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管理方案
*水電工具體負責路燈、庭院燈、樓梯燈、污(雨)水井、污(雨)、水溝、管道、化糞池的維修保養工作。
*物業經理負責對屋面、內墻面、道路(人行道)、停車場、外墻、公共場所等方面的檢查工作。
*路燈、庭院燈、樓梯燈每周檢查一次,要求燈泡亮度正常,燈罩完好,亮燈率保持在99%以上。
*所有污(雨)水井溝每溝每周檢查一次,根據檢查情況,必要時,請市環保公司對其進行清理,并對清理過程進行監督。
*屋面每周檢查一遍,做到無積水、無滲漏、隔熱層無破損。如發現滲漏嚴重、隔熱層有破損的應及時報管理部工程處并請專業施工隊給予修復。
*內墻面,每三至四年翻新一次;外墻每三年翻新或清洗一次(費用另計)。
*道路(人行道)、停車場每周檢查一遍,針對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遇到難題請工程處解決,做到平整、無積水、無破損。
*公共娛樂場所每周檢查一遍,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安全、整潔,無亂涂改、亂搭建、亂堆放。
*外墻面每個月檢查一遍,將檢查結果填寫在《公共基礎設施周檢查表》上。根據檢查結果及時報管理部工程處請專業施工隊維修,并做到無空鼓、無滲水,外觀整齊、清潔。
篇2:住宅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產權歸誰所有
住宅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產權歸誰所有
最近在某小區的業主大會上,業主們就住宅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產權歸屬這一大家關注的問題爭論不休。有人說,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也有人說歸物業公司所有,還有人說歸業主所有,可謂眾說紛紜。那么,住宅小區內的公共配套設施產權到底歸誰所有?一般而言,公共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全體業主共有。這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說明:
◆首先,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屬于商品房價格成本的一部分
根據國家《商品住宅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商品房的價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小區非經營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設費。又據國家電力公司《關于對新建居民住宅供電設施收費及管理的意見》中第6條規定:“在新建住宅區內,由新建住宅單位投資建設的室外配電設施,其投資又攤人建房成本的,室外配電設施產權屬于居民共有?!?/P>
◆其次,公共配套設施是住宅總體的一部分
沒有住宅,也就談不上公共配套設施,它與樓道等一樣屬不同所有人共有。按照國家《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對其共有、共用的設施應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擔相應義務;除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獨占;開發商向廣大業主出售了房產,同時也轉讓了土地使用權,也同時相應出售了同住宅同時建造的公共配套設施。所以,公共配套設施同住宅一樣,小區所有產權人也是公共配套設施的產權所有人。
◆最后,公共配套設施的產權應該由業主委員會來行使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的有關法規精神,住宅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的產權應該由廣大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機構——業主委員會來負責具體管理。當業主委員會選擇了某一物業管理企業并與之簽訂了委托管理合同后,其公共配套設施就委托給了物業管理企業來管理。所以,公共配套設施的產權屬于所有業主,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行使處置權,業主委員會委托的物管企業行使管理權。
篇3:花園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管理方案
花園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管理方案
*水電工具體負責路燈、庭院燈、樓梯燈、污(雨)水井、污(雨)、水溝、管道、化糞池的維修保養工作。
*物業經理負責對屋面、內墻面、道路(人行道)、停車場、外墻、公共場所等方面的檢查工作。
*路燈、庭院燈、樓梯燈每周檢查一次,要求燈泡亮度正常,燈罩完好,亮燈率保持在99%以上。
*所有污(雨)水井溝每溝每周檢查一次,根據檢查情況,必要時,請市環保公司對其進行清理,并對清理過程進行監督。
*屋面每周檢查一遍,做到無積水、無滲漏、隔熱層無破損。如發現滲漏嚴重、隔熱層有破損的應及時報管理部工程處并請專業施工隊給予修復。
*內墻面,每三至四年翻新一次;外墻每三年翻新或清洗一次(費用另計)。
*道路(人行道)、停車場每周檢查一遍,針對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遇到難題請工程處解決,做到平整、無積水、無破損。
*公共娛樂場所每周檢查一遍,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安全、整潔,無亂涂改、亂搭建、亂堆放。
*外墻面每個月檢查一遍,將檢查結果填寫在《公共基礎設施周檢查表》上。根據檢查結果及時報管理部工程處請專業施工隊維修,并做到無空鼓、無滲水,外觀整齊、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