周報下午14點上交;
2、歷史問題跟進處理;
3、費用的催繳(短信、電話、公示欄張貼、催繳函、上門催收、律師函),片區費用催繳的統計匯總;
4、參加主管的組織的周例會;
5、參加主管組織的培訓;
6、辦理業戶入伙及裝修手續、裝修竣工的驗收及退款;
7、其他片區、家和銀苑、出納收費的頂崗工作;部門主管
問題跟進處理記錄;
每月20日前完成入戶門催繳函的張貼;
本周工作重點及對上周的工作進行回顧;會議記錄;
針對客服工作中不足之處加強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周末出納崗位及家和銀苑的頂崗工作。
篇2:物業管理員片區巡查工作規程
物業管理員片區巡查工作規程
1、目的
規范片區巡查工作,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員的片區巡查工作。
3、 職責
3.1 助理負責樓宇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2 各管理吶喊負責依據本規程實施片區巡查工作。
4、 程序重點
4.1 助理應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樓宇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負責區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1 治安隱患的巡查;
4.2.2 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2.3 清潔衛生狀況的巡查;
4.2.4 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2.5 裝修違章的巡查;
4.2.6 消防違章的巡查;
4.2.7 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 樓宇巡查的方法應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4.3.1 "看":通過觀察發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3.2 "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3.3 "摸":通過用手觸摸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3.4 "調查了解":向住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4 房屋本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巡查樓梯間通道各項情況是否良好。
4.4.2 巡查逃生天臺各項情況是否良好。
4.4.3 巡查電梯綜合情況是否良好。
4.4.4巡查大堂、門廳、走廊綜合情況是否良好。
4.4.5 巡查中發現樓梯間彌漫石油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保安隊或工程隊進行檢查;
4.5 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5.1 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是否有異常情況。
4.5.2 巡查公共文體設施及園林綠化:
a)檢查雕塑小品及文體設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隱患;
b)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霜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
4.5.3 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a)檢查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b)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
d)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6 巡查周邊環境
4.6.1 檢查小區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6.2 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境、高空拋物現象;
4.6.3 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家禽等現象;
4.6.4 檢查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4.7 巡查違章裝修:詳見《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4.8 巡查空置房:詳見《空置房管理作業規程》
4.9 對巡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9.1 管理員巡查時發現有上述問題時,如本人有能力進行規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查記錄表》中,巡查回來后報告助理解決;
4.9.2 助理視情況處理:
a)屬公共設施設備破壞丟失的,按《報修管理作業規程》處理;
b)屬其它部門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部門主管前往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特殊情況需經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c)屬住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住戶違章處理作業規程》處理。
4.9.3 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管理員應及時向助理匯報,由助理處理;
4.9.4 巡查中發現問題處理完畢后,管理員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且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4.10 《巡查記錄表》、《巡查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由客服中心歸檔保存,
保存期兩年;
4.11 本規程操作情況作為相關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 相關文件及記錄
5.1 《巡查記錄表》;
5.2 《報修管理作業規程》;
5.3 《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5.4 《住戶手冊》;
5.5 《住戶投訴處理作業規程》
5.6《空置房管理作業規程》;
5.7《住戶違章處理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