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號
《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已經20**年2月5日省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長 謝伏瞻
20**年2月23日
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消防、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核與輻射、特種設備、國防科研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以及屬地管轄、行業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主治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處理;對舉報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為舉報者保密。
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責任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責任:
(一)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編制隱患排查標準清單,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明確單位負責人、各業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三)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
(四)對從業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五)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六)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并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二)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投入的有效實施;
(三)定期組織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并督促執行;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四)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五)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務部門(車間)及其責任人員。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其他各崗位從業人員應當根據崗位職責,對事故隱患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者報告。
第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發布或者修改;
(二)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三)復工復產、發生事故或者險情;
(四)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
(五)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況。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治理;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的影響范圍和程度;
(二)治理的目標、任務和時限;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資金和物資的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六)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對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應當加強監護,防止事故發生。
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者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告知相關單位采取適當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強對治理工作的協調。
第十五條 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時,應當及時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措施。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應當組織驗收或者委托依法設立的安全生產服務機構進行驗收。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建立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隱患排查的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
(二)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級別和具體情況;
(三)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的人員及其簽字;
(四)風險評估記錄;
(五)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六)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復查驗收時間、結論、人員及其簽字;
(七)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信息報表。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應當保存2年以上。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租賃給其他單位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發現承包、承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督促其治理。
第二十條 經營場所管理單位應當保證經營場所具備安全條件,與經營者簽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協議,明確各自管理責任,并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各自承擔管理或者使用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對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單位共同協商,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未協商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的,由管理或者使用單位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一)擬定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況;
(二)協調和指導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
(三)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四)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責任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責任的建議;
(五)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
(一)編制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二)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三)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四)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做好記錄,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通情況,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反饋結果。
第二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居(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掛牌督辦按照屬地、分類和分級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實際需要分別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生產經營單位認為需要時,可以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
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第二十七條 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行為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依法向社會公告,并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處理事故隱患舉報的;
