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于二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柜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柜開關處于手動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正常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和物業部消防責任人協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應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篇2: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消防設備、設施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公司的整個安全,公司生產技術部應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檢查。規定如下:
第一條對生產區、庫房旁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該立即并報告部門領導及公司領導,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充裝、更換。
第二條負責對消防水池、手臺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水帶、消防戰斗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該立即并報告部門領導和專(兼)職安全員,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維修、更換。
第三條 滅火器材檢查內容:
1、滅火器是否擺放到生產區指定位置、庫房門口,是否被挪動;
2、滅火器數量是否與記錄一致;
3、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適合用于對生產區、庫房內物品進行滅火;
4、消防水池是否注滿水,水池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象,是否有坍塌現象。
第四條檢查人員必須嚴格記錄檢查情況,并簽字留底存檔。
第五條生產技術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工作。
篇3:酒店消防設備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設備及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全店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檢測1-2次。
二、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三、店內的地上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工程部放水檢查一次。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五、酒店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六、酒店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檢查一次。
七、消防總監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測試一次。
八、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3公斤BC干粉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督各部更換藥劑一次,其它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