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集團公司關于繼續嚴格貫徹工作守則的通知
**建[20**]第6號
各部門、分公司、項目部:
為進一步適應中國加入WTO以后建筑業全面對外開放的市場要求,做到組織落實,制度完善,人員到位,加強管理力度,以制度管人,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如下:
一、項目部五大員等以上管理人員,如違反工作守則,即“工作紀律”、“職工守則”,先按浙中建[20**]第4號文件通知處罰。
二、項目部五大員等以上管理人員,如違反工作守則,即“工作紀律”、“職工守則”,經查向項目部介紹包工、建材、設備等,從中拿回扣,造成公司損失,影響公司聲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情節嚴重的,構成侵占公司財產罪,將訴諸公安、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知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年二月八日
篇2:物業公司出納工作守則
物業公司出納工作守則
1.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2.對客戶講話要有禮貌、耐心,盡可能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如不清楚,應及時向領導請示,以便給客戶一個滿意的答復。
3.每日及時登記流水帳,做到日清日結,帳實相符。
4.保管好庫存現金,押金憑證、支票等。
5.保管好使用和未使用的發票。
6.按規定簽發支票,并催促領用者5日內報帳。
7.按時登記各種現金、銀行存款帳,不延誤結帳。
8.平時收款、付款現金時,無論是客戶還是內部職工,做到當面點清,唱收唱付。
9.協助收付款會計做好收款和付款工作。
10.定期將收款存入銀行,做到不坐支。
11.按時交納稅款,不得延期。
12.每月結帳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篇3:某行政人員工作守則
行政人員工作守則
1、認真、負責、主動、及時、準確是行政人同在完成任務時應具有的精神和作風;彼此尊重,互相支持,共同協商,緊密配合是行政人員在工作交往中應持有的態度和風格。
2、上級已經決定的事,下級如果以為不妥,應及時向上級反映,由上級決定更改與否,下級不應頂著不辦,或自作主張改變作法;下級已經決定的事,上級如果認為不妥,應說明下級,由下級自行變改,盡量避免由上級出面進行糾正的作法。
3、部門之間的工作,應由部門自行協商解決;部門之間的工作經協商仍不能達到一致意見時,向上級反映,由上級決定如何辦理.
4、對外交往中耍特別注意自己的工作態度,做到禮貌、謙虛、熱誠和氣,要以自己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來畫得他人的信任和支持.
5、行政人員在工作中對有章可循的工作,必須按規律辦事;對于可以有不同理解或解釋不清的條文,應向上級匯報,遵照有解釋權的部門的指示辦理.對于無章有循的工作,如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應主動處理;如自己的職權不能處理,則應向上級匯報.如因某種原因要改變習慣作法(如頒發了新規定,或發現對已有規定的執行有錯人應向上級反映,待上級批準后執行.