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隊基建工地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l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z暫住人口管理條例》,特制定本責任書。凡在我校范圍內從事建筑、裝飾施工業務的工程隊必須到學校保衛處簽訂《z學院基建工地安全責任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職責
1、施工隊進駐學校后三日內,必須將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居民身份證號碼或鄉政府以上的身份證明到學校保衛處治安科備案。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同時按學校非全日制助學輔導班學生標準交納治安管理費。
2、遵守本市暫住人口管理的有關規定,服從學校保衛處和協管部門的安全管理,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防止打架和偷、扒、搶、賭等事件發生。發現施工人員違法犯罪線索或可疑跡象要積極舉報,不得包庇、容留、窩藏違法犯罪人員。
3、施工場地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同時,要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條件允許時,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4、施工場地要設置安全施工標志牌及安全距離,并拉好安全網、佩戴安全帽,嚴格遵守安全規則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5、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喇叭,嚴禁高速行駛,不準停放于非施工地域。
6、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隊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填寫申報表,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7、組織實施對本工地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特別對員工進行崗前安全操作培訓,嚴防出現安全事故。
二、責任追究
1、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基建施工隊在我校期間出現重大治安事故及刑事案件、火災、火險及生產事故,我校將根據有關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責任時間
本責任書有效期從進入校區施工場地到竣工驗收后終止。責任期間如責任人變更,由繼任人負責,并重新填寫安全責任人申報表,責任書一式兩份,保衛處與責任人各持一份。
施工責任人簽字:施工隊蓋章:
年月日
篇2:項目辦公室和工地值班制度
> 項目辦公室和施工工地值班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管理部管理有序,財產安全及緊急事務的處理,特建立本值班規定。
第二條值班是保證部門運行不間斷、持續進行的一種機制,實行值班制度,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管理部內部。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四條值班地點:**辦公室及施工工地
第五條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應準時值班,不得遲到、早退。值班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須事先向部門請假。
2、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對所有來電、來人情況均應做記錄。遇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向部門領導或者相關人員匯報。
3、值班人員應做好物資往來記錄,保障公司物資和管理部物資不流失。
4、值班人員應注意個人儀容。值班人員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
5、值班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在金鷹辦公室內人員應做到不抽煙、不吃零食,抽煙需到樓梯道抽煙。
6、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地點安靜,禁止喧鬧。
7、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地點整潔。
8、值班網絡聯系要求:互通信息、由求必應、反對及時。
9、值班重點在下班后、夜間、周末或節假日。
10、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領導要求完成工作。
第三章附則
第六條本制度解釋權、監督執行權歸管理部。
第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篇3:地產項目案場帶看工地制度
地產項目案場帶看工地制度
1、帶客戶看樣板房或工地現場時,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2、帶看工地,置業顧問應隨時提醒客戶注意安全;
3、置業顧問應在客戶面前帶路;
4、乘電梯時,售樓人員應一手按住電梯門,另一只手掌心向上五指并攏,以45度角向斜前方伸出示意客戶進出;
5、置業顧問不得以任何借口把客戶扔到工地現場后離開;
6、置業顧問不得以危險為由,讓客戶獨自進出現場工地;
7、下班前半小時不允許置業顧問單獨領客戶看房。
◇未按制度執行, 每次每項罰款5-2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