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五)
認真學習《消防法》,貫徹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根據公安部制定發布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內容和職責,明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需求,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好師幼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特制定此預案。
組長:**
副組長:**
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
一、自救、報警及撤離
1、自救在火災初起時,教師組織將幼兒撤離到室外,在撤離過程中用毛巾捂口鼻,匍匐前進,如火勢太大不能撤離,在室內相對安全的地帶等待救援。義務消防隊員用各樓、室配備的滅火器、進行撲救。
2、報警在自救的同時,由組長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報警,迅速撥打119報警。通知門衛,協助求援,同時引導消防車到位。并通知學校的水、電工,盡快來園保證水電的暢通。幼兒園法人代表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撤離由副組長組織教師及義務消防員負責組織幼兒撤離工作,安排撤離的先后順序,做到有序地撤離現場,到操場集合。同時義務消防員利用本樓層的消防器材對火進行撲救,如火勢不能控制,打開緊急情況通道,進行緊急疏散。教師及義務消防員要確保幼兒安全撤離,維護好現場秩序,清點人數及向領導匯報。
二、應急措施。
1、若發生火警,立即從安全疏散通道、樓梯有秩序地組織人員分流幼兒到安全地帶,并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
2、及時組織幼兒園消防成員進行撲救,配合公安消防人員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3、不組織未成年人參加滅火。
4、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防火組織,完善消防設施,配齊消防器材,并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防止和消除火險隱患。
5、積極對教師、家長、幼兒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篇2: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范例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幼兒園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強全園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專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
6、多功能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總務處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幼兒休息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園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園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篇3: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3)
>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三)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安全小組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教室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4、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消防演練。
5、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6、定期向幼兒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做好晨間檢查。
7、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情,工作人員應第一時間處置、匯報園領導,市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