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智能卡管理辦法
1.目的:
規范對智能卡的管理控制,避免智能卡的不合理使用。
2.范圍:
適用使用智能卡的各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 智能卡的發放控制
3.1.1部門經理負責對本部門的智能卡發放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審批。
3.1.2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智能卡的授權發放管理工作,負責申請人的身份識別、房號和使用范圍等登記。每季度對智能卡進行統計整理,填寫《智能卡季度整理表》,對異常情況進行核查處理,負責對電腦密碼每季度進行更改。
3.2 智能卡的登記發放
3.2.1業主申請領卡須出示有關證明,智能卡發放人員根據證明,進行發卡、授權,并在《智能卡發放/異常情況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2.2公司或相關工作人員如需申請領卡,須經部門經理或經理授權人審批簽名,發放人員進行智能卡的發放授權,并在《智能卡發放/異常情況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2.3 智能卡持有人需對卡的授權內容進行變更,須持有相關證明,部門發卡人員予以變更,并登記。
3.2.4業主和工作人員發卡情況應分開登記。
3.3 智能卡的掛失、解掛
3.3.1持卡人掛失/解掛智能卡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經智能卡發放人員核對無誤后,予以掛失/解掛,并予以登記。
3.4 智能卡的更換、退還
3.4.1持卡人在保修期內智能卡自然損壞,憑舊卡到控制中心可換取新卡,發卡人收回舊卡并登記。
3.4.2持卡人因人為造成智能卡損壞,如打孔、折疊、機洗等只能重新申請領取,不能更換。
3.4.3公司贈送的智能卡不能辦理退還相關手續。
3.4.4車主不再承租車位后,出納應及時知會發卡人員,取消其車場授權,并經車主確認后方可辦理解除手續,同時填寫《智能卡發放/異常情況登記表》。
3.5 智能卡的注銷
3.5.1如業主產權發生變更,部門出納員應及時通知中心,對其智能卡進行注銷,并通知原業主。
3.5.2如果工作人員持有的智能卡存在不合理使用或丟失,授權人應立即予以注銷或收回智能卡,同時填寫《智能卡發放/異常情況登記表》。
3.6 智能卡的授權期限規定
業主及家庭成員的智能卡授權期限一般為五年;其他人員智能卡授權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3.7工作人員智能卡的回收
部門工作人員調離或離職,由人事管理員協助授權人收回智能卡,登記在《智能卡發放/異常情況登記表》中。
3.8門禁系統密碼管理
大堂門、單元門的開啟密碼管理處每季度更改一次,更改后的新密碼應提前一周發到住戶郵箱或電話通知。新密碼不得以張貼或公告形式進行通知。
4.質量記錄表格:
GZWY7.5.1-A01-07-F1 《智能卡發放(異常)情況記錄表》
GZWY7.5.1-A01-07-F2 《智能卡季度整理表》
篇2:住宅小區IC智能卡管理公約(3)
住宅小區IC智能卡管理公約(三)
本小區作為體現21世紀居住精神的高尚住宅區,在管理上使用IC智能卡的管理制度,即居住于本小區的業主一律可憑IC智能卡自由進出小區、停車場和住戶樓宇,既方便了業主的居家生活,又強化了小區的治安管理,是一項行之有效、方便快捷的物業管理措施。為完善對業主IC智能卡的管理,特別請業主注意以下事項:
一、妥善保管IC智能卡,不要隨意將卡借他人或告訴他人的IC智能卡密碼,以防不測。
二、如在使用中不慎將IC卡丟失,請于第一時間到物業管理處報失、銷卡。物業管理處將在重新輸入住戶資料后為您辦理新卡。
三、請注意保存IC智能卡,在保管過程中不宜折疊、亂擦、熏烤,需防潮且要防高溫。
篇3:小區長智能卡管理辦理規程
小區長智能卡的管理、辦理規程
1.0目的:規范智能卡的管理,提高小區安全防范,確保小區業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公司所管轄各物服中心。
3.0職責:
3.1、客服中心負責辦理智能卡具體工作。
3.2、財務部負責收取相關費用。
4.0智能卡管理及辦理程序
4.1、小區智能卡分為業主卡和非業主卡兩大類,按卡的類型可分為"白卡"和"灰卡"兩種,智能卡可以通過電腦設置各種功能。
4.2、卡的種類及使用權限
所有辦卡人員均需提供身份證明,并留復印件、照片交于物服中心
白卡:業主本人和業主的直系親屬
灰卡:業主的親朋好友、租戶卡、保姆卡、裝修卡及物業服務中心管理人員、清潔人員、電梯保養等人員
4.3、收費標準:
業主卡:工本費元/張,不收取押金(各物服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非業主卡:工本費元/張,押金元,裝修卡押金元
4.4、卡的使用范圍
業主卡:可以根據業主的要求開啟相應單元門
租戶:只可以開本棟單元門,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
裝修卡:由各物服中心指定出入口
4.5、智能卡由財務建立進出臺帳實施統一管理,物業部根據實際用量申請領取,并做好記錄。
4.6、申請辦理程序
1、前臺值班員核實申請人的身份,辦理相應的智能卡,詳細登記在智能卡辦理登記本上。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照片,并存放在申請記錄本上存檔。
3、財務部收取相關的費用。
4、登記申請人的樓棟號及業主簽領登記
4.7、退卡的程序
1、退卡人需帶齊收據及智能卡到物業部辦退卡手續
2、物業部填寫退卡單,并驗智能卡是否有損壞,無誤后在電腦取消卡號。退卡人持退卡單收據及智能卡到財務結算。財務部憑收據退卡單、智能卡辦理,退還押金。
4.8掛失程序
1、掛失者不慎將卡丟失,應及時電話或其他形式通知物服中心。
2、客服前臺值班員接到掛失者電話或其他形式信息后,應及時取消掛失者的智能卡的所有功能。
3、根據顧客需求及時補辦智能卡。
1.0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5.1《智能卡辦理申請登記表》PR/WY-24-01
5.2《業主智能卡辦理檔案表》PR/WY-24-02
5.3《裝修出入證申請登記表》PR/WY-24-03
5.4《裝修出入證檔案表》PR/WY-24-04
5.5《退卡單》PR/WY-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