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經一致同意訂立協議并共同遵守。
**大廈屬高檔綜合物業,治安消防安全尤為重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施工裝修期間的安全,實行嚴格管理和科學管理,甲乙雙方有義務共同搞好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一、甲方責任:
(一)負責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二)甲方保安部負責為乙方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
(三)甲方制定有關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對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大廈(公寓)裝修管理手冊》之有關規定,有責任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
(二)施工人員的出入證應隨身佩戴,甲方發現乙方人員無證進入大廈,甲方有權拒絕無證人員進入大廈。
(三)施工人員的出入證應專人專用,對冒用證件者甲方有權沒收證件并把冒用者送出大廈。
(四)施工人員攜物出門時,乙方應開具物品出門條,寫明物品名稱數量,并加蓋乙方公章,無出門條,甲方有權禁止攜物人員把物品帶出。
(五)乙方無權擅自對施工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改動,乙方如需改動請參考《**大廈(公寓)裝修管理手冊》,消防設備改造規定的內容去施實。
(六)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時(電焊、氣焊、涮錫)必須到保安部開具《動火證》,操作人員(電焊、氣焊)應持有特種行業操作證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動火,并配備相應的消防滅火器材并設看火人。
(七)用電標準的臨時電路,由乙方電工完成接線,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裝修時間
詳見《**大廈(公寓)裝修管理手冊》中規定的時間進行裝修。
四、其它
(一)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規行為,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二)乙方應對違反甲方消防安全規定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三)如乙方人員違反國家法律,甲方有權送公檢法機關處理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物業管理限公司 乙方: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篇2: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
為加強裝修施工場地的消防管理,保證裝修施工場地及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此消防安全規定協議(下稱"規定協議"),共同執行遵守。
1.施工現場須按裝修的實際面積和使用材料配備一定數量的4kg以上ABC干粉滅火器。配備標準:100㎡以下配2~3支。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燒雜物、彎膠管等。
3.禁止將易燃、易爆、帶腐蝕性、有毒等危險物品帶入花園、單位內。
4.裝修工程所需有機溶劑、油漆等只允許帶進當天裝修所需用量,當天離開時一律帶走,不得儲存、堆放在室內。
5.各裝修單位在安裝水、電、煤氣工程時,必須聘用具有相關專業認可的上崗證人員主持施工。
6.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7.室內布裝電線須使用阻燃性絕緣導線,并穿套PVC硬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敷設,絕緣導線的絕緣強度應符合電源電壓要求,電源電壓為380V的應采用額定電壓為550V的絕緣導線,電源電壓為220V的應采用額定電壓為250V的絕緣線。
8.室內裝修須嚴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難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動明火燒焊的單位,在計劃燒焊動火作業前須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嚴格按臨時動火焊割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作業。
10.施工作業范圍內不準吸煙或生火。
11.裝修施工不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出口,不得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每日施工結束離場前,須通知進行室內消防安全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
13.如果乙方有違反上述"規定協議",本處將保留追究相關安全責任的權利,如乙方由于違反"規定協議"而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一律由乙方完全承擔。
甲方:____花園物業管理處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商業大廈二次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
商業大廈二次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
為了保障大廈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黑河市建委、市公安消防局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由雙方共同遵守。
1.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火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部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8.搭建臨時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經消防監督機關批準。
9.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筑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10.未經上級機關批準,禁止在施工現場內住人留宿,經批準的內住人員要遵守安全、防火措施和規定,并將名單報保安部門備案。
11.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2.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3.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14.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5.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16.施工現場,未經保安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范。
17.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8.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
19.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20.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無理取鬧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21.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制定關于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并報甲方備案。
22.施工現場應有專職防火、保衛干部,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3.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4.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25.施工人員要按大廈保安部指定出入口進出大廈及大廈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上指定的廁所。
26.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27.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有效滅火器材及水桶等。
28.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罰款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29.由于乙方責任而造成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SS貿易城(簡稱甲方):
公司(客戶):
裝修隊(簡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