(二)不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職責,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
(三)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未及時查處,造成后果的;
(四)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的。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編制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的;
(二)未明確單位各業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的;
(三)未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的;
(四)未按照規定排查事故隱患或者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的;
(五)未按照規定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或者重大事故隱患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篇2:公司員工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生產安全:
第一款 干員必須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二款 新進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款 機器設備管理人員須加強車間巡回檢查,如出現故障,應及時修理,并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發生。
第四款 公司員工發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主管。
第五款 發生緊急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并離開危險場所。
第六款 新設備使用前,應進行系統檢查,熟悉其性能。
第七款 高空作業時,應有高空防護安全措施。
第八款 電工帶電作業時,應站在絕緣物上進行,嚴禁帶負荷工作。
第九款 所有機器設備須定期保養。
第十款 貨梯作業時嚴禁載人。
第十一款 裝卸和搬運易爆物或有機溶劑物品時,應輕搬輕放,防止容器破裂或液體裁滲漏。
第十二款 生產現場、宿舍等各通道必須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第十三款 實行人離機停制度,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十四款 倉庫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管人員勤巡查,杜絕火種火源,并注意通風透氣。
第十五款 嚴格執行安全用電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第十六款 生產作業時,精神振作,注意力集中,不準趴于工作臺或流水線上。
第十七款 未經許可,不準亂開關電源,不可亂動機器。
第十八款 非專業人員不可近身于電梯內。
第十九款 物料必須堆放整齊穩固,以免發生倒塌。
第二十款 嚴禁從樓上向下拋丟任何物品。
第二十一款 敞開通風門窗,以便空氣對流。
第二十二款 嚴禁穿著容易被機器卷入或鉤掛住之寬松衣服、裙子等進入車間,長發必須盤起來。
第二十三款 正確使用化學藥品,生產車間照明度要適當。
第二十四款 從事非生產操作或施工時,應掛警示牌。
第二十五款 易燃易爆品嚴禁放置于電源和高溫處。
第二條 違反上述規定者按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送到政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3: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部
總 指 揮:總經理
成 員:各相關部門主管
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 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成員職責:人身觸電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調查故責任事故終結等事故后的善后處理。
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各廠公司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當觸電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危急事件的應對
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后,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并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并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如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蘇法支持呼吸循環,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同時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報告。
3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脫離電源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4如果觸電者處于高處或其它易受傷害的地方,為防止解脫電源后自高處墜落或其它二次傷害應采取預防措施。
5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不導電的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干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后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干木板上進行救護。
6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
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并使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7 高處觸電緊急救護: 救護人員應在確認觸電者已與電源隔離,且救護人員本身所涉及環境安全距離危險電源時,方能接觸傷員進行搶救,并應注意防止發生高空墜落的可能性。如傷員停止呼吸,立即口對口(鼻)吹氣2次,再測試頸動脈,如有搏動,則每5秒繼續吹一次,如頸動脈無搏動時,可用空心拳頭叩擊心前區域數次,促使心臟復跳。高處發生觸電,為使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臺上。觸電傷員送至地面后,應立即繼續按心肺復蘇法堅持搶救。按心肺復蘇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壓。 觸電傷員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手指交叉從口角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后,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后測試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趯?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松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后仰不夠,應及時糾正。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趯Ρ侨斯ず粑禋鈺r,要將傷員嘴緊閉,防止漏氣。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1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
2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后,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范圍。
公司停電應急救援預案
◆基本情況
公司大多數的設備都是以電力帶動,所以在日常的生產及生活中,一旦突然停電會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及設備產生威脅,為了使公司每位員工明確在停電等一些突發情況發生時的應對措施,保證公司應急行動協調一致,避免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在最短時間內做出應對,特制定本預案。
◆范圍:
本預案適合于公司發生停電等一些突發情況的緊急應對。
◆應急指揮機構
總 指 揮:廠長(總經理) ,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3組織措施
◆提前預知性停電:
在提前得知要停電,設備科負責提前通知各部門的負責人,使其提前計劃安排工作,避免造成更嚴重的損失。各部門要在停電前20分鐘負責將各類設備及辦公設備進行停機保護,生產科要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在停電前,將機器清洗干凈,切斷電源。
◆未知性停電 :
在提前不知道停電的情況下,突然停電后,員工要冷靜,不要驚慌,應在原崗位上,不許亂動機械或電氣設備,聽從指揮,在應急燈打開的半個小時內,首先將設備進行停機保護處理,將已啟動的用電設備電源關閉。如果正處于生產狀態,生產當班班長要組織3-4名操作人員,將預處理超高溫灌裝等重點工段機器內的牛奶妥善處理,等待來電后進行清洗,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安排本部門人員做好停電后的工作安排。
