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廣告位租賃協議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對租賃____花園第六座外墻面廣告位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___花園第六座外墻面(具體位置見附圖)租賃給乙方經營戶外廣告位使用;
二、租期為______年,即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續租租期及租金由雙方另行商定;
三、廣告位面積為____M2,租金為____元/年,乙方進場施工前交納當年費用,次年交納費用按第一年交納費用之日起收??;
四、乙方廣告用電按____元/度,以乙方所裝獨立電表實際發生度數計付,每月5日前交納電費;
五、乙方廣告牌內容作出更改時,應事先將相關方案交甲方審核并備案,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廣告牌位置轉租、轉讓、轉借、抵償、進行非法宣傳或改變用途等,如有變更,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行。否則,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已收費用不退,同時變更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因素從而導致廣告位終止使用,本合同立即自動終止,雙方不負任何違約責任,甲方已收費用不退還。
八、乙方在制作、拆卸、施工時保證對*花園第六座外墻面結構、防水無任何影響;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任何損壞,乙方須及時負責修繕及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九、廣告報批手續由乙方自行報批,且須齊全;
十、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簽字)乙方: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
篇2: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租賃協議
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租賃協議
甲方:東莞市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步行街)
乙方:____美甲沙龍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就**步行街租賃廣告位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按指定**步行街霓虹燈廣告位(自編號:10號天橋-東-102)租賃乙方使用。
二.甲方廣告位租賃給乙方為二年(時間:從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乙方必須在30天內將霓虹燈廣告制作完畢,逾期未能遵守規定時間制作完畢,則按廣告位總額10%作為違約金交甲方),其中第一年免租費,第二年按附件執行。
三.第二年廣告位繳費時間(見附近)分別在第13個月中旬及第19個月中旬交齊給甲方。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原因或氣候因素)導致不能如期執行時,經雙方協商后再決定。
五.乙方指定的霓虹燈廣告位每月電費(當月25日按電費度數及我司的規定交甲方,逾期按總額10%作為違約金交甲方)。
六.如甲方通知乙方霓虹燈需要維修,乙方應在兩天內派員到現場進行搶修,逾期作違約處理。
七.如乙方設計霓虹燈廣告內容,必須符合甲方規定,并送甲方策劃部審核后才能辦理安裝廣告,霓虹燈廣告內容乙方如中途更改,必須再經甲方審核才能辦理安裝廣告。
八.乙方安裝好廣告后,必須每晚在營業時間亮燈,如乙方沒有執行,則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作自動違約處理,并取消廣告位資格?!白詣舆`約”處理請參考本協議第八條。
九.乙方在租賃甲方步行街廣告位期間,不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
十.如乙方未能執行協議書租賃時間和內容,中途違約,則乙方必須交納兩年租賃費給甲方,以作賠償。同時,按金不退還乙方。
十一.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正式簽字后生效。
甲方:東莞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美甲沙龍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