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2013年)

4103

  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已經20**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批準,現予以公布,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

  20**年6月5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的決定

  (20**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批準《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由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民生和發展供熱事業,加強城市供熱用熱管理,規范供熱用熱行為,保障供熱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供熱用熱規劃、建設、生產、經營活動和用熱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供熱用熱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由市供熱用熱管理機構負責。

  市內區供熱用熱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監督管理日常工作,并接受市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縣(市)、礦區人民政府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供熱用熱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發展和改革、財政、物價、城鄉規劃、國土資源、城市管理、住房、園林、環境保護、質監、民政、水務、工信及電力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供熱用熱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發展供熱事業應當遵循統一規劃、政府主導、以集中供熱為主、多元化供熱為輔、屬地管理、節能環保、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 市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供熱工程使用的產品和技術定期公布其推廣、限制、淘汰目錄。

  第六條市政府應當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加強熱源、熱網建設,并制定鼓勵和支持利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新技術、新工藝供熱的具體政策,積極加以推廣,逐步淘汰能耗高和污染重的供熱方式。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市內區和正定縣、鹿泉市、藁城市、欒城縣供熱用熱規劃由市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等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市人民政府批準。

  變更城市供熱用熱規劃,依照前款規定辦理。

  縣(市)、礦區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轄區內的供熱用熱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 城市熱源和供熱設施建設應當與城市居住規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做到提前設計、提前建設、提前運轉。

  市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供熱用熱規劃制定年度新建、改建、擴建熱源、熱網供熱設施等供熱工程建設計劃,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年度計劃組織實施。

  第九條城市建設和改造,應當按照城市供熱用熱規劃預留建設熱源、熱網、熱力站等供熱配套設施的建設用地或空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

  第十條 在市區集中供熱覆蓋的區域內,不得新建非集中供熱燃煤鍋爐。

  集中供熱覆蓋前已建成使用的非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應當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限期停止使用和拆除,改用環保節能型供熱方式由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實施。限期時間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一條 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供熱用熱規劃,確定規劃建設項目的供熱方案。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供熱方案建設供熱用熱設施,不得擅自變更供熱方案確定的供熱方式。

  供熱用熱設施建設應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投標,納入正常建設程序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建筑工程分戶熱計量表以前的供熱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并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設計和施工技術規范;選用的設備、材料、計量器具等應由建設單位通過公開招標進行采購,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

  第十三條新建建筑的供熱系統應當符合國家、省、市建筑節能標準,室內采暖系統應安裝熱計量和溫度調控裝置,實行分戶計量、溫度調控。

  既有建筑未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建筑節能標準、分戶控制和溫度調控的,應當逐步進行建筑節能和溫度調控改造,由市人民政府制定計劃,逐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商業綜合體應當利用清潔能源供熱用熱,同步設計和建設使用清潔能源所需設施。

  第十四條 對供熱設施進行分戶控制改造的單位,應當提前七日將改造實施方案報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供熱設施分戶控制改造,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施工規范和技術標準。因實施分戶控制改造給熱用戶造成損壞的,改造單位應當予以修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政府推進供熱設施改造時,熱用戶應當予以配合,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支持。

  第十五條供熱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規范邀請有關機構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驗收合格的

  ,建設單位應于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供供熱工程檔案資料。   供熱工程竣工驗收時,供熱單位應當全程參與,建設單位應當事先七日內告知供熱單位。

  第十六條按照供熱用熱規劃進行建設的供熱工程需要穿越某一地段、空間或建筑物時,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當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相關建筑或設施損壞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修復;無法修復的,應當經過評估予以補償。供熱工程確需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七條需要納入供熱管網且符合入網條件的,供熱單位應與入網申請人簽訂入網協議。協議簽訂后三十日內由供熱單位向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供熱入網協議應當包括入網面積、費用標準、供熱計量設備、驗收移交約定、保修期內的維修責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章 供熱管理和服務

  第十八條 城市集中供熱實行經營許可制度,供熱單位應當取得供熱經營許可,在批準的供熱規劃范圍內經營。

  取得《供熱經營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城市供熱用熱規劃的要求;