4各部門職責
◆綜合科負責對廠區加強巡視監督,保證企業財產的安全。防止蓄意破壞財產損失事件的發生。
◆設備科的工作人員要在停電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檢查,查明停電范圍和停電原因,并與上級供電部門聯系停電原因及送電相關事項,并組織搶修工作。同時將停電原因停電時間及時通報各部門責任人。使各部門能對工作人員進行合理的安排。
◆生產科負責組織人員將生產崗位上已啟動的水電
汽閥門或開關關閉,將生產現場做必要的安全處理后組織人員安全撤離,必要時留守值班人員。
◆技術科負責制定各生產狀態下牛奶及其它相關原料的應急處理辦法。并進行過程監控。
◆儲運部在停電后,馬上停止貨物的裝卸運輸,各庫房門口安排2-3名工作人員接應維持秩序,非工作需要,一切人員不得進入庫房。裝貨現場留工作人員維持秩序,保證產品及貨車的安全。閑雜人等不得進入發貨區。
◆為了保證公司內應急系統的有效使用,各部門必須落實責任,專人管理。按照要求進行平日的維護與保養。
氨氣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情況:
◆制冷崗位(工段)是液態奶產品生產中制供冰水的生產中心,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氣氨在壓縮循環過程中吸收熱量而汽化,從而冷卻自來水,形成0-4℃的冰水。氨在循環制冷過程中,如果因生產操作不當或生產設備管道閥門出現故障,將會造成大量的氨蒸發,氣體或液體向外泄漏,因此有可能發生重大火災爆炸和人員中毒等嚴重后果,液態氨轉化為氣態氨時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點,其破壞性非常嚴重,會直接影響整個生產區域及周邊環境。為此,氨制冷運行中必須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管理壓縮機組設備壓力容器附件設施安全裝置,防止氨氣體或液體外泄。如果發生意外泄漏,并且在無法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須執行以下防范應急救援預案,以防止事態的擴大和減少事故損失。
2(液)泄漏處理應急救援預案:
◆對于一般氨氣泄漏事故,應盡快佩戴合適的防毒面具,在盡量短的時間內切斷有關閥門,促使泄漏停止。(如效果不明顯應及時卸壓)并向制冷崗位氨氣外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生產廠:要求查明氨氣泄漏部位(裝置)或原因,并采取一切辦法切斷事故源,防止事故擴大。
◆若發生重大氨氣泄漏事故,通過操作人員的處理后,一時難以控制,生產廠應立即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現場總指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迅速到達事故地點。若斷定為重大氨氣泄漏,必須立即下達按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指令,同時向上級(當地主管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部門)發出警報。并通知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和搶險救護隊以及專業救援隊伍,迅速趕到事故現場。
◆應急救援總指揮指令發生氨氣泄漏事故的生產廠,迅速查明事故發生源點。泄漏部位以及外泄原因。并采取可靠措施,以自救為主,盡快切斷物料或倒罐等處理措施,消除外泄漏的源點。如泄漏部位已不能控制,立即向現場總指揮報告并提出處理外泄事故的具體措施。
◆氨氣外泄量較大,但未著火,而氨的刺激氣味使人已不能接近,開啟應急救援柜,配戴自吸式空氣(氧氣)呼吸器或長管防毒面具以及防護服,迅速進入事故現場,采取一切辦法關閉各對外聯系的閥門,以及必須切斷的閥門,盡量控制氨氣的外泄,處理時嚴禁用鐵器擊打。如外泄漏量仍在繼續擴大,應考慮人員撤離現場,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開啟緊急泄氨器立即排氨,并用備用的應急水源噴淋泄漏部位。
◆若外泄氨氣已經著火,在初期火勢不大時,除迅速切斷閥門卸壓外,并用蒸汽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如火勢增大,搶險人員在確保個人免受傷害的情況下,應穿上防火服,呼吸器,進入事故現場關閉閥門。如火勢太大,已無法控制,應組織人員撤離,并聯系消防部門對已著火的廠房設施噴水降溫。(注意千萬不可將水噴到電氣設施上)
◆若氨氣大量外泄,雖未即刻著火,但這種情況已非常危險,這時救援人員應沉著冷靜,在最短時間內關閉對外聯系的閥門,并直接通知總配電室拉閘斷電,啟動緊急泄氨器排氨。安排周邊崗位人員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并實施廠區道路管制,車輛疏散,其它遠離制冷崗位的生產廠也應緊急停車,以防止制冷崗位發生爆炸。
3外泄事故分工實施:
◆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到達事故現場后,實施統一指揮,根據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做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相應救援工作,并向主管上級公安勞動環保衛生等領導機關報告事故情況。
◆消防隊到達事故現場后,消防人員佩戴好呼吸面具,首先查明現場有無中毒人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者脫離現場,嚴重者盡快送往醫院搶救。
◆治安隊到達現場后,擔負廠區治安和交通指揮,組織糾察,在事故現場周圍設崗,劃分禁區,并加強警戒和巡邏檢查。如當氨氣擴散危及廠內外安全時,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
◆醫療救護隊到達現場后,與消防隊配合,立即救援傷員和中毒人員,對中毒人員應根據中毒癥狀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對傷員進行清洗包扎或輸氧急救,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生產技術管理部門到達事故現場后,迅速查明氨濃度和擴散情況,根據當時風向風速判斷擴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對泄漏下風擴散區域進行監測,確定結果,將監測情況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必要時根據指揮中心的決定通知擴散區域內的群眾撤離或指導采取簡易有效的保護措施。
◆搶險搶修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門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搶修設備控制事故并預防事故擴大。
4外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組建一個指揮中心,二個搶險救護隊。
◆指揮中心:制冷崗位氨氣外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成員組成:總經理設備科生產科技術科綜合科儲運科。
◆應急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外援救護隊成員組成:消防隊醫療救護隊后勤保障隊。
◆搶險維修隊成員組成:設備科技術科儲運科生產科。
5泄漏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制冷崗位氨氣外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組織機構圖:制冷崗位氨氣外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聯系方式:
6外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職責:
◆指揮中心:
?、儇撠煴竟S"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審核修訂。
?、诮M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蹤z查并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馨l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的命令。
?、萁M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尴蛏霞墔R報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呓M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生產科:
?、儇撠熓鹿侍幚頃r的生產工藝聯系。
?、谥笓]未發生事故的崗位工段組織停開車調度。
?、勐摻j并保證事故現場的供水供蒸汽。
?、苈撓凳鹿蕝^的停送電。
◆技術科:
?、儇撠熓鹿尸F場的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谪撠熓鹿尸F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指導并協助搶險維修隊完成事故設備的搶修。
?、蹍f助總指揮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等。
◆綜合科:
?、儇撠熛罍缁鹬伟脖Pl醫療救護的聯絡與組織。
?、谪撠熒a區域人員的疏散,事故區域的警戒,道路的管制工作。
?、圬撠熓鹿尸F場中毒灼傷人員以及其它意外傷害人員的搶救工作。
?、茇撠煋岆U人員中毒受傷人員的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儲運科:
?、儇撠煋岆U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谪撠煋岆U維修隊的物資供給。
◆設備科:
?、賲f助總指揮組織精明強干的搶險維修隊。
?、趨f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壑贫鋵崜岆U維修方案,并組織協調與實施。
?、懿贾蒙坪蟾黜椌唧w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