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廣場裝修管理規定
一、總則
1、為規范商鋪裝修、加強商鋪裝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規定。
2、本規定所稱商鋪裝修,是指業主、租戶為改善商業經營環境,對使用的商鋪進行修飾處理的建筑活動;本規定所稱租戶是指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對房屋進行裝修,應經房屋所有權人書面授權。
二、裝修單位從業資格
1、從事商鋪裝修者,應具備下列條件:有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具備裝修裝飾行業資質。
三、裝修申報登記
1、裝修申請須商戶親自到管理處申報登記(商戶未能到現場的須有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并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商鋪裝修申請表》,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施工人數、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
2、申報裝修時,裝修單位須帶齊公司營業執照及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司公章。
3、提供裝修設計圖紙(裝修平面圖、天花平面圖、立面圖、大門裝修圖、電源照明插座平面圖、電氣系統圖、弱電系統圖、空調位置圖等)。
四、裝修審批
1、裝修資料提供符合條件者,管理處將在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
2、批準后,裝修單位須辦理以下進場施工手續:
領取、簽署有關文件;
按規定交納裝修保證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
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個人需交小1寸免冠照片兩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
五、裝修施工注意事項
裝修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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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鋪裝修不得改變或損壞原有房屋的結構、外貌及公共設施、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
2、允許對商鋪樓地面、內墻面、天花進行表面裝修,商鋪樓地面原水泥層不得鑿除,禁止使用超過15毫米以上的大理石、花崗巖等超重裝修材料裝飾地面或內墻面,禁止用水泥、紅磚在鋪內砌墻或加厚樓板。
3、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墻、外墻(墻體、門窗、空調孔)及設有暗敷專業管線的內隔墻(有插座、開關、控制器件的墻面必有管線),不得在樓板地面開槽安裝水管,不得在樓面板上鉆孔洞,或重擊樓板。
4、禁止在樓板、屋面板、梁、柱等鋼筋混凝土結構件上打洞穿管。
5、樓頂、外墻、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及其他裝修活動必須符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的要求,保證建筑物外觀統一。
?。ǘ╅T窗及公共走道
1、業主裝修時不得以重力碰撞玻璃門或震動鋁合金窗戶,以免引起門及窗塞縫開裂或脫落,造成安全及其它因素影響,未經管理公司許可,嚴禁換改已安裝的玻璃門、擴大門洞以及在鋪位門外側包邊。
2、不得在商鋪門外的公共場所走道上私設電燈及鋪設地磚,不得在公共通道鋪設與原施工裝飾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礙公眾通道的材料設施,不得在公共通道設置任何影響公共安全或可能影響他人的物件(如反光鏡、雕塑、神龕)。
3、不得在商場外墻安裝任何遮光簾、花架、天線、旗桿、旗幟、燈飾、或其他任何伸出物,不可在外墻拆、堵任何門窗。
4、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改變空調的風管,冷凝水管排放點、空調其他附帶設施。
?。ㄈ┲悄茉O施及管線
1、禁止更改室內外的供電、供水、有線電視、智能化管線、智能化系統所屬設備的安裝位置(包括配電箱、各類傳感器)。
2、嚴禁私自拆卸或敲擊專用電子設備,如報警系統等。
3、嚴禁更換超出原設計開關的容量進行更換室內總開關。
?。ㄋ模┛照{安裝
1、空調應嚴格按照原設計中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預留位置旁留有供空調出水用的下水管,請業主安裝空調時一定把空調出水管裝進預留的下水管里,禁止安裝空調雨篷。若使用自裝空調的業主,必須把室內排水管與室外排水管一并接入空調排水主管道。如原設計采用中央空調,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私自加裝其他制冷裝置。
2、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改變空調的風管,冷凝水管排放點、空調其他附帶設施。
?。ㄎ澹┱信?、廣告
商場內部商鋪需做招牌廣告,須書面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并提供廣告內容及平面圖或效果圖,經管理處批準后方可設立。
裝修施工管理
1、在裝修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物業裝修管理規定進行裝修。
2、裝修施工單位所聘用的裝修工人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一切責任均由裝修施工單位承擔。百匯中央廣場要求施工單位為工人購買有效之保險。
3、裝修施工單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地方設施、他人人身財物之損毀或傷害,由裝修施工單位負責賠償。
4、裝修施工人員在廣場內須按要求配戴出入卡;施工人員須與出入卡鋪號相對應,不得竄鋪施工作業。
5、商鋪裝修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作業人員及周圍業主、商戶生命和財產的安全,裝修施工作業應遵守消防法規定,室內進行木料加工或電工作業時必須按每4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一只4公斤或二只2公斤ABC干粉滅火器(不足40平方按40平方計算);如確需使用天那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輔助裝修的,當天使用當天清離,不得在室內儲放。裝修需動火時必須先到管理處辦理動火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6、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并按照
物業管理單位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于亂堆放、亂棄裝修垃圾的,物業管理單位有權責令限期清理,不及時清理的,由物業管理單位代為清理,費用由裝修者或業主、商戶承擔。
7、裝卸、運送物料、淤泥、廢料、垃圾等,必須事先通知管理處,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
8、廚、廁的防水工程及水、電布線工程,均須在回填隱蔽前進行檢測驗收,以確保裝修質量。