  (二)熱源和供熱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完善的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

  (四)技術負責人、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經考試合格;

  (五)有健全的供熱事故搶險預案和能力,并配備專業的搶險搶修人員、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九條熱源單位與供熱單位、供熱單位與用熱單位和熱用戶應簽訂相關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監制。

  第二十條 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保質、保量供熱,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指導熱用戶正確使用供熱設施;

  (二)配備相應的專業維修人員及維修設施、設備,按照供熱設施、設備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定期進行維修、養護,保證供熱設施正常運轉;

  (三)維修供熱設施應避開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相關熱用戶;

  (四)采暖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連續停止供熱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供熱單位應提前兩日通知熱用戶,并按約定退還停供時間的相應熱費。

  第二十一條 因突發事故不能正常供熱的,供熱單位應及時組織搶修,并告知受影響區域的熱用戶和供熱用熱管理機構。

  第二十二條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業、歇業。要求停業或者歇業的,應當在采暖期開始六個月前向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做出批準決定的,應當對供熱范圍內的用戶做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三條 供熱單位對供熱設施充水試壓,應明確充水試壓時間,并提前三日通知熱用戶。

  第二十四條采暖期為當年的11月15日零時至次年的3月15日零時。提前或者延長供暖時間,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社會公告。提前和延長供暖的補貼熱費由本級財政支付。

  采暖期內,對符合國家設計規范要求的住宅,供熱單位應當保證住宅用戶臥室、起居室(廳)的室溫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范的溫度(18℃±2℃)要求。

  非居民熱用戶的室內溫度執行國家標準或者由供熱用熱雙方在供熱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五條供熱單位應當在采暖期內設立二十四小時供熱服務熱線。對供熱和服務質量的投訴,供熱單位應及時處理;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在采暖期內應建立二十四小時監督舉報電話,對供熱質量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 供熱單位和熱用戶對供熱質量是否達標產生爭議的,可以委托具有室溫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因供熱單位責任造成熱用戶室內溫度未達到本條例規定的最低溫度或者合同約定溫度的,供熱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雙方約定退還相應的供熱采暖費。

  第四章 用熱和熱費管理

  第二十七條 熱用戶變更用熱面積、用熱量以及其他用熱事項的,應當到供熱單位辦理變更手續。

  熱用戶停止用熱或者恢復用熱,應在當年的3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間,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并繳納拆裝等費用。

  第二十八條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對供熱用熱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由政府部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使用規范有效的執法文書,供熱單位、熱用戶以及相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供熱單位工作人員在入戶抄表和對用戶室內供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時,應當出示有效證件,熱用戶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擅自接管用熱;

  (二)在室內供熱設施上安裝排水閥、換熱裝置、放供熱管網水;

  (三)擅自改動供熱管道、增設散熱器或者改變用熱性質及居室原有保溫結構,擅自開閥供暖;

  (四)擅自在供熱管道上安裝管道泵;

  (五)破壞供熱計量器具準確度;

  (六)其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運行和影響供熱的行為。

  第三十條 居民供熱價格實行政府定價;非居民供熱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

  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供熱用熱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供熱主要原材料市場價格等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適時調整居民供熱價格。

  第三十一條制定和調整居民供熱價格,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熱用戶和供熱單位等有關方面的意見,并作為制定和調整價格的依據。

  熱價不足以補償供熱單位正常供熱成本,又不能及時調整熱價時,應當對供熱單位實行政府臨時補貼。

  第三十二條 民用建筑供熱實行按面積計費的,應當創造條件向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制計費過渡,逐步實現按計量熱價收費。

  民用建筑計熱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建筑面積為準,雙方發生爭議時,以住房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面積為準。

  未實行按計量收費的空置房不用熱的,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應交納熱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收取。

  第三十三條用于熱費結算的熱計量表發生計量失準的,計量熱費按耗熱量定額的百分之八十五的比例進行結算。系熱用戶人為損壞的,計量熱費按耗熱量定額的1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