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發展公司職工教育培訓計劃
職工教育培訓既是職工自身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高綜合素質的需要,同時也是企業加強經營管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根據公司《職工管理辦法》和建立“學習型企業組織、知識型職工隊伍”總體發展思路,為了積極推進“科技興企”、“人才強企”戰略,進一步加大對管理人才、創業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力度,現制定20**年度職工培訓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公司中心工作,以職工教育培訓為手段,以現代物流知識、企業規范管理、文明服務為培訓重點,以能力建設和提高職工綜合素質為核心,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職工隊伍為目標,積極推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建設,創建學習型企業和組織,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的業務技能、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為公司經營、企業發展提供知本支持。
二、培訓的形式和方法
1、培訓形式。
集中培訓與分層次、各部門培訓相結合,職工自學與專題輔導、參觀學習相結合,知識測驗與技能競賽相結合。
2、培訓方法。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采取定期培訓、學習的方式,每周安排半天時間組織綜合學習。
?。?)一般管理人員培訓和專業崗位人員培訓。根據不同崗位的性質、特點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崗位職責、專業知識、業務流程及企業規范化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培訓。
?。?)專題知識講座。聘請專業技術人員或教師,針對某一專項內容,到公司進行授課或專題輔導。
?。?)職工自學與組織參觀考察學習。公司支持、鼓勵職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學或參加各類專業知識學習班,并適時選購相關書籍發放到職工手中,引導職工豐富或更新知識;公司根據需要,有計劃、有目的地將專業技術骨干送往外地進行短期脫產學習。
?。?)、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知識、技能測試和職工崗位練兵、技術競賽活動。
三、培訓內容
1、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重點開展企業規范化管理、經營理念、文化建設、領導藝術等綜合方面知識的培訓;
2、一般管理人員和各崗位專業技術人員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企業規章制度、優質服務等方面知識為培訓重點。
3、共同培訓課目為:現代物流知識、市場經濟知識、政策法規、消防安全知識,以及信息化管理在倉儲、配送、客戶服務、財務管理、辦公自動化等企業管理方面的實際應用。
四、具體要求
1、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支持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并帶頭參加學習培訓,切實負起責任,把人才智力開發、素質培養教育與經營管理、生產安全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根據公司人員相對分散、工作繁忙的特點,各部門要做好工作的計劃性,,妥善處理工學矛盾,把職工教育培訓與日常工作作出統籌安排,并列入議事日程,為職工自學和教育培訓工作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和氛圍,做到培訓和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2、堅持改革創新,注重培訓質量。以提高培訓實效為根本,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增強培訓的科學性。堅持學以致用、按需施教,根據不同層次人員的需要及所在部門、崗位的特點,采取務實、高效的培訓手段,提高培訓質量。各部門要按照公司培訓計劃的整體安排,精心組織實施,認真抓好落實。
3、規范培訓過程管理,實行考核登記制度。建立“培訓、考核、獎懲”一體化激勵與約束機制,創新職工教育培訓機制和工作方法,把職工教育培訓作為月度及全年工作的考核內容,職工培訓考核試行學分制,未按規定參加培訓、達不到規定學分的,要求限期修滿,并與績效工資掛鉤。同時,重點培訓項目公司將記入職工個人檔案。
附:職工教育培訓計劃表。
二○**年一月**日
篇2:學院(校)后勤干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定
學院(校)后勤干部職工教育培訓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后勤與基建處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激發廣大職工的求知欲和創造力,改善知識技能結構,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樹立后勤與基建處良好的企業形象,進一步改進后勤服務工作績效,特制訂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后勤與基建處積極鼓勵和提倡勤奮好學、奮發向上的精神,努力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做到聯系實際,學以致用,按需培訓,講求實效。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后勤與基建處在職職工。
第二章教育培訓的原則和范圍
第四條 教育培訓應遵循以下原則:
1、主輔結合原則。堅持在職業余培訓學習為主,在職脫產(半脫產)或異地培訓進修為輔,抓住一切有利時機,不斷充實完善自己。
2、學以致用原則。堅持培訓內容與部門工作緊密聯系,所學專業與崗位工作對口,用培訓的業務知識指導實際工作。
3、按需必需原則。教育培訓既要立足當前,滿足部門需要;又要著眼長遠,適應發展需要。教育培訓堅持“不經培訓,不得上崗”制度,把培訓和使用結合起來。
4、講求實效原則。要從單位實際出發制定科學可行的教育培訓計劃,分類分層次地進行培訓,確保培訓的質量和效益。
第五條 本規定涉及的教育培訓范圍包括:
1、學歷教育。學歷教育是指通過在職進修培訓,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2、崗位培訓。崗位培訓是指為適應工作崗位需要,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而進行的非學歷教育。主要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再培訓等。
第六條崗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理論培訓、企業文化培訓、管理業務培訓、專業技能培訓、衛生防疫培訓、食品衛生培訓、安全生產培訓、創新知識培訓等。
第三章教育培訓的組織與調控
第七條后勤與基建處是后勤與基建處干部職工教育培訓的管理機構,負責教育培訓的規劃、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教育培訓的執行情況。
第八條各單位要根據專業特性及工作需要,合理制定本單位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好本單位職工的多種培訓。
第九條根據職工隊伍建設發展規劃與年度職工在職培訓要求,后勤與基建處對各單位的培訓計劃實行總量控制、分批安排,但不影響各單位正常的業務學習培訓。
第十條 教育培訓報名程序。學歷教育必須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學歷培訓審批表,所在單位領導簽注意見經后勤與基建處審查后,由總經理審批。崗位培訓可以由本人申請亦可由各單位提議推薦,按報批程序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為了不影響工作,學歷教育一般應參加不脫產學習,如自修和函授學習。崗位培訓如崗位工作確實需要的,可安排脫產學習,學習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批準培訓申請:
1、不服從工作分配或未能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
2、受到黨紀、校紀和后勤與基建處行政處分期間或未滿一年的人員;
3、上一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級的人員;
4、其他原因的人員。
第十三條 培訓、教育結束,結業、畢業后,須將所取得的相關證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交后勤與基建處后勤與基建處辦理登記手續,復印件存入個人檔案。
第四章教育培訓考核與經費處理
第十四條經確定的培訓人員,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學習。培訓考核結果將與崗位績效獎勵工資考核掛鉤。新錄用員工應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培訓結果將作為今后定職定級的參考。
第十五條凡經后勤與基建處批準參加培訓的人員,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后勤與基建處或各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費用由后勤與基建處統一管理。學歷教育費用一般根據有關規定采用畢業后一次性獎勵的辦法,對成績優秀者,可予以額外獎勵。非學歷教育的費用則采用酌情報銷的辦法。如學習費用較大,個人難以承受,經總經理批準后可預支使用。
第十七條為了有計劃地進行職工隊伍建設,所有培訓均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凡未按規定程序審批而自行參加培訓的費用,后勤與基建處均不承擔。
第十八條因工作需要職工進行非學歷教育的業務進修及崗位培訓費用,后勤與基建處可酌情報銷。培訓成績不合格者,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十九條為真正落實培養學習型員工,后勤與基建處注重培養企業的中堅力量(含管理骨干、技術骨干、業務骨干),創造良好的競爭發展機制。對所有經批準參加培訓的職工,除按規定予以報銷培訓費用外,后勤與基建處還將視培訓情況酌情進行獎勵。
第二十條職工在約定服務期限內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未經后勤與基建處或本單位同意而調離工作崗位的,均應退還一定比例的培訓費用。(不包括轉崗再就業、領導決定調職、未被聘用落選后調離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退還費用額計算公式:
退還額=后勤與基建處支付的培訓費用×(1-)
第二十二條如后勤與基建處與職工未約定服務期限的,則按每年20%的比例遞減退還培訓費用。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后勤與基建處后勤與基建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后勤與基建處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后施行。
篇3:巴士運輸分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培訓實施計劃
巴士運輸分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培訓實施計劃
分公司認真貫徹落實(20**)第106號文件的精神,以提高職工素質作為實現路線資質的基礎;以開展“路線上等級、員工爭星級”作為激發向上的載體,確定“年度規劃、切合實際、階段實施、落實責任”的工作思路,從而保證本基層通過一年努力在職工教育培訓上取得成效。
一、工作目標
1、完成上級下達技術等級工人培訓目標;
2、司、售、調持證上崗培訓率達到100%;
3、開展在崗駕駛員以增強排故能力等為內容的短期培訓,參加人數達到在崗駕駛員人數的50%以上;
4、實施對在崗乘務員以學講普通話等為內容的教育培訓,乘務員車上檢查執行率達到30%以上;
5、開展機務人員短訓班,全年上課時間不少于60小時。
二、工作步驟
1、開展二個層次宣傳動員。以分公司和車隊為主體,對職工進行宣傳動員,教育重點放在職工“掌握一份技能、增強一種競爭”的危機意識上,通過教育,使職工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2、落實三個環節推進實施。把握月度講評、季度考核第一環節,對每月、每季教育培訓情況進行評估考核;實行責任契約、細化目標第二環節,加大職工教育培訓過程中對責任人的獎罰力度;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向上第三環節,形成職工自覺學、抓緊學的良好氛圍。
3、做到四個結合提高質量。開展職工教育培訓同“路線上等級、員工爭星級”活動相結合、同乘客滿意度指數策評相結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同實現分公司目標相結合。
二0**年五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