9、所有吊頂天花必須使用輕鋼或鋁質龍骨及石膏板,若需木質天花或其他裝飾木板必須貼防火板,或刷防火漆,均應經過管理公司鑒定認可,并且天花應預留不小于450㎜×450㎜的檢修口若干。
10、店鋪內增設間隔的,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間隔體頂部與天花板的距離不得低于300㎜。
11、隱蔽電線必須套線管或其他阻燃線管。
12、使用裝修材料必須是合格的正規產品,嚴禁使用其他偽劣產品。
13、商鋪裝修者應在申報的期限內完成裝修,裝修工程完工后,經物業管理單位檢查,如有違章裝修或出現滲、漏、堵、損壞等情況,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如無違章裝修行為,在裝修驗收合格一個月后退還全部裝修保證金。
14、裝修中使用電梯應嚴格遵照《裝修期間電梯管理規定》,在運輸大批量的裝修材料前應通知管理處,安排電梯在合理的時段運行。對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電梯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做出修復、賠償等處理。
15、裝修工接電、接水,必須要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技術人員按技術操作規程進行駁接,不得私自在外駁接臨時用電、用水。
16、裝修期間,嚴禁動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氣瓶等,如施工確實需要,須報管理處審批,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17、施工時間內,必須關好門窗,避免高空墜物和噪音、粉塵擾民、每日完工后,應關好室內水源及電源以免發生意外。
18、施工期間不得拆除地漏網蓋和向地漏、坐廁內傾倒混凝土、砂石、瓦礫、易燃廢棄物品(油漆、天那水)等雜物,地漏一定要用膠膜密封良好。
19、根據餐飲商鋪情況,需安裝水龍頭或其他用水時,必須在裝修時預埋好給、排水管道而且必須做防水處理。
20、各樓層每平方米的負載重量不得超過300公斤。
21、任何時候不得在施工現場煮食、吸煙;非火警不得在消防栓內取水使用。
22、管理處工作人員有權隨時進入任何一間裝修房進行工作檢查,裝修公司必須給予配合。
23、嚴禁自行通知收購人員到商鋪內處理廢料,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清理出商鋪。
24、所有土建及大型的金屬結構需改動并涉及外立面的,須由管理處審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25、裝修用料應符合消防要求并做好防白蟻處理。
26、施工中不得改動百匯中央廣場的中央系統和消防設備。
27、商鋪的用電量確實需要超出基本用電量的,應在裝修申請時一并向管理處申請,經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實施,相關費用均由業戶承擔;因增容造成商場總開關,計量電表需要更換、改動的,發生的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開放式鋪位裝修要求
1.普通柜臺高度不得超過1.4米,地面全部鋪設地磚。
2.化妝品區域鋪位眉頭高度從商場通道水平面向上2.5米至2.8米處,寬30厘米。
3.化妝品區域鋪位與相鄰鋪位間50厘米以內只能裝修地面,地面以上必須留作通道,不得進行安裝及擺放柜臺。
4.開放式鋪位必須設立形象柜,且長寬、直徑不得超過1.5米,高度不得超過2.8米。
六、裝修驗收
1、竣工驗收的基本條件:
?。?)所有裝修工程全部完工;
?。?)所有施工人員全部退場;
?。?)場地內外所有裝修余泥及垃圾清理完畢;
?。?)無損壞公共設備、無違章裝修、無遺留裝修物料于公共地方。
2、裝修工程完畢后,商戶和裝修公司負責人須到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處將在接到驗收申請后預約到現場與裝修公司負責人進行驗收。
3、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
4、若工程未能通過竣工驗收,商戶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改正,再行復驗,直至合格。
5、裝修預驗收合格后,經一個月使用可申請第二次驗收,經裝修審批處復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憑收據到管理處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七、違章裝修處理
管理處對違反本規定者,可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1、責令停工;2、責令恢復原狀;3、責令賠償經濟損失;4、責令暫扣工具或施工出入證;5、停水、停電以制止違章裝修行為;6、、訴諸法律。
八、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百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篇2: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裝修管理規定知識問答
問:禁止夜間幾時至次日幾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答:禁止夜間 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住宅裝修活動。
問:住宅裝修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門進行投訴?
答: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區建設 (房管)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住宅使用人應當委托什么樣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答:應當委托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單位進行住宅裝修。
問:住宅裝修禁止哪些行為?
答:
(1)拆除或改動柱梁混凝土承重構件;
(2)拆除窗間墻;
(3)在懸挑樓梯的承重墻上挖壁打洞;
(4)在樓面基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5)改變外立面格局;
(6)各類防盜或保安門、窗、柵等安裝超出外墻立面;
(7)其他損壞房屋結構及設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
問:當住宅的裝修造成毗鄰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財產損害的,受損害人擁有什么樣的權利?
答:受損害人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問:所謂的住宅裝修是什么?
答:住宅裝修,是指居民為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對合法居住的房屋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設行為。
問: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怎么樣的程序進行?
答: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問: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有何規定?
