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幼兒園為幼兒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后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
篇2:大學學校車輛使用規定
(大學)學校車輛使用規定范本
一、車輛使用范圍
1. 學校黨辦、校辦的接待、會議及公務用車。
2. 職工上下班交通車。
3. 各院、系、部門重要、特殊和緊急的公務活動用車。
4. 各院、系學生外出實習用車。
5. 離退休辦公室喪葬用車。
6. 新生入學接送及軍訓用車。
在不影響上述用車的情況下,由運輸中心統籌安排其他用車。
二、申請用車程序
1. 除上下班交通車外,各院、系、部門如因公務,需要使用學校車輛的,必須派專人向運輸中心提前提出申請,認真填寫《派車單》,運輸中心審核符合規定的用車范圍后,下達出車任務,迅速調度車輛。如遇到緊急情況,可先安排車輛,用車單位須隨即至運輸中心補辦手續。
2. 未經車隊隊長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3. 大批量的學生進行校外實習、校外考試等重要的教學活動如需用車,在不影響上下班交通車的前提下,可酌情安排。如無法調配本校車輛,可通過租車等其他途徑解決。
三、服務標準
1. 正點準時、車容整潔。
2. 熱情周到、語言文明。
3. 安全運行、平穩駕駛。
4. 遵章守法、文明駕駛。服 務 宗 旨
5. 態度和藹、儀表端正。
篇3:某黨校車輛管理工作規范
> 黨校車輛管理工作規范一、根據工作需要和車輛狀況,按照先急后緩、確保重點的原則,調度車輛。
二、按月登記車輛行使里程,統計耗油量、百公里油耗和車輛維修費,并在校園網上公示。
三、隨時記錄出長途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事由。
四、搞好車輛維修,為安全行車提供保障。根據車輛自身系統提示或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保養,更換機油、機油濾芯,并視情更換汽油濾芯、空氣濾芯、空調濾芯。駕駛員提出維修項目后,陪同駕駛員到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項目超過1000元的,必須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對2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建立維修檔案,登記造冊,以備查對。
五、每2個月結算一次停車費。凡按天計費的,結算時首先核實停車天數。
六、根據派車、出車情況,審核過路過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