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大學文件
校字〔2017〕125號
關于印發《XX建筑大學實驗室管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XX建筑大學實驗室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已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實施。
XX建筑大學
2017年10月19日
XX建筑大學實驗室管理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實驗室是高等學校開展實驗教學、創新與實踐教育、生產實驗與技術開發的重要基地。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和《XX省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實驗室管理
第二條實驗室實行學校、學院(部、中心)二級管理,原則上學院(部、中心)應成立實驗中心對各實驗室進行統一管理。
第三條教務處負責實驗室建設與實驗教學管理,負責組織制定實驗室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制定和完善實驗室管理制度。
第四條學院(部、中心)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建設與實驗教學管理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制定實驗室建設方案和年度計劃,以及相關管理制度。各專業系、實驗中心負責實驗室具體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
第三章實驗室設置
第五條實驗室一般應按照二級及以上學科或行業領域設置,并向綜合性實驗室或實驗中心、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發展。
第六條全校性的或跨學科專業教學的基礎實驗室,省級或國家級的重點實驗室(含專業實驗室),必須按教育部和XX省教育廳公布實施的實驗室標準設置。
第七條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可按課程性質設置獨立的教學實驗室;實驗教學任務較小或實驗室專職人員不足3人的,應并入相關實驗室組建實驗中心,或并入相關專業系(教研室),可以保留實驗室名稱。
第八條實驗室設置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長期、穩定的學科專業發展方向和飽滿的實驗教學任務等;
(二)具有能夠滿足教學任務的基本場所、設施條件;經費投入有保障;
(三)具有足夠數量、配套的儀器設備;
(四)具有滿足實驗需要的水電等資源供應、安全和環境保護條件;
(五)應當配備專兼職實驗室管理人員,能滿足實驗室運行的需要;
(六)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九條實驗室的建立與調整
(一)新建、改建、合并、撤銷和調整實驗室要有利于提高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有利于學科專業發展和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有利于教師及實驗技術隊伍的穩定發展,有利于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二)實驗室的建立與調整應當由所屬單位提出可行性論證報告,由人事處牽頭,教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和所屬單位等有關部門研究同意,經校長辦公會批準后實施。
1.對新建實驗室應提出論證報告,包括建設條件(人員、經費、用房)及建設規劃、實驗教學和設備配置等。
2.對改建、合并、調整實驗室,應提出相應方案和人員、設備、用房的調整和建設計劃。
3.對撤銷實驗室,應對原實驗室人員、設備、用房等的安排提出方案和論證報告。
(三)凡經批準建立或調整的實驗室,其人員編制、經費、設備、用房等問題,由所屬單位分別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批同意后落實。
(四)未經學校批準,各教學單位不得自行設置和建立實驗室。
第四章實驗室建設
第十條實驗室建設與發展規劃,要納入學校及事業總體發展規劃,要考慮環境、設施、儀器設備、人員結構、經費投入等綜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項、論證、實施、監督、竣工、驗收等“項目管理”程序,由學校和所在單位共同實施。
第十一條各教學單位在學科專業發展規劃中,應制定明確、具體的實驗室建設與發展規劃,工作任務、目標和要求要體現在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中,并按期檢查建設進度。
第十二條要積極創造條件,建設省級、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以適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需要。
第五章實驗室任務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崗位設置、職責與考勤、考核辦法;學生實驗守則;儀器設備器材與使用制度;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制度;資料收集及檔案管理制度;安全衛生與環境保護制度等。
第十四條實行實驗室掛牌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驗項目與要求、儀器設備操作注意事項、安全與環保規定、緊急情況處置措施與提示等,均應通過標牌或展板醒目公示。
第十五條做好實驗室工作計劃。實驗室的房舍、場所、設施及大型儀器設備要依據規劃方案納入學?;窘ㄔO計劃;實驗室的儀器設備購置、運行和維修費要納入學校教學經費預算;實驗室工作人員的配備與結構調整要納入學校和所在單位人事計劃。
第十六條保證實驗項目開出率。根據辦學條件和學科專業發展情況,積極建設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實驗項目,確保實驗項目開出率達到100%。
第十七條建立完善工作檔案基本信息。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完善實驗室任務、教學工作量、人員情況、人員考核記錄、工作記錄、儀器設備材料等物資購置和使用情況、儀器設備運行保養與維修情況、安全與環保等記錄,及時向學校提供實驗室和實驗教學情況的準確數據。
第十八條做好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工作。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規定,做好儀器設備的購置、安裝、調試、維修、改造、計量、標定及檢定和各項管理工作;建立儀器設備管理臺帳、實驗教學記錄;做到帳、物、卡真實準確,儀器設備要保持完好狀態。