答: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問: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
答: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進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申請人身份證;
(三)裝飾裝修方案;
(四)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的,須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五)委托裝飾裝修企業施工的,須提交企業相關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六)其它應當提交的批準文件或材料。
篇3: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2008年)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政綜〔20**〕153號
二○○八年九月四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漳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進漳州市家裝行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裝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在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關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拆除與消防安全有關的建筑設施或者建筑構件;
(六)影響建筑結構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簡稱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負荷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并做閉水試驗。
裝修活動涉及以上兩款規定內容的(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七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第八條 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第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設施。
第十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裝修行業協會應當建立裝修單位信用檔案,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并將評定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申報登記。
第十二條 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或
者房屋管理機構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十三條 承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取得相應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十四條 裝修人委托企業承接其裝飾裝修工程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相應從業資格的承包人、建造師。
第十五條 裝修人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應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的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并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必須會同裝修人按雙方合同約定和相應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裝飾裝修企業向裝修人出具質量保修書。
第十八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一)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或者降低節能效果的,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對裝修人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對裝飾裝修企業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未按照防水標準進行施工或者做閉水試驗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建筑裝修施工單位處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不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擅自動用明火作業和進行焊接作業的,或者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裝修人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侵占公共空間,對公共部位和設施造成損害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裝修人違反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企業的,由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 裝修人委托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由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按市物價局批準規定收取。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漳州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監督站應提供有效服務。
(一) 協調處理住宅裝修業主與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裝修承包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二)為業主提供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安全、質量等相關知識的咨詢服務;
(三)認真受理、反饋業主投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設立熱線電話。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應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便謀取私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