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注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建筑面積____m^2。
第二條:租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及租金繳納期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乙方每____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者現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開戶銀行:______收款人名稱:____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繳納相當于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后,甲方即可退還乙方的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的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納方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3.電話費:乙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加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的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地三方后,該第三方將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將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金的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范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處理。未經甲方同意或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作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害設備、設施在__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態下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的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產生的費用,并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緊要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或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需將所有押金和預付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家具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篇2: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中山**棟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兩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4.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須配合小區的正常管理,不得在公共區域亂擺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0%。
3.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于每月5日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署當日,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
2、合同期滿,乙方遵守合同之規定,交清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并遷出時,甲方應于一個月內將保證金無息如數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六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每月10日前交納管理費)。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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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
類別:
合同編號:
客戶編號: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將其位于珠海市號鋪位(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該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乙方享有該商鋪的轉租權。
二、租賃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計 年。
2、起租日從乙方完成對商鋪開業之日起計,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免租期為三個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提前開業,則按實際開業日起計租。
4、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期內第一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期順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須每天按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滯納金。
四、商鋪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稅金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的分擔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來確定;甲方同時保證不干涉該商鋪經營者的全部合法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商鋪出租期內,甲方應確保商鋪產權明確。若甲方轉讓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須確保該商鋪的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及時將產權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安排該商鋪新業主簽署愿意繼承本合同的承諾書。
六、商鋪出租期內,因不可抗力造成該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重置、維修費用及該商鋪保修期滿后因非乙方使用不當而產生的商鋪維修費用及公共設施、設備增設、重置、更換、維修等應由物業所有人分攤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變改變房屋主體的承重結構的前提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若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乙方損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2:租賃期間,若乙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甲方損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責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傳真號碼為準。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依據本合同的地址及傳真號碼而發出的通知,自郵寄之日起三天內或傳真發出后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