第十九條積極承擔實驗教學任務。按照各專業培養計劃、課程教學大綱和實驗教學大綱的要求,負責制定實驗教學計劃并開出實驗課(項目);認真編寫和完善實驗指導書、實驗任務書等教學資料;保存好實驗教學記錄和學生實驗考核相關材料;安排好實驗人員,認真輔導,嚴格要求,規范考核,保證實驗課的質量。
第二十條努力提高實驗教學質量。實驗室應積極吸收現代科學技術和實驗教學新成果,不斷更新實驗內容和實驗項目,完善技術條件和工作環境,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實驗教學效果。積極開展實驗裝置的研究,改進和自制教學設備。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實驗室工作的各項規范。加強對教師實驗教學基本功的培訓、對工作人員的各項業務培訓和管理。教育學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認真做好實驗,寫出實驗報告。
第六章實驗室隊伍
第二十二條各實驗室均應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實驗室工作隊伍,包括:從事實驗室工作和實驗教學的教師、研究人員、實驗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各類人員要明確職責,刻苦鉆研業務,注意分工協作,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三條實驗中心(室)主任應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驗教學水平,原則上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實驗中心(室)主任由所在單位負責人聘任,報人事處批準,教務處備案。
第二十四條實驗中心(室)主任、副主任和各級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根據不同專業技術的職責要求確定。
第七章實驗室安全、環保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五條實驗室應建立衛生制度,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設備要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不得放置與實驗室無關的物品。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安全、保密的法規和制度,要有實驗室四防(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措施,定期檢查“四防”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并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保密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不得違反規定隨便排放廢渣、廢氣、廢水、廢物,防止噪音,不得污染環境。要針對高溫、低溫、輻射、病菌、噪聲、毒性、激光、粉塵、超凈等對人體有害的環境,切實加強實驗室環境的監督和勞動保護工作,凡經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部門檢查認定不合格的實驗室,要停止使用,限期進行技術改造,落實整改工作。待相關部門重新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資的管理,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篇2: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目的:
化學藥品有些有腐蝕性,有的具有毒性,有的易燃、易爆,有的易揮發;管理不當,對人體、對環境都有一定的危害,現按有關規定提出以下具體要求:
具體管理細則:
1、藥品的存放、分類和保管。
(1)儀器與化學試劑一般應分室(至少分櫥)存放。
(2)不同藥品應根據化學規律進行有序分類存放,如:無機物,首先按單質、氧化物、堿和鹽進行分類、分櫥、分欄存放;鹽的種類太多,又可進一步按鹵族、氧族、氮族、碳族等類別進行分類存放,常用藥品放在前邊。
(3)固體、液體分櫥、分欄存放,分類情況類似(2)。
2、特殊性質的藥品存放。
(1)易變質試劑的保存:
易揮發的、易吸水的、與空氣接觸變質的藥品應密封保存;受熱或見光易分解的應用棕色瓶盛裝,置于陰涼處,防止變質,另有白磷存于水,鈉、鉀浸沒在煤油中保存。
(2)危險藥品的保存
凡具有能發生各種不同程度的爆炸、燃燒、毒害、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性質的藥品,專門存放在由專人保管的危品水泥櫥里,進行單獨隔離保存。具體情況見附表:
種類 名稱 存放
易爆品 硝化甘油、硝化纖維素(含N在12%以上)、苦味酸、三硝基甲苯、硝銨 單獨隔離保存于危險品櫥中
遇水或空氣能自燃物 金屬鉀、金屬鈉、氫化鈉、磷化鈣、鉀鈉合金、黃磷 單獨隔離保存于危險藥品中
易燃液體 氣油、苯、甲苯、二硫化碳、丙酮、石油醚、乙醇、乙酸甲酯、乙酸乙酯、松節油等 不準和其他試劑共同存放
易燃固體 紅磷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硫磺、鎂粉、二硝基甲苯、二硝基苯酚、樟腦、萘 不準和其他試劑共同存放
強氧化劑 氯酸鉀、氯酸鈉、硝酸鉀、硝酸鈉、亞硝酸鈉、過氧化鈉、高錳酸鉀、重鉻酸鉀 不準和其他試劑共同存放
劇毒品 氰化鉀、氰化鈉、二氧化砷、升汞 放保險櫥中加鎖保管
3、藥品的使用:
(1)實驗室儀器和藥品的添置與使用切合教學實際,并注意節約。
(2)建立必要的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如:建立儀器設備和藥品管理賬冊,領用登記和損壞賠償等制度。
(3)建立實驗資料檔案;收集教師和學生的改進實驗方法。
(4)常用試劑應備有根據實驗要求配制的貯液,以便隨時取用。
(5)設置廢液廢棄物的收集、處理設備,不得隨意拋棄或沖入下水道。如:白磷實驗中使用的試管、鑷子、小刀和燃的濾紙等都要在燈焰上灼燒處理。
(6)有一定危險或操作較困難的實驗,加強老師的指導和監督。如:堿金屬與水的反應,濃硫酸的稀釋等。
(7)有強刺激性氣體或有毒氣體的有關實驗,應在通風櫥中或通風較好的條件下進行。較多量氣體的制備應有尾氣吸收裝置或改進相應實驗裝置。如:氯氣的制備和性質,二氧化氮的性質等。
篇3: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
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管理守則
驗室是學校開展正常教學的重要場所,為此,實驗員要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學習、刻苦鉆研、管好實驗室.
1、實驗員要做好儀器的登記造冊工作、分類編號、定后定位安放,對消耗、損壞的儀器耍及時記載,注明原因和處理辦法.
2、實驗員要參加有關教研活動,學習教學大綱和教材,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3、要嚴格按照實驗通知單準備好議驗,并協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和輔導學生實驗。
4、要認真做好儀器的驗收、須發、回收及保養和維修常見故障,加強安檢定的安全保衛工作。
5、實驗員要認真做好實驗教學情況的記載,對各種資料要裝訂成冊,歸類保管。每學期結束,將實驗室食品設備清點核對.
(二)實驗室守則
1、實驗室內要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2、學生在實驗前,要預先作好課前準備,進入實驗室時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內穿、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4、實驗開始時,學生應先查點儀器、藥品是否齊全,不得隨意調換。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5、實驗必須按步驟進行,并仔細觀素,做好記錄,課后及時寫好 實驗報告.
6、實驗時,要愛護儀器,節省藥品,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丟失的儀器,必須賠償。
7、實驗結束,耍將儀器整理成洗凈,保持桌面、室內的整潔、由老師宣布后才能離開.
8、本守則在每學期第一次實驗前,向學生宣講。
(三)損壞賠償制度
1、教師在實驗室領取實驗儀器、模型、工具時,要填寫好實驗通知單或登記冊,歸還時作好驗收工作,如有損壞.辦好帳冊的注銷、簽名手續,對價格在5O元以上的要呈報校長空,由分管校長審批后,再辦理手續.
2、如有教師徽作不規或因旁人玩弄損壞,要按價、按清處理賠償。
3、學生實驗如有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者由任課教師和實驗員協商按清定價賠償,對隨手把實驗器材帶出實驗室,要追查歸還,加倍賠償,并對該生進行思想教育.
(四)安全防護制度
1、做好電的安全防護工作,電源要有融保器,工作后要切斷電源.
2、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風有危險品柜。
3、危險品有實孩定專人保管負責,嚴格控制藥品用量。
4、實驗室備有滅火器、砂、棉毯等防火用具。
5、每天工作后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門、窗,做好防護工作.
6、做好寒、暑假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實驗室儀器借還制度
為加強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管好用好儀器,特制定本條例。
1、除班級制度外,一般儀器流不惜出儀器室,如本校老師需進行教學研究活動、科技活動、中教活動、社會科技咨詢服務等,可提借方便,但必須辦妥手續。
2、校外人員概不惜用,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條方可借用,時間一般 不超過三天.
3、價值在五十元以上的儀器均需校長室批條才可惜用.
4、在借用和歸還儀器時,均作好儀器的檢驗工作,如有損壞,照價。
(六)儀器室使用制度
1、任課教師必須預先將所需儀器通知實驗員,示教器材在使用前三 日寫書面通知單交實驗員,學生分組實驗材料,使用前一周寫書面通知單交實驗員。
2、實驗員準備好的儀器材料放在提盒式實驗臺上,教師項事前檢查。
3、示教儀器應于當回歸還,如需注目使用者可事前聲明,不予拆散,如需較長時間使用??蛇m當延期,歸還時須經實驗員檢查.
4、儀器使用時損壞,歸還時應向安格員說明,以便隨時登記,并與教研組長研究處理辦法.因工作造成損失不予賠償,由于使用中不接操作規程或粗心大意造成的損失,必須照價賠償.
(七)危險品保管制度
1、化學儀器室設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柜。
2、危險品柜備有專用鎖,鑰匙有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分管校長共同保管.
3、凡任課教師需取危險品時,有實驗室二位工作人員同時到場開啟,并填寫記錄單,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內歸還.
4、平時半月開鎖檢查一次。核對所存危險品數據。
5、備有危險品專用帳單,以使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